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第几届总统(本杰明富兰克林)
第一次知道”富兰克林“这个名字应该是初二的时候,距离现在已经有20年了;那时班上有个同学有一本他的传记,我翻了几页后觉得有些意思,于是借来带回家阅读,放了差不多一个学期都还没有看完,然后就还给同学了。
后来对他的印象就只是“搞印刷的,是个有钱人”;后来还听说富兰克林是美国总统,于是一直有个疑问:那个印刷工后来做总统了吗?
查找相关资料后才知道原来美国历史上有两位叫做”富兰克林“的总统,分别是:“富兰克林·皮尔斯”和“罗斯福·富兰克林", 前者没什么名气,一般我们说的富兰克林总统是指后者,他是美国第32任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
而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富兰克林没做过总统,却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他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当我们单独称“富兰克林”的时候,更多的是指这位;而富兰克林总统我们一般叫他“罗斯福”。
会去阅读他的传记《富兰克林传》是因为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他的另外三本书《爱因斯坦传》、《史蒂史.乔布斯传》和《创新者》,我都非常喜欢。读完这本传记后,我又发现富兰克林还写了一本自传,于是也找来阅读。对比而言,其实我更喜欢由当事人写的“自传”,因为它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东西,尤其是成长中的想法是只存在他自己头脑中的;当然,他人写的传记有一大优势是可能会挖掘出一些当事人不太愿意谈论的“历史”,而且可能会通过多渠道的资料对比获得更为客观的叙述。另外,《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只是算是一个不完整的手稿,讲到的东西很有限;所以,如果想了解他的话,这两本书都应该是必读之物。
读完后我觉得他的身上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值得我们思考,下面我就结合这两本书的内容来聊一聊富兰克林的家庭、出版事业、科学贡献、政治家身份。
1. 家庭
他父亲是1683年和妻子一起前往北美殖民地的,职业是做蜡烛和肥皂,同时还是一名有才能的清教徒。
富兰克林生于1706年,你父亲本来计划让他当牧师的,后来却发现他的性格不适合,于是放弃了让他继续在学校学习的机会,导致福兰克林只接受了两年的学校教育。
他父亲因为担心他会像他的哥哥小乔塞亚一样成为一名水手,而积极地为他寻找适合他的“陆地上的职业”,
由于富兰克林喜欢看书,最终他父亲决定让他做一名印刷工,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从事这个行当了。
这是富兰克林人生的真正起点,也为他与哥哥詹姆斯之间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因为喜欢读书,且有一定的天赋,他很早就开始尝试写文稿,他父亲发现后还给了不少指导。
在他哥办报后,他尝试着写了不少匿名的文章,获得了不错的评价;当被他哥知道后,他哥哥显得不太高兴,可能是他写文章的行为挑战了他哥哥的权威,本来他只是一个学徒。再加上后来他学徒期没有结束就从他哥的印刷厂“逃走”了,这使他与哥哥的关系变得很差。直到很多年之后,他才得到了哥哥的谅解。
他对于婚姻的态度让我挺意外的,很难想象这么一位伟大的人物结婚前竟然常常与萍水相逢的“下流女人”厮混,对于这种行为,他最担心的是会不会染上病,而不是道德方面的问题。
因为当时印刷业被认为是穷行业,因此他也“不指望娶个妻子能带来什么钱财”;他与后来的妻子第一次谈论婚事的时候也因为女方家里不能给出让他满意的“彩礼”而没有谈成。我完全没想到那个时候的男人竟然可以这样硬气地去要求女方给彩礼。
不过,不久后他就为自己的这个行为后悔了,因为他没同意这个婚事导致德博拉·里德另嫁他人,后来被她的丈夫遗弃,为了不让她孤寡一生,富兰克林决定把她娶回家,但因为她的丈夫下落不明,她也不能另嫁他人,所以富兰克林与里德一直没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很难说他到底爱不爱她,这更像是他的一种赎罪行为。
富兰克林有个好朋友叫拉夫尔,一起工作的时候慢慢地堕落了,还借了他很多钱,一直没有还。后来拉夫尔的太太因为经济困难,也经常找富兰克林借钱,富兰克林则依仗着这种关系企图对她动手动脚,后来她把这事告诉了拉夫尔,最终他与好友闹到了恩断义绝的地步,而他们欠他的钱也一笔勾销了。很难想象年轻时的富兰克林竟然因为过分的性欲,把好朋友的妻子也当作了调戏的对象。
曾经,他也认为双方自由选择的婚姻才会幸福,后来有人告诉他“就算让双方自己选择,也未必个个幸福”,这好像改变了他对婚姻的态度。
我们总喜欢把婚姻与爱情联系在一起,但在他的观念里,婚姻更像是一种生活,有时甚至是交易。
爱情肯定天然地包含着“自由恋爱、自愿结合”,然而自由与自愿并不能保证婚姻的幸福。婚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婚姻相关的法律主要规范了相关的经济问题,所以,婚姻相对爱情,是更接近商人思维,而不是罗曼蒂克的!
