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申报新规定 事关社保今起申报

社保申报新规定 事关社保今起申报(1)

今天是2022年6月1日 五月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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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开始啦!

为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4月22日金华公交将通过新开、延伸、整合等方式,对5条线路进行集中优化调整,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乘上公交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金人社发〔2014〕57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今年申报开始时间为6月1日起,具体申报工作规定如下:

社保申报新规定 事关社保今起申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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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数确定

1.企业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低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上级公布后确定)。

2.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至300%确定。

二、申报流程

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步骤: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人员管理”→“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选择“批量导盘”(批量调整)/“按人录入”(单个调整)→导入填写好的电子表格/单个填写申报基数→保存。

三、温馨提醒

1.本次申报范围为各单位2021年12月底仍在本单位参保缴费的职工,2022年新增人员无需再次申报。在省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在地市参加工伤或失业保险的省部属企业职工,也无需申报。

2.请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上报前由职工签字确认,确认资料由单位留存备查。单位未申报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将由社保部门按照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低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3.城镇个体劳动者如需申报调整的,请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未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确定(原高于60%的,仍按原比例确定)。

4.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高于2021年度基数的,在本单位的单位缴费差额、个人缴费差额应补收月数按上级规定执行,个人缴费差额补收的由单位代扣代缴。

5.申报截止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及公告。

央媒省媒看金华

01

5月30日,人民网推送《三轮流域生态补偿让金华水更优质》,关注我市通过流域水质生态补偿举措推动水质提升,2021年城市水质指数位次提升、指数削减幅度均排名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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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6月1日,浙江日报刊发《金华前5月签约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57个 招大引强助推制造业崛起》,报道我市举行“崛起浙中,制造先行”先进制造业“云招商”暨重大项目签约活动,关注金华招大引强助推制造业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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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5月31日,浙江卫视《正午播报》播出《全省各地举行特色活动喜迎“六一”儿童节》,关注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中心小学“筑梦六一 反诈同行 安全相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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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01

5月31日,我市开展第19届亚运会(金华赛区)和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02 近日,2022年金华市区免申即享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569家单位名单和金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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