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

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人员的资格,长期以来国家并无统一和明确的标准。对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行业准入,因鉴定启动的主体、程序不同,不同部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鉴定机构名册和人员库,其入册入库条件不尽相同,甚至差别很大。本文对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和鉴定人员的现状

当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机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设计机构和城市危房鉴定机构三类。这三类机构能否单独胜任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应根据待鉴定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鉴定事项、鉴定范围的需要,从这三类机构各自的资质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营业务经验积累进行认真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一部分是从原隶属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监督站脱钩改制而来的市场经营主体,另一部分是相关科研院所或社会力量兴办的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分为专项检测类和见证取样类。其中,专项检测类细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和钢结构共四个专项。见证取样类细分为8个小类,分别是: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附件二,检测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要求,只有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类

机构要求配置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师,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各要求配置一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类检测机构并不要求配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主要业务是面向竣工验收前的在建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相关专业划分和程序主要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的专业施工验收标准,验收层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即若干检验批组成一个分项工程,若干分项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若干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检验批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分部工程验收,以此类推直至单位工程验收。

另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第2项、第3项分别规定了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程序,即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可见,质量检测机构的鉴定是针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但能否达到设计要求进行鉴定。

建设工程设计机构

对于建设工程设计机构,即传统的建筑设计院,根据202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对工程设计资质改革,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机构的资质标准,因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配置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现行已实施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括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

关于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对于建筑抗震专项鉴定,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4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城市危房鉴定机构

城市危房鉴定机构中,一部分是从原隶属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所,经脱钩改制的市场经营主体;另一部分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市场技术服务机构。此类鉴定机构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以“备案”的形式批准设立。

危险房屋鉴定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危房或局部危房,以及如果属于危房或局部危房,则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还是整体拆除”的建议,供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依据。

关于城市危房鉴定机构资质,全国并无统一的资质标准。各地规定的鉴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不尽相同。有些地区不要求鉴定机构配置注册结构工程师,也有部分地区要求配置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具备至少1名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本机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确认,该报告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法院和仲裁机构“名册”上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

根据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即“四类鉴定”),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并不属于司法鉴定人登记的“四类鉴定”范围。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正式将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范围。

四类鉴定外,司法鉴定行业由原来的“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制”转变为“人民法院备案制”,审判过程中鉴定、评估机构的入围、管理、委托等工作由人民法院负责,各地仲裁机构办案时参考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录或自行确定鉴定机构名录。

目前,全国各省级人民法院均设立了鉴定机构名录,入库信息在最高人民法院所属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公开。其中“建筑工程类”鉴定机构分为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测量、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市政工程质量、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和设计、水利工程、水运工程、测量测绘等9个类别。

各地仲裁机构的鉴定机构“名册”,大多参照法院组建和管理。法院和仲裁机构“名册”上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主要也是包括上文所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设计机构和城市危房鉴定机构三类,其中以城市危房鉴定机构居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次之,工程设计机构最少。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人员应具备与待鉴定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鉴定事项和鉴定范围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经验和能力,这是鉴定公信力的基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对象,一类是竣工验收前的在建工程,另一类是竣工验收后的既有建筑。当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中最重要的鉴定事项是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进行鉴定。因此,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团队应具备工程检测和结构验算复核两种核心能力。

工程检测和结构验算复核两种核心能力

工程检测是通过一定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对建设工程实体现状,如地基基础有无开裂、沉降、倾斜等不良状态,主体结构中的梁、柱、墙、支撑、屋架、屋面板、楼面板等构件和连接的几何尺寸、材料强度、施工工艺是否与设计图纸和验收规划相符,有无断裂、变形、脱落、松动、腐蚀等缺陷进行检测。工程检测不包括对设计图纸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进行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现场判断,类似医院的“体检”。

结构验算复核是根据查堪和工程检测的原始数据,按照相关的结构设计理论和设计标准,对工程结构的安全性、使用性等相关特性进行计算、分析和评价,必要时出具加固补强方案。结构验算复核,类似医院的“诊断”。

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只要是有争议性的专门性问题,都有可能启动鉴定。因此,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通常包括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鉴定、质量缺陷因果关系鉴定、质量缺陷修复方案鉴定、修复造价鉴定四种。其中,除了修复造价鉴定通常由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鉴定外,前三种均由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条规定了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物调查与鉴定。《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可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属于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性、使用性鉴定以及抗震鉴定,主要是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1)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现场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案工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均无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属于钢结构建筑物投入使用后坍塌事故。事故发生时间为2020年3月,而此前某鉴定机构在改建完成后的2018年曾出具了一份《建筑工程结构检验鉴定报告》,载明该建筑后续使用年限20年,但鉴定日期距事故发生日仅两年左右,鉴定报告中的后续使用年限20年的结论与工程实际质量明显相差太远。根据国务院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公布的调查报告,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涉案鉴定人员进行了追责。值得一提的是,《建筑工程结构检验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上签字的四人(项目负责、校核、审核、批准)中,无一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其中3人持有二级建造师证。现行建造师的职业定位和专业能力主要是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显然不具备结构受力复核、验算能力。

对于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检察机关依法对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某,技术人员宁某、龚某、汤某、刘某等5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批准逮捕。据网传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该鉴定机构具备钢结构检测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鉴定报告中的检测人、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无一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鉴定报告中也无结构受力复核验算的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可能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多个环节,涉及到多方责任主体,其质量缺陷与各方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多因一果、一因多果或多因多果,这就对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没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的鉴定中,其鉴定意见的专业性、科学性存在重大缺失,其公信力也大打折扣。以上两个典型事故中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都没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虽然两个事故不是因鉴定不当造成的,但不客观的鉴定报告给本身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出具了“准用证”,也引发了公众和业内人土对鉴定公信力的质疑。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2)

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现场

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多地发布新版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人员资格要求

为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多地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相继发布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管的政策文件,及时落实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鉴定的制度。

《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湘建房〔2022〕122号)第八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须具备的单位资质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检测机构和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三类。其中,应当由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的鉴定包括:

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届满的,还应当每五年委托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满30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30年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和总层数或总高度35米及以上的其他房屋因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此外,《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涉及地基基础的,应当同时由注岩土工程师签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第五条规定,鉴定机构选择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专项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应当同时具备CMA认证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资质,涉及钢结构、建筑幕墙等的,还应具备对应检测资质类别,当不具备设计复核计算和结构分析能力时,可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所需基础数据,可请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危险房屋鉴定工作的通知》(2022年6月15日发布)第三条规定,实事求是开展鉴定检测工作。各危险房屋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科学规范、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含检测结果、结构分析、鉴定结论)。鉴定报告由鉴定检测机构相应的鉴定检测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签字确认,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鉴定报告应按受理委托连续编号,并将相关资料归档,长期保存,保证检测数据、结构分析等资料的可追溯性。

结语

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制度已推行多年,而专业人员注册制度的执业范围就包括相关的鉴定,所以,注册结构工程师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业务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本文作者郭秀桂系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来源:《中国勘察设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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