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禁用什么食品(但没必要一烧了之)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第一中学对学生物品进行搜查,并将没收的食物进行集中焚毁。现场图片显示,学生自带的饮料、饼干、面包等食物,被校方收缴后堆放在一起,并被浇上汽油焚烧。该校校长表示,学校禁止学生携带“三无”食品,此次烧的都是临期的与过期食品。
乍一听煞有介事,细一想总觉得哪里不对,更令不少包括我在内的全球进口临期食品爱好者愣了半晌。要知道上海等城市当前的临期全球食品专卖商场,非周末的工作日,也是顾客盈门。无他,口碑炸裂,得到本土爷叔、阿姨们的青睐。原因是,临期食品安全没多大问题。哪天到期,打码打得清清楚楚,消费者没上当。何况临期不是过期,即便过期的东西,一般老百姓家里又有哪次扔得那么爽气?再不济啤酒可以烧菜,牛奶可以泡脚。该校校长即便没去这种店面体验过,但是背后道理不会不明白。
不少网友的困惑在于,哪个家长会给自己孩子购买过期食品?而且还是家长集体大批量地采购过期零食?还有,教师检查学生书包是否妥当?就算是过期食品,学校是否有权力处置私人物品?上纲上线起来,已经属于具备一定法律专业性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表。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那便是学校身为书香圣地,为何一定要采用浇汽油焚毁这种最为激烈的方式来对待不被校方允许带入校园的东西?这次可以焚毁零食,下次是不是可以焚毁学生的手机或者非学科书籍?为人师表者,很显然有更为合理的处理方式,来给彼此一个体面,而不只是传达出粗暴,给学生以惶恐。
还有人质疑,不让学生自带食品,莫非是校方认为侵犯了学校小卖部的利益?众所周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早已发文明确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业已标明“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因新闻当中并未对校内是否有小卖部做出提示,所以外人对此尚不得而知,还需校方的回应。
新闻当中也并未揭示该校是否只是烧毁临期或者过期食品,而对正常保质期内的食品放行。从常理来判断,应当是该校禁止学生携带所有零食进校,为此不惜越俎代庖干了质检与工商的活,从中选了一些过期或者临期的食品,用一把火来造势,以儆效尤。但零食可以被烧毁,中小学生长身体、饿得快的生理需求却无法被烧掉,并且因为未成年的缘故,这一需求相比成年人可能更为刚性和迫切。这就需要学校管理层、教师、家长和学生自己主动适应这一规矩。特别是对于校方,尤其是那种寄宿制学校来说,如何做好在校学生课间营养的补充,是一件要紧事。课间没了小卖部,学生书包里没了零食,但可以有校方统一配发的一盒牛奶、一块蛋糕。
其实,学校做这事,如果可以撇清照顾校内小卖部生意等嫌疑,那么基本可以认同的确是从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出发,禁止零食入校。但选择焚毁这一手段,显然极为不妥和欠考量,这件事发生后,外界对该校处理一般问题的手段与方法,乃至教学方式与水准,恐怕都要倒抽一口冷气。改进工作方法,还有禁止零食后学生营养健康长效机制的建立,可能需要校长多操心,而不是一烧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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