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

1980年8月17日,对于澳大利亚的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而言,是一个改变命运和影响人生走向的日子。

8月的阿亚角国家公园,气候宜人,空气清新,是一个适合全家出行、进行野营的好时节。

在17日这天,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一家人来到阿亚角国家公园,计划要在这里度过快乐的一天。

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1)

她的家人包括丈夫和三个孩子——

她的丈夫叫米歇尔,是“第七天复活者”教的教士。

她的三个孩子,其中两个男孩分别是6岁的爱旦和4岁的里根,还有一个9周零4天大的女婴阿莎里尔。

他们在营地扎好帐篷,摆好了烧烤用的炉子和食物,美好的野营时光终于开始了。

但是,噩梦也是从这时开始。

当时,因为烧烤,大家都很开心,忙前忙后的,就连两个小男孩也忙着边帮忙边玩耍。

此时,尚不能走路的女婴阿莎里尔,就被父母放在帐篷里,让她自己玩玩具。

因为帐篷紧挨着他们的汽车,所以,他们是比较放心的。

可是,不久,忽然一声女婴的啼哭传了出来。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警觉地听出了这是自己孩子阿莎里尔的声音,(当时,在附近野营的萨里·洛伊也听到了女婴的哭喊声)立即就朝帐篷里冲去,但是就在她往帐篷冲去的间隙,她看到了一条野狗嘴里似乎叼着什么东西,在她眼前的远处继续跑远,然后消失了。

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2)

一种不祥之感,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脑海中轰然炸开,她继续朝帐篷冲去,但是等她冲到帐篷里时,发现自己心爱的女儿阿莎里尔已经不见了,帐篷的地上有一摊鲜红的血迹。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顿如五雷轰顶,发狂般地大喊起来。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家人,以及附近的野营者,都纷纷跑了过来。

此时,所有的野营者,都放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加入到了搜寻阿莎里尔的行动中。

但是,令人绝望的是,他们搜遍了附近的区域,却连阿莎里尔的一点踪迹也没有发现。

孩子凭空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身为母亲,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难受了。

但是,一切都没有结束。

先是数月之后,一些野营者在距离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当时野营之地更远的区域发现了带血的婴儿衣服,该衣服被带回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前去辨认,发现那些血衣正是自己孩子阿莎里尔的衣服。

如此种种迹象,原本应该再次证实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女婴阿莎里尔是遭遇了不测。尤其是在1980年12月15日的时候,阿莉丝·斯普里恩斯就阿莎里尔的不幸事件对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进行了官方司法调查,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把事情的前后讲了一遍,得到认可,孩子系野狗所害。

至此,事情原本算结束了。

但是,接着发生的事情,却把原本悲伤的事情推向了另一个发展方向。

事件的起因是一则谣言,该谣言涉及两项内容:

第一项内容是,谣言说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其丈夫米歇尔,都是极其可怕的宗教狂热者。该信息暗指,他们非常可怕,什么事都敢做。

第二项内容是,谣言进一步联想到他们失踪的女婴阿莎里尔,便推测他们的孩子并不是被野狗叼走的,乃是被这对夫妻在一次野蛮而可怕的宗教仪式中,当做祭品献祭了。

如果单纯是民间谣言,其传播性还有所局限,但是因民间谣言的传播性,引起了一些小报媒体记者的兴趣。于是,这些会咬文嚼字的记者,便成了杀人不见血的刀笔吏。比如记者就此事进行报道时,对“阿莎里尔”这个名字进行了粗暴的分析,结果他们认为这四个字,具有“在荒野中牺牲”的含义。

媒体的描述,对于民间谣言的传播,简直就是推波助澜。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谋杀孩子的嫌疑,也开始变得令人担心起来。

真相?谎言?

到底谁在陈述真相?谁在说谎?

