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治愈语录(白话有一种人永不会错)
那一年,苍井空九岁,吴白丁十二岁,马化腾二十一岁,香港TVB横空出世一部40集的电视剧,席卷华语地区,全民疯狂,叫做《大时代》。
那个年代的“史上最经典”,现在来看都有粗制滥造之嫌,入不了如今这些小伙伴们的法眼。但那时作品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容易出现高峰,像八三射雕的黄蓉,神级别,而且基本和金庸老先生的原著没啥关系。还有这部《大时代》里的丁蟹,郑少秋演的,称得上前无古人,至少眼下后无来者,人格属性乃神来之笔,奇葩中的战斗机。
把自己三十年的朋友打成弱智,直至家破人亡;把四个儿子送进黑社会,丧心病狂无恶不作;把年迈母亲气到归天,临终诅咒他“不得好死”。这就是丁蟹传奇的人生,而这奇葩最大的亮点在于,自始至终,他都觉得自己是个被误解的好人,发自内心的苦恼与委屈。
风格鬼马的韦家辉在无线编剧组被叫做“韦小宝”,就善于塑造各种奇葩。这部《大时代》被认为是神经质族群的巅峰之作,所有角色都不大正常。感兴趣又没看过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下载,但小心被丁蟹毁掉三观。
对与错,在自己世界里是完全无所谓的,只有当你和别人的世界发生交集时,才需要评判。摆事实、讲道理,或者极端点,你可以在心中把一个人碎尸万段,谁也不会管,但一旦付诸实践,哪怕只是弄伤别人的身体,也一定受到评判的惩戒。司法机关扮演的,就是极端的评判者,来强制告诉你关于对与错这件事。而丁蟹,当他用超常耐力各种腔调各种语气反复练习那句“法官大人,我不认罪”时,意思就是:我没有错。
我当年读了法学专业,还算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前者法官代表权威,维持法庭纪律、宣读陪审团的结果;后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长做出最终裁决。英美法系的律师都戴个假头套,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略显牛逼;大陆法系律师都西装革履,像李大律一样为当事人合法权益言辞悲壮,略显苦逼。归根结底,评判对错的主体不同,前者是良知民众,后者是特权个体,二逼间自然大不相同。
当年的毕业论文,我写的是《论死缓制度的废除》。到现在都觉得,死缓制度所代表的弹性执法和政治手腕,就是特权个体在对与错态度上的自渎。一个被审判的人,你判处他该死,又暂时不死,一定要多给他一次犯罪的机会,如果缓期内不犯罪,就不用死了。这个逻辑,简直二到无穷大。死而不死,错而不错。
扯的有点远啦,其实认错的含义,就是你认识到自己对别人世界的侵扰,然后态度端正,行为矫枉,完成人际关系的一次进步。侵扰有两种,主动的,你就像是阳台掉下的花盆,被动的,你就像是高速路上的石头,要么惊心要么碍事。当然,花盆没准遇到花岗岩,石头没准遇到压路机,侵扰的结果未必是你伤害别人,不是每个丁蟹都能遇到善良的方进新。你犯了错,你受了伤,受伤的是你,犯错的还是你,这一点儿都不矛盾。
就有这样一种人,他听不懂你所讲的一切,花盆和石头,阳台和高速路,统统与他无关。因为,他从未真正尝试过与别人交集,他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做出的每个选择都是有道理的,他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所以,他永不会错。
不同级别的丁蟹,就像螃蟹一样横行遍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你不经意就会遇到他们,沟通有障碍,常常无法交流,明明是同一话题,却仿佛鸡同鸭讲。和他聊天,你会永远说不清自己的观点,而且总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永不会错的人,他们的负能量在于,第一浪费了你试图去说服他的时间和精力;第二可能会被他一根筋的气场影响到你对事物的判断;第三,如果一心和这种人较真,情到深处,也许真的有危险哦。
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个从没犯过错的人,他的一切不幸遭遇都来自社会的不公和周围人的黑暗,他的所得从来都远远比不上付出,他常常义愤填膺无语问苍天。那么,请你小心地对他表示赞同和祝福,然后慢慢地离开。吴白丁温馨提示:珍爱生命,远离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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