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侵权案的看法(获赔100万网店出售假冒)
就在昨天,浙江省法院公布了一起侵权华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被告为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公司。经查询可知,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华为公司赔偿100万元。
华为公司经消费者投诉,发现被告金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并且面向全国长时间、大规模的实施侵害注册的“华为”“HUAWEI”商标专用权。与此同时,金运公司在其推广页面中使用了“官方正品 华为专用”、“官方原配”等字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与华为有关联,涉嫌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法院决定,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100万元。
对于企业来说,注册商标流程不仅复杂,注册成功之后还需要各种维护手段,要不然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就会被他人模仿盗用。比如华为这种的大企业,更是被觊觎的对象,那么像咱们中小型企业,没有那么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当发现商标被侵权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保存证据,将别人侵权的商品以拍照、实物购买等方式进行保留,必要时还可以对证据进行公证。
其次在掌握证据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的方式警告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的产品在电商平台中进行销售,也可以通过平台官方举报对方。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协商解决,不仅节省成本,也不耽误产品的上架研发工作,如果对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最后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通过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
#普法行动##知识产权在身边##法律人举案普法##商标维权##华为耳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