三万元转错账后续(同名同姓转错账)
5月17日14时许,李先生向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南北河派出所报警求助,称自己身在沧州,当日因业务繁忙,错将一笔4402元的设备款转给南北河林场高先生的银行卡内,高先生与李先生真正转款人同名且原先就有业务往来,错误转款后李先生一时联系不上高先生,希望民警帮助找回钱款。
图片由警方提供
民警向李先生询问事情经过,并添加微信,获取了双方转账记录和高先生的联系方式。在确认双方确有转账记录后,民警先后通过个人及派出所电话多次联系高先生。联系到高先生后,高先生表示不知情,且不愿配合工作。随后,民警通过多方寻找联系到高先生的亲属,最终在民警和其亲属的劝说下,高先生将李先生错误转款的4000多元通过网上银行如数返还给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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