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指鹿为马(一个指鹿为马的行业)
指鹿为马
【历史版】:
指鹿为马这个成语出自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
故事是这样的,秦朝二世的时候,宰相赵高掌握了朝政大权。他因为害怕群臣中有人不服,就想了一个主意。有一天上朝时,他牵着一只梅花鹿对二世说:“陛下,这是我献的名马,它一天能走一千里,一夜能走八百里。”
二世听了,大笑说:“承相啊,这明明是一只鹿,你却说是马,真是错得太离谱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陛下怎么说是鹿呢?”二世觉得纳闷,就让群臣百官来评判。大家心想,说实话会得罪承相,说假话又怕欺骗陛下,就都不出声。
这时赵高盯着群臣,指着鹿大声问:“大家看,这样身圆腿瘦,耳尖尾粗,不是马是甚么?”大家都害怕赵高的势力,有的干脆就不说话了,有的干脆就指鹿为马。赵高非常得意,二世被弄胡涂了,明明是鹿,怎么大家都说是马呢?他以为自己疯了,从此越来越胡涂,朝政上的事都完全由赵高来操纵。
赵高暗中把那些说实话的人杀掉,又派人杀死二世,霸占整个朝廷,最后终于导致秦朝灭亡。
【法制版】
很多人都说,律师这个职业就是在指鹿为马,在法庭上混淆是非。
其实,律师是为了拼命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一个群体,他们的信条就是“胜者即是正义”,所以有时候,在法庭上我们常常看到律师们在死磕,为了一个事实,不停地争辩。有些时候,如果站在一个优秀的律师的另一边,他的样子就特别让人反感了。
“死磕”一词,在中国当代的语言体系里,其实本是个正面词汇,体现“较真、执着”之意。如果律师在法庭上,在法治框架内,用法言法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言行“较真、执着”,那么,这样的“死磕律师”,法治中国很需要。
但是有把“功夫用在正道上的律师”,也有把“功夫用在邪门歪道上的律师”。
极少数律师如今却在“死磕”的招牌下,把“闹”字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法庭上闹,在法庭外闹,鼓动当事人闹,在不明真相的围观者中闹,在舆论场上闹。请问,世界上有哪个法治国家能容忍这样的“闹”呢?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力量,但律师并非法外之人,更非法上之人,律师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里说的很清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律师应做守法楷模,而非违法急先锋。依法执业的律师,在维护公民正当权益、提高司法审判水平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法治国家,一定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
注:本文为《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约撰稿人大胡子二零作客天津交通广播电台《历史与法制》节目的文字实录。
大胡子二零,原名尹剑翔,著名历史作家,出版作品有《稗官女史》系列、《青铜时代的妖娆》、《他们曾经这样狠》、《曹魏乱世智囊团》,长篇悬疑小说《鉴宝》、《绝望的密室》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