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势者明趋势者智体现的哲学道理(知至至之可与几也)
《易经》日: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以存义也。意思是说,一个智慧的人,要能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看出事物的征兆,预感出人生机遇是否来到。一旦时机成熟便伺机而动。抓住机遇,做该做的事,这就是知至至之。而一个人敏锐地知道事情将要结束,就立即停止,不做过分的事情,他的行为就不违背仁义,即是知终终之,可以存义也。人的最高智慧是要达到对己,对人,对事,机会到了。就要紧握机会,该做的就去做。
抓住机遇,万事俱起。人在一生当中,总有无数机会擦肩而过,有人及时抓住了,便能飞跃龙门,从此改变人生,而有人对于机遇却不敏感,即便拥有一身才学,也很难施展出来。孟浩然是唐朝著名山水田园派诗人,,他早年并未曾入仕,在当地是有名的大诗人,盛唐时代人才济济,很多人到京城游历。因诗歌写得好而一举成名。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孟浩然在四十多岁时游历京师,在太学作诗受到满座宾客的赞叹与佩服,几乎无人能及,一次大诗人王维邀请他到內署,刚好皇帝唐玄宗也来到这里,这本是一次极好施展才华的机会,但孟浩然却满面惊慌,躲到了床下,王维一心想推荐孟浩然,于是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唐玄宗,唐玄宗大喜道:我听说过此人,很有才华,但没有见过,他为什么怕我还躲起来呢?便下令叫孟浩然出来面圣,当时唐玄宗心情极好,所以这又是一次能令孟浩然平步青云的好时机。当皇帝问他都作过什么诗时,孟浩然却朗读了一首悲天悯人的诗,说到“不才明主弃”一句时,唐玄宗脸色大变不悦道:是你自己不想做官,我又何曾抛弃你,为什么要如此作诗诬蔑我呢?孟浩然于是被放逐,从此一生未受重用。
一个人空有才华却不懂抓住机遇,不采取相应的行动,那么他的才华终究难以施展处理。即便是一颗钻石,一块金子,也要适时的向人们显露出闪亮发光的本色,以及自身独特的价值,如果面对机遇而无动于衷,将会永远掩埋在深土里。
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就是要抓住机遇,便可万事俱起。战国时期,秦国出兵攻打赵国,包围了赵都邯郸,情况紧急,赵王派平原君前往楚国请求援救。毛遂主动请求前往,平原君见他平实未曾崭露头角,便心生轻视,问道:先生来我这里几年了?毛遂说:三年了。平原君说:我听说,锥处囊中,就会脱颖而出,你来了三年为什么还没有名气呢?毛遂便回答:问题在于你没有把我这把锥子放在囊中,只要给我一次机会,我定会脱颖而出。平原君听了,认为有道理,于是便带了毛遂出使楚国,果不其然,毛遂不负众望,抓住机遇在楚赵会盟中立下了头功。
知终终之,是说一个人看到事情该结束了,就应该及时收尾,立即告退,若下次遇到机遇,可以再尝试,不能硬留在舞台上不退场。所以当一个人懂得说:下次再会,谢谢。及时下台,这是一种大智慧,老子曾言:功成,名遂,身退,就是这里说的知终终之。
但知终终之的境界很难达到,若懂得这个道理,则会做到居上位而不骄,居下位也无忧,因为任何时代早晚都会过去,一旦时机已过,舞台就不再属于自己,所以要懂得知终终之的智慧,及时功成身退,才能得以善终。
春秋时期的商鞅,他因变法使秦国强大起来,但没有及时功成身退,而继续在朝中参政,超越了自己能力限度,最后闹得怨声载道,落个五马分尸的下场。宋朝王安石本是伟大的政治家,很多思想走在时代的前沿,但他一生也没有做到知终终之,最后凄凉地离开朝廷,他的变法也已失败告终。
一个有智慧的人,应该知道怎样从社会现实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机遇,一旦时机成熟便伺机而动,成就一番事业,而后知晓自身能力,适时功成身退,这便是知至至之,知终终之。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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