通过诸多历史事实,我们会发现一个具有历史意义性的结论,那就是多数人能把一个谎言说成真理,而少数或单个人即便说的是真相,也最终会败在谎言面前。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当时的命运,基本就是如此。

但是,比起某些专制粗暴的地区,至少发生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身上的事情,还没有到威胁她的生命。因为某些地方,像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这种情况,极有可能直接被丢进监狱,甚至直接处死。一个国家的法制和文明程度,总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才有所微妙的体现。

既然谣言指控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犯了谋杀罪,那就需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

于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事引爆后,接着触发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在阿地来德的一家动物园,做了一次科学实验。他们把一件婴儿外衣套在小山羊的头上,然后把一只野狗放出来,结果那只野狗很轻松就咬开了小山羊头上的婴儿外衣,并把小山羊从婴儿外衣中叼出,咬死,然后吃掉了。

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3)

然后实验人员拿着小山羊头上的婴儿外衣与阿莎里尔的外衣咬痕进行对比,结果显示不同。

这一实验,明显对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极其不利。

第二件事是,当时有一名责任感极其强烈的法庭牙医,叫肯尼斯·A·布朗,他以法庭牙医的特殊深情从北部政府那里提交申请,取得阿莎里尔的血衣,送到伦敦,让一名极其著名的法庭病理学者进行再次检查。

这名法庭病理学者叫詹姆士·卡穆龙。卡穆龙教授对血衣进行了检查后,做了一个结论:阿莎里尔血衣脖子位置的衣服并不是被野狗撕扯断的,而是被小刀或剪刀剪割而断。

一般的谣言,传来传去,制造的无非是恐慌,但是专家的结论却有一种“盖棺定论”的权威。因此,当卡穆龙教授的结论从伦敦传来后,立即就迫使警方不得不重新调查这个案件。

时间走到1981年8月19日,警方为了查案,突击搜查了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家。接着,开始传唤所有当时在第一现场的证人。

就这样,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案件,从1981年12月开始了第二次审判。该次审判时间很长,一直延续到第二年,也就是1982年2月1日才结束。

审判的情况如下:

其一是法庭起诉人控告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杀害了自己的女儿阿莎里尔,然后把婴儿尸体藏于丈夫的相机包里,事后将其处理。

其二是女法医J·库尔经过检查,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家的汽车和相机包里发现了不少血迹。并对血迹进行了检验,认为血“胎儿的血色素”,也就是说这血是3个月以下婴儿身上的血。

但是库尔的血样检测,受到了其他专家们的指责和严厉批评。迫于这种压力,最终在开庭的时候,库尔处理掉了她的血样和报告。

各种事情的发展,都对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极其不利,但是更不利的事情,却又发生了。

第三件事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怀孕了。

法庭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正式对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以及其丈夫提起起诉,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罪名是谋杀罪,其丈夫米歇尔则是帮凶罪。

根据法庭的审判时间,原本定于1982年6月。

但是在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意外,那就是在法庭准备宣判之前,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怀孕了,妊娠反应比较强烈。

为此,从人道主义角度考量,法庭不得考虑推迟审判,等她过了妊娠期比较强烈的时间,然后再开庭。

几个月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妊娠反应期过去后,法庭计划在9月13日开庭审判。

与此同时,媒体对此事又掀起了新一轮的报道。

媒体的态度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既然弑婴,却又怀孕,这是一种奇怪的可怕的行为。公众舆论对此都持批评态度。

在这期间,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丈夫米歇尔在被调查的时候,因为口才不好,回答问题总是不着边际,结果再次被公众舆论推倒了一个极其不利的境地。舆论认为这对夫妇行为古怪、愚昧、对宗教狂热,因此他们弑婴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还有一种论调,那就是野狗不吃孩子。

总之,各种论调结合起来,都指向了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她丈夫谋杀了自己的孩子阿莎里尔。

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4)

可是舆论归舆论,谣言归谣言,法庭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依然还是要讲证据的。审判开始后,诉方代表I·巴克把起诉书递交给陪审团——由9名男士和3名女士组成。但是诉方律师除了指出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汽车里发现的血迹与她所描述的野狗行动有矛盾之处外,并不能拿出确凿有据的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谋杀自己孩子的动机。因此,有关作案动机,诉方只是两种猜测:

第一种是确如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所言,是野狗叼走了她的女儿阿莎里尔;

第二种则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谋杀了自己的孩子。

不过一开始我们都说了,因为那是一个野营胜地,当时有不少野营者,甚至有一些目击者,这些目击者提供的证词,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基本一致。起诉方却无法反驳这些证人的证词。

尤其是野营者萨里·洛伊,她坚持认为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大喊“野狗叼走了我的孩子”之前,她就已经听到了孩子的呼喊声。

但是诉方所依赖的两名人物比较特殊:

第一名是病理学专家卡穆龙教授,属于权威人物,坚持认为自己的结论是正确的,他认为阿莎里尔外套上的破坏痕迹不是野狗造成的;

第二名是法医库尔,她认为自己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汽车里发现的血迹正是幼儿的血。

