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合楼板和现浇楼板哪个造价高(叠合楼板结算争议背后是什么)

叠合楼板和现浇楼板哪个造价高(叠合楼板结算争议背后是什么)(1)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中项目特征

1、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2、钢筋含量280kg/m³;3、预埋件综合考虑,包含预埋套筒、模具摊销等;4、投标报价包含:构件吊装、就位、校正、螺栓固定、钢筋、预埋铁件、预埋线盒、支撑、构件安装等全部操作过程;5、由中标人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确认,其深化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其他:连接收边收口所需型钢及配件等所有辅材、嵌缝打胶、模板、运输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7、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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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调整

成品PC构件只调整PC构件中砼和钢筋的材料价格,其调价原则如下:1、工程量计算原则:(1)PC构件(含保温)砼用量按构件结构尺寸乘以0.85计算,PC构件(不含保温)砼用量按构件结构尺寸计算;(2)钢筋用量按构件深化图进行计算; 2、价格调整办法:(1)施工期材料上涨幅度超过基准价3%时,其材料价格按实调增,计算公式为:材料调整价格=施工期信息价-基准价×1.03;(2)施工期材料下跌幅度超过基准价3%时,其材料价格按实调减,计算公式为:材料调整价格=基准价×0.97-施工期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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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情况

工程中标,中标的叠合楼板的综合单价为:3300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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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情况

1、施工时,深化设计批准后叠合楼板的钢筋含量:140kg/m³;2、期内,××市钢筋含量150kg/m³的预制叠合楼板的信息价为:2223.35元/m³(除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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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争议

第三咨询方观点:投标时的叠合板钢筋含量为280kg/m³,深化后变成了140kg/m³。所以叠合板应由投标报价的3300元/m³,调整为结算时钢筋含量150kg/m³的信息价2223.35元/m³ -(150.00kg/m³ - 140.00kg/m³) 钢筋×合同约定的钢筋单价。理由:按投标时150kg含量的信息价,即使增加130kg钢筋,单价也到不了3300.00元/m³,所以报价虚高,应予纠正。施工方观点:叠合板只是少了钢筋含量,其他的均未少,构件的性质未变,调整的是钢筋用量,而非叠合板的单价,所以叠合板的投标单价不能改变。按合同“1.2 、钢筋用量按构件深化图进行计算”的规定,投标的钢筋用量减深化后的用量多退少补,应该是:3300.00元/m³ -(280.00kg/m³ - 140.00kg/m³)×合同约定的钢筋单价。理由:清单报价是按企业自身实际结合市场自主报价,结合单位的资金情况,报价时考虑了叠合板赊欠的财务成本(赊欠时间越长,财务成本越大),不存在虚高问题。如果是非法,为何能合法中标?为何结算了才涉嫌非法?施工方认为:信息价是一种参考价,而非法定价,第三方如果认为要按信息价调整,施工方也同意,但有一个条件,即:所有材料均统一按信息价调整,不能“一国两制”有选择地只调减而不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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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背后的病态

显然,施工方的认为不符合第三方的“行规”,是绝对行不通的。其实第三咨询方的顾虑在于二审,现在不提出,要是二审发现了提出来,他就显得很被动,似乎既输技术又输人。以下是我在长期职业生涯中的体会:1、哪怕决算如何的再正确,“请了医生必有药吃”,二审不扣点钱下来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明明不合理,由于种种原因(最常见的是拖延结算时间会影响施工单位收款),在二审高压下,有时施工单位会选择屈服割肉认账;2、深谙施工方心理:一审必须坚决顶住,给二审留点余地,否则二审的日子更加难过。实在没有可扣的,即使割肉认栽,也得留给最后的二审;为了所谓的“输人输技术”穷追猛打,形成恶性循环。此时审核早已超出了技术范畴,有违公正原则,变得病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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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清单计价,投标人按市场价自主组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应按合同执行,这一点相信所有审核人都清楚。除了合同有约定的以外,他们无权改变投标文件,修改投标综合单价的,他们根本没有这个权利。有些项目拍脑袋决策,无休止地修改或变更,导致严重超标,计划资金未有分毫增加,结果结算远超原预算计划。但到了二审财评就不顾一切地扣减,理由很简单:超过了计划就得扣。更有歪理邪说的:超计划了你们不知道?在他们看来,施工方可以不按设计改变,更可以不听甲方指令。毫无疑问,这种行为不利于营造健康的行业生态。你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各位在评论区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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