爱情、婚姻和性,在他看来,也许是完全可以分开的;年轻时他只追求性满足;结婚最开始的目的是“彩礼”,后来因为赎罪而建立了实际上的婚姻关系;婚后生活中他与很多女性有过亲密的关系,但从传记中并没有明确他与其它女性有发生过性关系,这些关系更像是柏拉图式的爱,是只有灵魂交流的“爱情”。
富兰克林对宗教有自己的看法,或者说不认同宗教的那些教条,他自己给上帝定义,自己规定生活中的“戒律”,他只信自己创立的“宗教”。所以,他可以很反传统,在性与爱情方面,他的做法也与传统宗教完全相悖。
他曾在报纸上写文章教男人怎样“治疗性瘾”,他说“婚姻是性瘾最好的治疗方式,如果不接受这一忠告,仍坚持必须发生性关系,则必须选一个年纪大的女性而不是年轻女性做情人”。他还给出了8条理由:
1.年纪大的女性更了解世界,因此沟通也更顺畅;
2.当女人不再美丽时,她们会想方设法“维持对男性的魅力”;
3.不会有要孩子的危险;
4.她们更加谨慎;
5.女人变老的过程是从头至脚,所以即使女人脸上爬满了皱纹,但只关注腰部以下时,她们和6.年轻女性没有区别;
7.和一个老女人偷情比使一个处女堕落的罪恶感要轻得多;
8.不会良心不安,因为老女人会乐在其中,而使一个少女迷失会让你时不时深感悔意;
最后,富兰克林写出了最无耻的一句:“最要紧的是,年纪大的女人会因此心存感激”。
这种言论放到今天,肯定会被认为是对女性的严重歧视,是对“性别平等”这个基本价值观的挑战。但在当时那个还存在黑奴的年代,对女性的歧视好像是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
富兰克林身上也许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总能吸引到很多异性对他有一种超越普通朋友的情感。48岁时与23岁的凯瑟琳·雷一见钟情;与当时18岁的少女玛丽(即“波莉”)的打情骂俏,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个喜欢“老牛吃嫩草”的好色之徒。也许很多“成功人士”都有这个能力,但这些容易与“风流、好色”联系在一起的特质与政治家的身份放到一起,却让人大跌眼镜。
富兰克林在外风流的时候,家里的妻子德博拉却只能过着孤独而无聊的生活,她没有任何消遣,只能经常给他写信,写得多的时候几乎一天一封,但又经常觉得写得不太恰当而烧了信件;除了写信的时光,就是痴痴地等待他的回信。
在婚姻关系面前,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个“渣男”;如果你看过爱因斯坦的传记,也一样会觉得他是个渣男。但在特定的文化背景、特定的个人价值观、特定的个人经历面前,个人对婚姻的态度和处理家庭关系的方式很难用社会的统一标准来衡量。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知道其中的甜与苦,毕竟家庭生活不是表演给别人看的,而是会全方位的影响一个人的身心的社会结构。
富兰克林年轻时因为轻易与各种女人发生关系,于是有了私生子威廉;威廉也搞出了个私生子坦普尔;坦普尔也“不甘示弱”,与一位已婚女人有染后也有了私生子西奥多。
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小时候被遗弃的,后来他也遗弃了自己的女儿 Lisa 。
我本以为小时候受过某些伤害的人,会更加努力去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后代身上;看来我错了。
前一阵有个热门的话题:“怎样接受自己的孩子只是一个普通人?”
