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学部 吴金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规定,一些药物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避免或减少药物过敏性休克的发生。但是很多患者对皮试存在着许多困惑甚至恐惧,下面的一问一答希望能对有相同问题的患者有所帮助。

最近我扁桃体发炎,去医院打吊针,医生说用药前需要皮试,请问什么是“皮试”?

皮肤试验(skin test)简称皮试,是在皮肤进行的体内免疫学试验。当试验抗原进入致敏者皮肤时,皮肤中结合有IgE的肥大细胞或致敏T细胞就会与试验抗原结合,引发即刻型或迟发型的皮肤超敏反应,即过敏。

最常见的皮试类型为I型变态反应皮肤试验。引起I型变态反应的抗原(需要做皮试的药物),经注射或划痕后,可在10~20分钟内引起红肿反应,如青霉素皮试,异种动物血清皮试等。本试验阳性者表示对该抗原过敏。

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1)

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2)

有哪些药物必须要做皮试呢?

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包括两种情况:

一类是常规皮试药物,包括青霉素类(注射和口服剂型)、链霉素、结核菌素、破伤风抗毒素血清、盐酸普鲁卡因、细胞色素C、有机碘造影剂、门冬酰胺酶。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说明要做皮试,这些药物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

另一类是容易过敏的且药品说明书中又要求做皮试的药品(非常规皮试药物)如:中诺嘉林(头孢噻酚钠;力芬也是头孢噻酚钠,但说明书没有要求做皮试)、清开灵(冻干粉针)、益替欣(头孢替唑钠)、糜蛋白酶、维生素B1注射液、胸腺肽注射液(过敏体质者需做皮试)。

为什么我注射的部位起了一个包?这是过敏的现象么?

真相是,皮试的药物是注射在表皮和真皮层之间。而表皮与真皮层之间分布着各种组织,这些组织排列紧密,会使药物吸收比较慢,因而鼓起一个皮丘。那么有些人会问,为什么平时药物注射没有这样的情况?这是因为我们平常的注射是肌肉注射,肌肉组织相对疏松,药物吸收也会相对较快。因此,不必担心鼓起的小包,这是正常的反应。为了方便您的理解我们以下图为例进行展示。

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3)

那么皮试处出现哪些症状可以判断为对此药过敏呢?

通常过敏现象为:皮丘隆起增大,出现红晕,之后出现伪足,伴有痒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可能出现头晕、心慌、恶心,甚至是过敏性休克。

上述过敏现象中提到的“伪足”是皮肤上出现的一种红色线条,类似于昆虫的脚的形状,分布在皮丘周围,不太规则,长短不一致。

以上这几种情况是递进关系,也就是说最严重的时候会出现过敏性休克,但是通常情况下,若出现红晕,医生便会高度怀疑皮试结果阳性,拒绝给患者用此药。相反,如果以上几种现象都没有出现,那么就可以判断皮试结果阴性,也就是说可以进行注射。

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4)

我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药物过敏,为什么还要做皮试?

既往无过敏反应的患者,还需皮试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点:

①患者自身的原因

如果患者输液后停药三天,再次使用同种药品,为何需要重新做皮试?

这是因为人体的免疫系统是随着机体的反应不断变化的,所以当停药三天后身体对药物可能出现不同的接受情况,免疫系统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也就是不管之前你有没有过敏,之后都有可能过敏。

同一个人不同时间,不同状态,对药物的反应都可能不同,因此,只要不是连着使用,必须重新做皮试。

②药物的原因

使用青霉素后的三天内,在另一家医院使用青霉素,为何仍需皮试?

青霉素类药物稳定性较差,其分解产物青霉烯酸和药物中的杂质等会导致过敏反应,发生率一般在0.7%~10%左右。由于不同批次的青霉素中所含的杂质、分解产物的量不同,导致患者即使以前不过敏,再使用时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因此药物批号发生改变时,也需重新做皮试。

我们建议最好每次使用青霉素前都做皮试。

皮试基本操作(给大家介绍一下皮试科普知识)(5)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药学的发展,药物在使用上会越来越方便,如破伤风疫苗已发明出免皮试的剂型,我们也将在日后为大家讲解分析相关的知识。以上就是本次我们为大家准备的皮试科普知识,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审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学部 方建国

以上为“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志愿者的原创作品,如若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药盾公益】官方公众号(PSMChina)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等共同发起和成立的公益性组织——PSM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广汇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