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明朝有什么看法(从文学作品看明朝中晚期佛教腐败的种种迹象)

原创: 冯亚敏

全文共3883字 | 阅读需10分钟

在中国历史上,佛教腐败事件屡有发生,僧侣集团凭借寺庙的势力,勾结权贵鱼肉百姓,史书中屡见不鲜,最令当时人不耻的是,发生在僧侣中普遍的淫乱行为,中晚明时期的佛教在很大程度上便是如此。

佛教对明朝有什么看法(从文学作品看明朝中晚期佛教腐败的种种迹象)(1)

中晚明曹洞宗圆澄禅师在《概古录》中,描述了当时“去古日远,丛林之规扫地尽矣”的佛教僧团颓败景象,在论及原因时,圆澄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或为打劫事露而为僧者;或牢狱脱逃而为僧者;或悖逆父母而为僧者;或妻子斗气而为僧者;或负债无还而为僧者;或衣食所窘而为僧者;或妻为僧而夫戴发者,或夫为僧而妻戴发者,谓之双修;或夫妻皆削发,而共住庵庙,称为住持者;或男女路遇而同住者。以至奸盗诈伪,技艺百工皆有僧在焉。……如此之辈,既不经于学问,则礼义廉耻,皆不之顾,惟于人前装假善知识,说大妄语,或言我已成佛,或言我知过去未来,反指学问之师,谓是口头三昧,杜撰谓是真实修行,哄诱男女,致生他事。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僧侣的来源混乱不堪,来做僧侣的有作奸犯科的人,有逃避罪责的人,以至于欠债不还、打架负气的人都有,这些人在修行上当然是毫无章法了,有时男女路遇而同住,实行淫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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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晚明佛教大师蕅益智旭在《灵峰宗论》中说:“二十七岁,遍阅律藏,方知举世积讹,”律藏是佛教辑录清规戒律和仪式的丛书,可见当时佛教僧侣普遍难以遵守佛教戒律的要求,以至于智旭大呼“举世积讹”。

为什么中晚明时期佛教会这么腐败,僧侣又是这般道德败坏,不遵守清规戒律,奸盗诈伪无恶不作呢?

这和明代的鬻牒度僧制度有很大关系。

度僧就是度人为僧的意思,按照佛教的说法,出家为僧可以使人出离世俗和生死,故而称之为“度”。在佛教刚传入中国时,度僧权在于僧团,一个人想要出家,需要向僧团申请,先在寺庙中做童行,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合格后,由执事僧为之剃度,才算正式出家。魏晋以后,战乱频发,百姓为躲避沉重的徭役,多庇护于寺庙之下,出家为僧,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服役人数,到唐代时,度僧权收归国有,国家通过佛经典籍的考试,授予符合资格的童行度牒,没有国家颁发度牒的人属于私度,历代政府都严厉打击私度行为。但是到了明代中后期,国家开始标价鬻售度牒,这便是鬻牒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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鬻牒度僧在中晚明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僧人数量大增,因为不经过佛教典籍考试,只需要交点钱就能领到度牒,在数量增加的同时,僧侣的质量大打折扣。明弘治年间,度僧总计一共一万一千三百六十人,到了正德时期,这一数字上升到了十一万人以上。

明代中晚期鬻牒度僧,对当时的社会稳定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弘治年间工科给事中柴昇面对这种情况说:“今之僧、道,几与军民相半。此类非天地别生一种人,不过出于军民匠籍之家。即今天下军多却伍,匠多却役,里甲日耗,田土日荒,皆由此辈避重投闲。”

明知产生了诸多弊政,明政府为何还要推行鬻牒度僧政策呢?

这与中晚明的社会危机有很大关系,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盛行,地主阶层逃避赋税的情况也不断增多,造成了政府的财政危机,国家收入急剧减少。洪武年间税田总额为八百五十万余顷,到弘治年间减少到四百二十二万余顷,几乎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宗室的开支在不断增加,官员俸禄和军费开支也是连年上升,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在不断加派田赋的同时,也极力寻找其它额外收入,通过鬻牒度僧补偿因度僧而带来的徭役流失,自然而然进入了明朝廷的考虑范围,景泰和天顺年间,明廷开始尝试推行鬻牒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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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人等通过购买度牒进入佛门,一时之间,僧团中鱼龙混杂,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这才引起圆澄等佛教有志之士的批判。许多僧人混迹俗世,《明英宗实录》记载他们道:饮食酒肉,宿歇娼妓,无所不为。《明孝宗实录》记载弘治年间的盗贼,竟然大部分都是僧人,“盗贼频发,中间所获多是僧徒,是皆先年滥度所致。”

鬻牒度僧不仅破坏了当时社会的稳定,甚至连寺庙的秩序都遭到了严重的冲击。一般寺庙中,主持修为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个寺庙僧侣团体的质量。根据圆澄在《概古录》中的记载,中晚明佛教领袖的质量实在令人担忧:

前代主持,必推一方有道德者,有司推举,朝廷敕住,或为世主知名,持诏演道,由是千百共居,人不之疑。今不然也,才德一无所有,道学有所未闻,世缘颇足,便名主持,致使丛林衰落,礼义绝闻。更兼官府,不便清白,动辄行禁,使真道者退身不就,而不肖者百计攒谋,佛法愈衰,丛林愈薄……男女共住,或典赁民房,漫不可稽。

