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可以查房主姓名吗(别让小三住了你的房子)
众所周知,在中国,婚姻与房子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买不买房,与能不能结婚有关系;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与离不离婚有关系,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有房产证可以查房主姓名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有房产证可以查房主姓名吗
众所周知,在中国,婚姻与房子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买不买房,与能不能结婚有关系;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与离不离婚有关系。
尤其是新婚姻法规定,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在这种背景之下,因为房产证加名字问题,夫妻闹翻离婚的新闻屡见不鲜,所以,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小编今天和大家普及一下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以及费用。
如果离婚分割财产房产证没有名字的下场是这样
我们之所以考虑房产证加名字费用以及流程这件事,是因为考虑到离婚后产生的结果。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和没有女方名字,判决上是有区别的,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的服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并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来说,假如夫妻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总价值100万元,首付30万元,按揭70万元。婚后数年,按揭还本10万元、付息20万元,房屋总值升至200万元。那么,离婚时应当这样分割:产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未还的70万元贷款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归还。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10万元本金和20万元利息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为10万/100万×200万-10万=10万元,而未登记的一方原则上将取得10万 20万 10万=40万元中的一半即20万元。
而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在相同情况下,未登记一方只能获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10万元本金和20万元利息的和的一半即15万元。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未登记的女方可以多获得5万元。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说并无区别。
房产证加名流程详解及费用 有贷房加名要麻烦些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赠与和转让(过户)两种方式。其次是,在房产证加名字费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费等。
一、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二、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一般估价100万左右的房子,税费在200元左右。
三、有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有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而如果贷款是公积金 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规章步骤则和有房无贷相同。
四、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如果房子还在按揭中,即使两夫妻想在房产证上加名,也不是想加就能加的,要先经过银行同意,向银行递交申请,如果银行不同意,对不起,加不了。
据介绍,银行不同意给按揭中的房子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购房者开始办理贷款的时候,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要加名字,就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先把原来的抵押注销,然后再办理新的抵押登记。但是,如果银行同意先抵押注销,这时银行贷款的风险就会暴露,所以,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所以,在买房开始时,需要签名的地方都签上自己的自己的名字吧,直接省去加名这道程序。
还有提醒大家两件事,一,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二,婚后买房加名或不加名还是有区别的。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上大有区别。如果婚后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子。
房产证名字登记不同 产生的法律结果也大不同
首先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同会产生怎么的后果?大体来说,房产证名字登记会有这5种情况。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2、登记在父母名下,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登记在父母以及准夫妻名下。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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