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没过户连环买卖起诉谁(在二手车交易中)

以案释法

社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二手车市场也随之活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这种经济实惠的交易方式。但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纠纷频发。

二手车没过户连环买卖起诉谁(在二手车交易中)(1)

(图片源于网络)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游某与伍某签订《机动车交易合同书》,约定:游某向伍某购买二手大众牌汽车一辆。合同签订当日,游某全额支付购车款,伍某亦将车辆交付给游某。但伍某至今未向游某交付车辆登记证书,亦未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游某多次向伍某催要未果,遂将伍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伍某交付车辆登记证书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经审理,灌阳法院判决支持游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双方签订的《机动车交易合同书》合法有效,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游某按合同约定向伍某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伍某虽然向游某交付了案涉车辆,根据双方约定,伍某还应将案涉车辆登记证书交付游某,并配合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伍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车辆登记证书,已构成违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图文:秦一萍

审核:谢良豪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二手车没过户连环买卖起诉谁(在二手车交易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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