尤其对于有一定成就的人而言,可能相比普通人更难接受自己的下一代的平庸,尤其是在智力和努力程度方面的平庸。
爱因斯坦不太能接受大儿子选择工科,认为那些学问不够高级;在他看来,工科是普通人的选择,天才就应该去研究数学或理论物理学这种高深的学问。
富兰克林对儿子威廉的最大不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 威廉追求权力与名声,而富兰克林更希望他能有真材实学,哪怕做个工匠或车匠;
2. 政治上,威廉与他选择了不同的立场,让他们父子成了美国独立战争中敌对的两方。
对于政治立场上的分歧,他曾经这样说过:
我本不该因你我政见的不同而责备你。我们是人,都可能犯错。我们的观点是不由我们自己所掌控的,而是由环境形成并受其影响的,环境无法抗拒,也很难解释。你的情况就是如此,以至于很少有人能指责你的保持中立,尽管有很多自然义务远比政治义务重要。
富兰克林是能理解儿子的政治立场的,他看不惯的是威廉对上流社会的模仿,对权力和名声的过分追求,而没有把精力投入到对自我的提升。尽管他理解政治立场不由自己所掌控,但威廉在重要的是非问题面前没有站到他的一边,还是成了他们之间难以解开的心结。
2. 出版事业
从1718年在哥哥詹姆斯的印刷店做学徒开始,富兰克林很快就成了一位技术熟练的印刷工。
1723年从他哥哥那里逃走,到费城,给凯默打工,成为了店里的“技术大牛”,也可以说已经是印刷界的“技术大牛”了。中间前往过伦敦,又回到费城,自己开过店,又重新加入了凯默的印刷店。到1728年,与休斯·梅雷迪斯合伙创办了自己的印刷店。
之后还承接过纸币印刷的业务,又通过报纸和出版业,一步步成了“媒体大亨”;到1737年,担任费城邮政局局长,把握了报纸发行这个重要的渠道。从印刷、出版到报纸发行都在行业内有了绝对的优势,生意越做越大,但他的追求并不在于“赚更多的钱”,所以,1748年他就从印刷店的生意中退休,成了一个“有钱又不用工作的自由人”,这一年,他才42岁,就已经实现了完全的财富自由。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过硬的印刷工的技术之外,优秀的写作能力是他事业成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虽然只接受了两年的学校教育,但富兰克林阅读的书籍很广泛,从哲学到自然科学、从人文到艺术都有涉猎;而且他还能整合自己所学,提出很多自己独创的想法。
他有一个提高写作水平的方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他挑了几篇文章,做了一些简短的笔记,然后把它们放在一边;几天之后,试着用自己的话把文章的观点复述出来,与原文比对。有时候他还故意打乱笔记的顺序,以自己的逻辑把文章组合起来。他还将很多文章改成诗歌,借以扩充他的词汇量(他自认为能够如此),因为这样他就必须绞尽脑汁地去想一些词意相同但发音、重音不同的词语以符合韵律。几天之后,他再把诗改回文章,并与原文比较。如果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就马上改正。“但有时也幻想在某些次要的细节上,我有幸改进了原文的论述方法或是语言,并乐在其中。
从当学徒的时候,他就通过匿名的方式发表了不少文章,获得了周围人不错的评价;后来更是通过写文章为自己带来了不少生意 。
在有关纸币的论战中,写了一本匿名的小册子《纸币的性质和必要》,受到了普遍的好评,更是得到了议会中多数议员的认同,最终为他带来了承印纸币的业务。
在准备办报的时候,先通过在其它报纸上发表大量的文章打垮了自己的竞争对手;那个时候,以富兰克林的写作能力,只要他愿意为哪家报纸写文章,那家报纸必然会火;可以说他当时拥有控制各家报纸出版商兴衰的能力。
富兰克林的媒体事业几乎是靠他一个人的写作能力撑起来的;后来很多社会活动他也是通过写作获得了巨大的影响力。
让我意外的是,他当时写的东西很多都是匿名的,有时他同时扮演多个角色,让我感觉有点欺骗读者的味道,但书中给出的一段解释让我无可反驳:
匿名写作被认为更聪明、更高雅、更不容易招致诽谤或遭受煽动的指责。当时的绅士们认为在作品上印上自己的名字是有失身份之举。而匿名也能够保证如果作品包含不同的政治和宗教观点,别人回应时也只会就事论事,而不会对作者本人进行人身攻击。
作为印刷工的富兰克林,是一个技术过硬的匠人;为报纸写作的他,是一个能力出众的作家;在他经营的生意面前,他是一个出色的商人。
在他的身上,除了针针见血的写作能力之外,商人的“妥协”精神更是显示出了他的智慧,也是他投身社会活动时最重要的品质之一。
