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电动车最新罚款标准 周知宝安光明电动车禁行路段公开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深圳交警在充分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及市民意见后对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并于6月12日起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考虑满足市民通行需求,深圳交警兼顾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并结合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 深圳交警对宝安区、光明区 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作出调整 ,对部分道路开放通行,包括107国道辅道、宝安大道部分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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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宝安区、光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二)宝安区禁止行驶道路及片区。
1.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107国道(不含辅道)、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辅道)、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段)、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段)、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 片区: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3.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创业立交、西乡立交、凤凰立交、南环立交、沙井立交、新桥立交、芙蓉立交、福洲立交、洲石立交、塘下涌立交、新安二路-107国道跨线段、新安五路-107国道跨线段、固戍一路-107国道跨线段、东方大道-107国道跨线段、洲石路-107国道跨线段、宝石路-松白路跨线段、宝安大道-机场下穿通道段、宝安大道东宝河桥段。
(三)光明区禁止行驶道路。
1.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2.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光侨立交、光明大道-松白路跨线段。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宝安、光明区上路行驶。
三、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7月3日
禁止通行路段共14条
片区2个
立交及跨线桥18座
相比原方案减少了153条道路
宝安区
禁止通行路段共4条
立交及跨线桥2座
相比原方案减少了36条道路
光明区
从上述公告中可以看出宝安、光明两区禁行路段已大幅缩减,相比原方案共减少189条,但仍有部分道路继续维持禁行规定。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部分市民认为高、快速路由于车流量过大、封闭管理等因素,不适宜电动二轮车行驶;
隧道、桥梁路段由于没有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二轮车过于危险;
出于城市形象考虑,机场周边道路应当禁行电动二轮车。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107国道(不含辅道)、前进一路、宝石路(不含辅道)已列入宝安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
宝安大道、松白路、静宁路、公常路、公园路、创业一路、公明北环、宝石路辅道、前进二路现有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善,可供电动二轮车骑行,暂不考虑列为禁行道路。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上述道路经调查,设置有人非共板型非机动车道,具备电动二轮车通行条件,暂不考虑列为禁行道路。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考虑到新湖路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善,为保障民生基本需求,暂不考虑列为禁行道路。
下一步深圳交警将加大对电动二轮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西乡大道未列入宝安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
南环路、锦程路、松福大道、芙蓉路、留仙二路、福洲大道洲石段由于现有非机动车道设施不完善,不具备电动二轮车通行条件,列为禁行道路。
下一步市政府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加大非机动车道建设力度,完善非机动车道网络建设。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宝安大道、洲石路、根玉路、宝石东路、宝石南路、石岩大道、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未列入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
根据松岗大道、前进一路、107国道、凤凰立交、新桥立交、东方大道-107国道上跨绕行方案,绕行距离均可控制在1公里以内,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石岩外环路可乘坐公交线路m257路、高峰专线145路、b986路。
洲石玉支线暂无绕行路线,下一步市政府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公交服务供给,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机场南路属于快速路,根据法律规定,禁止行驶电动二轮车。
交警采纳具体情况
松白路、重庆路、光明大道未列入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
黄埔路现有非机动车道设施不完善,不具备电动二轮车通行条件。
宝石路辅道可供电动二轮车通行,出于安全因素考虑将主道列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
东长路除隧道段均可行驶电动二轮车,考虑到隧道道路条件,不建议市民在隧道内骑行电动自行车。
沙井立交、南环立交均为立交路段,不具备电动二轮车通行条件,建议市民绕行沙井立交人行天桥和南环立交人行天桥。
市民建议具体情况
(1)尽快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
(2)强化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
(3)加大超标电动二轮车源头治理。
(4)开展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看到此处,想必有不少市民提出疑问 是否禁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
—— ——为何放宽禁行路段?—— ——●我市电动车居民出行需求大;●道路交通设施正在逐步完善,部分道路已加装硬隔离或划分非机动车道,完善标志标线;●禁行道路放宽后,深圳交警将对道路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查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
宝安大道辅道-可通行路段
—— ——依然禁行的路段—— ——●快速、高速、隧道、桥梁、机场路段;●车流量较大、速度快的路段;●非机动车道不完善的路段;●非机动车违法频发的路段。
创业立交-禁行路段
切记!切记!快速、高速、隧道、桥梁、机场路段是一律禁止电动车通行的
Q
如何知道哪些路段禁不禁行?
市民在骑电动车出行时,可注意留心观察路口的标志标牌。蜀黍已在禁行路段设有交通提示牌。
大家也可以收藏本文或在深圳交警官网查询可通行路段。
Q
“东长路除隧道段均可行驶”,那会不会出现骑车到隧道口才发现禁行了的情况?
不会的,关于隧道段的禁行标志,蜀黍已设置在隧道两端最近的路口。
此外,随着非机动车道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待道路设施完善后深圳交警将会对定期对禁行路段公告进行调整
深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放宽禁行路段并不代表能够肆意通行,市民骑行电动车出行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戴头盔、按道走,若是存在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样需要面临严厉处罚
温馨提示
目前,宝安、光明两区超标电动二轮车已不再予以发放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仍可备案,发放白色长期标识。(详情请点击下图查看)
坪山区五个社区、大鹏新区六个社区已于近日启动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
家里有电动车还没有备案的朋友赶!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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