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专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保守国家秘密系列专题)

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专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保守国家秘密系列专题)(1)

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专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保守国家秘密系列专题)(2)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本期开始,我们将为您推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保守国家秘密系列专题文章,今天我们就一起聊一聊科技安全与保守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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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领域,也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传统领域,还包括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新型安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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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安全与保守国家秘密

当今世界,科技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领域,辐射带动和发展引领时代进步、社会前进、军事变革,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

随着我国科技实力快速增强,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逐渐把高校、军工等科研机构和企业作为渗透和窃密的重点目标,他们常常从我国科技人员尤其是核心涉密岗位的科技人员下手,捕捉各种时机,采用多种手段,千方百计搜集我国科技发展的核心机密和情报,科技不安全,国家安全各领域都将受到重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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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利益诱惑 出卖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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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就职于某科研单位,直接参与了我国一些走在世界前沿的科研项目。2011年,单位派他出国访学,在一次学术交流会议上,张某认识了外国同行小J,小J主动帮他熟悉国外环境,购买有折扣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很快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此时,小J提出以每次300美元的咨询费用请张某提供一些科研项目中的关键数据,面对人情拉拢和金钱诱惑,张某妥协了。

2012年,张某即将结束访学回国之际,小J向他引荐了其同事老K,老K当场向张某表明间谍身份,并希望可以与其合作。听到间谍二字,张某不寒而栗,他辗转思考了许久,在老K许诺可以帮其女儿出国留学并申请长居后,他不再犹豫,同意了对方开出的报酬条件,并接受了基本的间谍技能训练。回国后,张某利用工作之便,开始搜集、窃取我军工领域实验数据、科研成果等涉密信息。2014年6月,安全部门对张某实施了抓捕,2017年8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

案例二:威逼胁迫 滑向窃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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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出生的陈某曾是我国某军工科研院所下属公司的一名网络管理员。2011年,陈某在公司门口“偶遇”了一名自称彼得的外国人。彼得说他是一名技术专家,此次来中国的目的就是想购买一些技术资料。随后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陈某窃取了大量内部涉密文件提供给彼得。

随着窃取文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密级越来越高,自以为找到一条生财之路的陈某逐步意识到,彼得并非普通的技术专家,而是一名间谍,心生恐惧的他提出终止合作。然而,彼得却以陈某此前提供的情报为把柄,要挟他继续提供涉密情报。2014年,终日生活在恐惧中的陈某从单位辞职。2015年3月,经缜密侦察,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对陈某实施抓捕。

调查证实,陈某共窃取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该科研院所文件共5500多份,其中机密级146份、秘密级1753份,以及其他大量内部文件。2019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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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有效把核心科技掌握在自己手中,“创”是根本,“守”更是关键,科技安全最关键的是科技保密。我国出台了多项保密规定,从制度上强化保密管理,扎牢科技领域失泄密风险漏洞,特别是《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出台,涵盖了科学技术领域保密工作的方方面面。当然,维护国家安全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广大党政机关、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核心涉密人员,应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观念,不为金钱所利诱,不被贪欲所控制。

结语

保守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重要基石,也是不能触碰的底线和红线。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来源:西安保密

编辑:胡媛媛 | 审核:王江 张冰

总监制: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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