但是辩方也有两名法医,一名是波特歇教授,一名是普勒克汉教授。

他们驳斥了卡穆龙和库尔的观点。但是,因为他们的驳斥方式太过学术,搞得陪审团都不能理解其中好多意思,这也增加了案件的推进难度。

但是辩方的律师比较专业,他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前后走访了73人证人、查看了145件物证,单单是记录的证据稿件都厚达2800页。

他指出两点:

其一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根本就没有作案动机。另外,他还拿出证据证明在那年的夏末秋初,有大量野狗流窜于阿亚角一带。

事情发生后,因为陷在悲伤之中,使得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情去清理沾染在车里的血迹。

其二是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律师认为诉方除了猜测和怀疑之外,根本拿不出证据。

双方一直在争论,案件一直在持续,直到10月28日,案件还没有结束。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只有法官詹姆斯·缪黑德严明无私,一直坚持倾向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无罪。但是,法官詹姆斯·缪黑德并不能左右法庭的最后判决。

时间走到10月29日下午2点20分,最后的时刻来了——陪审团退庭合议。8点33分,陪审团回到了法庭。

他们的裁决结果,令人大跌眼镜——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米歇尔被判有罪。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被判终身监禁,于达尔文监狱服刑。

11月17日,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在监狱生下女儿,取名卡丽亚。

根据当时弑婴罪的条款,司法部门同意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被保释,然后带着女婴回家抚养孩子,度过关键时期。

第二年,也就是1983年4月30日,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向悉尼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联邦法院的法官们仅仅只用了3分钟就驳回了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上诉。

上诉失败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只得继续回到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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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了这一年临近年末的时候,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再次得到了一些有关血样检测以及野狗行为方面的新证据,这对夫妻如获至宝,立即向堪培拉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在11月28日给出了结果——法庭法官以3比2的票数,认为上次审判中提出的证据不足以给被告人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定罪。

这个结果,对于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而言,真是太好了。

但此时,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入狱差不多已经两年了。

也许是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舆论也从狂热变得理性起来。当然,最关键是,在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被捕入狱的两年时间里,发生了好多起野狗袭击人的事件,这个事实打破了人们一观认为“野狗不吃孩子”的传统看法。

于是,公众意识到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可能是被冤枉的,所以纷纷呼吁政府重新审理此案。尤其是有一份15万人签名的请愿书,送到了皇家调查委员会。

可是,尽管重审此案的舆论如此强烈,但是北部领土的法官们却坚决反对重审此案,更不要说假释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了。

接着,时间在熙熙攘攘中走到了1986年2月。

这年发生了一件事,一名游客在阿亚角游玩时失踪了。

于是,搜寻队伍开始展开搜寻,结果在失踪者身边发现了一件婴儿的小夹克。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从报上看到后,大吃一惊,因为那件夹克正是她的女儿阿莎里尔失踪那天穿的小夹克。

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向法院提出诉请,但是诉方却认为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产生了臆想。

不过,与此同时,从德国传来了一份血样检测的证明报告,该报告指出库尔的血检有问题。

面对一件件有利证据,以及社会舆论,北部领土的律师负责人M·佩龙不得不释放了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并对该案进行再次调查。

但是,不久,皇家调查委员会直接接手了该案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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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调查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调查、取证,最重要的是,他们专门到土著人中进行了调查。因为土著人最了解野狗,结果土著人认为野狗是最聪明的“食客”,能够轻松咬死一个婴儿并吃掉,而且人尿最能吸引野狗,比如一块婴儿尿布就能召来一群野狗。

最后,皇家调查委员会经过仔细而认真的调查取证后,于1987年6月2日,对外公布了调查结果: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的定罪证据不足。北部领土立即就此事公开道歉,并发表声明。

无辜的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和丈夫米歇尔,终于证明清白,走出了牢狱,从事件发生到事件取得真相大白,前后共历7年的时间。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呢,何况是一位母亲,阿莉丝·琳娜·坎布莱恩怎么可能会对自己未满一岁的婴儿下狠手呢?

女子被抛尸荒野身上摆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儿被野狗叼走)(7)

此类案件,在世界诸国,以及人类历史上,实际上屡见不鲜——即一个人想对一个集体证明自己的清白和无辜是多么艰难。有些人最终得到翻案,证明了清白,但是还有很多人头顶冤案把牢底坐穿,人生再无翻盘的机会。比如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等等。

(说历史的女人·绿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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