圆澄在这段话里指出了官府的一个问题是“动辄行禁”,这也是中晚明后才出现的宗教政策。按《释氏稽古略续集》卷二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专门颁旨:“一切南北僧道,不论头陀人等,有道善人,但有愿归三宝,或受五戒、十戒、持斋、戒酒、习学经典,明心见性……不论山林、城郭、乡落村中,恁地结坛上座,拘集僧俗人等,日则讲经说教,化度一方,夜则取静修心。”这时候朝廷并不干涉宗教事务,到了嘉靖年间,白莲教在民间一度很活跃,为了防止白莲教危机明朝统治,嘉靖二十五年,朝廷下令要求:聚众佛子法师,假以讲经聚众至百人者一体禁止。为了防止白莲教的猖獗,明廷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禁止了一切公开的宗教活动。这种简单粗暴的政策,使得佛教一直处在被动的地位,活力全无,进而愈加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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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侣的世俗化,佛教的腐败化,以及频繁发生的僧侣淫乱现象,在同一时期兴起的小说和戏剧中有很多反应,这是中晚明世俗文学一个重要特点。

僧侣的淫乱现象之所以倍受关注,是因为僧侣作为弃绝尘世的出家人,本应遵守清规戒律,现实中却出现巨大的反差,而且僧侣这时候与世俗社会的联系开始频繁起来,这些僧侣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都呈现出了浓厚的世俗特色,对世俗人生的向往,对情与欲的渴望,导致他们佛性尽失,丑态百出。

晚明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是一部记录晚明风俗人情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全景式的呈现了当时明朝社会各个阶层的形象,从悍妇到懦夫,从善女到妖姬,无所不包,自然也有深受百姓关注的佛教徒形象。除了品德高尚的出家人外,这本书更多的描写了那些道德败坏佛教僧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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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个让地方士绅见面都让三分的香岩寺长老,作为一寺之长,在普通人眼中他应该是一个德高望重的高僧,但在西周生笔下,这位长老“垂着个安禄山的大肚,看外像,有似弥勒佛身躯;藏着副董太师的歪肠,论里面,无异海陵王色胆,”长老第一次见到俊俏标志的胡旦便心生邪念。

西周生在《醒世姻缘传》着重讲了一个叫宝光的和尚的故事,宝光原来是一个登坛放施食的和尚,在北京的隆福寺做主持,就是这么一个聪慧的和尚,慢慢也变了质,“宝光恃了自己的才,又倚了姚少师的势,那目中那里还看见有甚么翰林科道……渐渐蓄起了姬妾,放纵淫荡,绝不怕有甚么僧行佛戒、国法王章。”这个宝光和尚,不仅有违佛法,更是连王法也是明知故犯。

除了《醒世姻缘传》,中晚明其它小说中也有很多僧侣的形象,尤其以“淫僧”居多。比如《水浒传》中与病关索杨雄的妻子私通的僧人裴如海,《金瓶梅》中听潘金莲与西门庆调情时大现丑态的僧人群体等。

也是在这一时期,一种特定类型的言情小说开始出现,《肉蒲团》、《灯草和尚》更是把“淫僧”的形象推向了极致。除了小说外,在中晚明的戏剧作品中,佛教僧侣也成了情欲和性欲的化身。在尘世的诱惑下,这些僧人佛性尽失,为“欲”痴狂。

徐渭的《歌代啸》中有一个自幼出家的李和尚,性欲难耐,与有夫之妇通奸,及至事发,反而诬陷是他的师兄张和尚所为。李和尚厌恶清规戒律,痛恨其无情,多次说:“咳!我的佛,你也忒狠心!若依愚见来看,佛爷爷,你若不稍宽些子戒,哪里再有佛子与佛孙?”

冯惟敏的的杂居《僧尼共犯》中,明进和尚刚出场便表达了对佛教的不满,以及对情欲的向往:“少年难戒色,君子不出家。圣人有伦理,佛祖行得差。”可以明显看出剧作者嘲笑佛教腐败的态度。这部剧的剧情很简单,明进和尚难耐春情,与碧云庵中的女尼姑慧朗在佛堂偷情,被人抓住送去见官,明进和尚却谎称因为进城晚归,所以到亲戚尼姑处借宿,两人仅隔墙打坐,并无奸情。官府的人收了两人的贿赂,于是便从轻处理,令二人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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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提到与尼姑偷情,也是明代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明代有所谓“淫尼”一说,指专门以卖淫为生的尼姑。“淫尼”的出现,同晚明社会的变动有很大关系,中晚明时,中国的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催生了对色情行业的极大需求。

古代社会,女性能从事职业范围非常狭窄,古人所谓的“三姑六婆”大概就能囊括女性的职业类型。在明代人的说法中,“三姑”指的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的是“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可以看出,这些职业大多是一些社会边缘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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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展催生社会出现大量的性需求,但是却一直未能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作为一个具有明显职业辨识度的尼姑,开始成为标示色情行业的身份。在《初刻拍案惊奇》中,提到“三姑六婆”时就说:

话说三姑六婆,最是人家不可与他往来出入。盖是此辈功夫又闲,心计又巧,亦且走过千家万户,见识又多,路数又熟,不要说那些不正气的妇女,十个著了九个儿,就是一些针缝也没有的,他会千方百计弄出机关,智赛良、平,辩同何、贾,无事诱出有事来。所以宦户人家有正经的,往往大张告示,不许出入。其间一种最狠的,又是尼姑。他借着佛天为由,庵院为囤,可以引得内眷来烧香,可以引得子弟来游耍。见男人问讯称呼,礼数毫不异僧家,接对无妨。到内室念佛看经,体格终须是妇女,交搭更便。从来马泊六、撮合山,十桩事倒有九桩是尼姑做成、尼庵私会的。

这是故事的前言,提到了尼姑以尼庵做色情中介场所,反应了当时人对这一现象的普遍看法。

凡此种种,对于明代社会和佛教团体,无不产生消极影响,在情欲纷飞的“末日狂欢”之中,谁也未能料到“甲申之变”的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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