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 千古第一大恶人(吃人的礼教那些死于礼教的名人)
当年,鲁迅先生痛击「吃人的礼教」,他在《狂人日记》中是这样写的——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费孝通在其《乡土中国》中,是这样论述礼治杀人的——
让我先说明,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象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象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学,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那么,礼教是怎么杀人的呢?让我们看看中国历史上死于礼教的名人吧。
第一个出场的是孔融。对,就是让梨的那哥们。这哥们是孔子的后裔,小时候不但有礼,还很聪明。结果有个陈韪的人嘲笑他「小时了了,大必未佳」,孔融就反讽说,想必陈大人小时候一定很聪明。一句话把陈韪难住了。可惜,陈韪的话一语成谶,孔融长大后,聪明还是聪明,但口无遮拦,说了很多混账话。比如遭遇饥荒,出现人吃人的情况,孔融却说,吃一个不认识的人,就相当于猩猩吃鹦鹉。汉代以孝治天下,孔融作为圣人之后,却说了很多不孝的话。比如他说,粮食紧张时,如果父亲人不好,宁愿给陌生人吃。又说,父母生孩子,本来是为了自己Happy,生孩子只是副产品。孔融与祢衡、杨修等人结党,又常常对曹操冷嘲热讽,曹操就抓住机会,以不孝的罪名,将孔融咔嚓了。
第二个出场的是嵇康。嵇康是曹家人,但当时的曹魏已经被司马氏掌控,所以他采取不合作态度,和几个哥们过着半隐居的生活。有一个叫钟会的人很崇拜他,写了一篇文章想请他指教又不敢当面提交,就把文稿扔进嵇康家院子撒腿就跑。等到钟会小有所成,终于鼓足勇气去见嵇康;嵇康却和基友吕安低头打铁,爱理不理,由此得罪了钟会。后来,吕安被其兄诬告不孝,嵇康就为吕安辩诬。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谗,治了嵇康的罪。行刑当天,有三千太学生求情,但无济于事。嵇康弹完一曲《广陵散》,说,可惜啊,《广陵散》从此绝矣。
说句题外话,目前《广陵散》琴曲还是有的,弹的人还很多,是不是嵇康那个就不知道了。金庸写《笑傲江湖》的时候,大开脑洞,塑造了一个魔教曲洋长老。这家伙是个乐痴,心想,你嵇康把话说得太绝了吧,你嵇康以后没人会,以前总有人会吧?于是挖了一堆古墓,终于在蔡邕的墓里找到了《广陵散》琴谱,然后和嵩山派的刘正风一起,改编了一首琴箫合奏的《笑傲江湖》。然后,曲洋和刘正风也都是被礼教害死的——武林里的「礼教」。
第三个出场的是李贺。李贺是个天才,号称诗鬼,「黑云压城城欲摧」「雄鸡一声天下白」「天若有情天亦老」等名句都出自他的手笔,毛老爷子都经常化用他的诗句。但这个哥们很不幸,因为他爷爷叫「李晋肃」,「晋」「进」谐音,按照礼制,必须避讳,也就是说李贺一生都不能考进士,如果去考进士,那就犯了大不孝——不然爷爷「李晋肃」,孙子「李进士」,别人还以为是哥俩呢。李贺无缘仕途,只得终日写诗以排遣愤懑,他常常骑着驴子带着小奴出行,背一破锦囊,每当有好诗句,就写好投囊中,回家后在整理成篇。李母郑夫人帮着整理诗稿时,心疼地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李贺郁郁不得志,年仅27岁就去世了。世人爱其才华,悲其遭遇,所以给他编了一个看似圆满的故事,说玉皇大帝需要一个诗人,所以招他上天去了。即便如此,《列仙全传》中描绘李贺上天时,那个心不甘情不愿的小表情小动作,真可谓惟妙惟肖。
以上这三位,都是比较出名的,还属于特权阶层。至于那些不太出名的,或者那些无人知晓而被礼教害死的小民,那更是多如牛毛。好熊熊逸在其《正义从哪里来》一文中,对儒家礼教维护的所谓秩序进行过深刻的剖析,在他看来,在礼治时代,特权阶层(君子)才有资格谋求「正义」,而小老百姓(小人)只能将苟全性命视为「幸福」——
在醉心于礼制的儒家看来,对恩怨分别给以等值的回报,这是人之常情,是最天然本真的对「公平」的诉求,因此便具有了道德上的权重。所以儒家不但提倡恩怨分明,甚至鼓励人们不经司法程序而手刃血仇。……当然,因为社会结构的变动,所以历代统治阶层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总是摇摆不定的。
「小人」与「君子」的生存状况有着天壤之别,「小人」要想快意恩仇,需要付出比「君子」高得多的代价,反而相信「吃亏是福」会使日子好捱得多。——这也正体现着「君子」和「小人」一个显著区别:「君子」更在意的是寻求公正,「小人」更在意的是寻求幸福,前者是原则主义,后者是结果主义。
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人的基本追求,正如对公正的追求同样是人的基本追求一样,而在有怨不伸的前提下获得的幸福是真正的幸福吗?那么,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追求幸福的结果主义与追求公正的原则主义,哪一个具有更高的道德权重呢?
礼并非道德规范,礼也不只是礼节、礼貌,礼首先是特权——《礼记》上说「礼不下庶人」,《千字文》上说「礼别尊卑」——礼教中纵有稍许道德说教的层分,那也是特权阶层的专利,小民是分不到蛋糕的。你以为你穿越回去就可以当特权阶层了?做梦!当然,小民也是有机会「享受」礼治的,比如「浸猪笼」什么的。所以,全都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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