在印刷厂打工的时候,先来的排字工要求他交“迎新费”,他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他师父也说他可以不用交,但后来那些排字工不断地给他穿小鞋,两三个礼拜后,他还是交了这个钱。因为他相信“跟自己必须朝夕相处的人交恶是愚蠢透顶的”。后来,又经常把自己的工资拿出来请“同事”吃喝,于是他成了受周围人欢迎的人。
在我看来,用钱去解决不合理的“收费”,用钱去收买周围人的好感,都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处世之道。但当你身处那样的环境时,“不与小人争”也许是更为明智的选择;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放弃对公平的要求,选择妥协可能是更为有效的解决之道。
商人的妥协思维追求的是问题的解决,而不是绝对理想化的“原则”;这种商人思维影响着他的一生,尤其是后来的外交谈判和制宪会议。
3. 科学家
富兰克林喜欢搞各种科学研究,改进了火炉,发明了老年人用的双焦距眼镜,但最主要的贡献就是发现了闪电的秘密和电的基本性质,包括:
1. 发现了电荷守恒定律,把电分为正电和负电;
2. 发现了“电容易被尖状物所吸引”;
3. 认为“闪电的时候在树下躲避是十分危险的”;
4. “风筝实验”证明了闪电的本质就是电;
5. 发明了避雷针。
哈佛大学教授I·伯纳德·科恩指出:“作为一项经受了200多年来无数实践检验的理论归纳,富兰克林的电荷守恒定律对物理学的意义和牛顿的动量守恒定律一样重要。”
而他发现闪电的秘密更是让人类从几千年来对闪电的恐惧中解放出来,并且发明了避雷针大大减少了闪电对人的生命和建筑物的伤害。他也因为在电学方面的贡献,成了一名真正的科学家。
他可能不像牛顿一样掌握了高深的理论和数学抽象能力,但他的实验能力和对科学的理解却足以让他在当时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4. 政治家
当富兰克林还是一个20多岁的印刷工时,热心公益的性格就使他以自己建立的共读社为基础,发展出一系列社会组织,包括图书馆、消防队、夜间巡逻队、医院、民兵和学校等。
他创立的会员制图书馆,是北美殖民地的第一个公共图书馆;组织的消防队、巡逻队和民兵都充满着社会自组织的色彩,体现了商人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想,而非自上而下的权力斗争。
1743年5月,富兰克林在《在北美的英殖民地中促进实用知识的建议》一文中提议成立一个北美殖民地哲学会。富兰克林是最早将北美殖民地视为尚未统一的联盟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分散的殖民地的先贤之一,而北美殖民地哲学会的成立就在其中起到了很好的连结作用。
因为当时的宾夕法尼亚政府无力应对日益增加的法国对印第安人的威胁,富兰克林建立了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宾夕法尼亚民团,这实际上建立了一支独立于宾夕法尼亚殖民政府之外的武装力量。
它的章程中写到:“如果我们所在地的政府不保护我们,我们就自己保护自己,为了我们的共同安全,为了我们妻儿和财产的安全……建立一个我们自己的联盟。” 隐隐中带有30多年后《独立宣言》的味道。
富兰克林还在1751年创办了北美殖民地第一所无教派学院(1791年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就是后来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台通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学。富兰克林关于创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提议中明确规定了其目的并不是产生新的贵族,而是鼓励和充实所有“有抱负的”年轻人。
1757年6月他前往英国的时候,当时他坚信殖民地应该自发形成一个更紧密的联盟,作为英国国王的子民,应该被赋予完全的权利与自由。但那时的富兰克林还只是一个骄傲、忠诚的英国人,希望加强大英帝国的力量,而不是寻求北美殖民地的独立。但英国政府则坚持认为联邦会议的代表应由英国国王指定,而不是各议会选举产生。
最终谈判只能以失败告终,而富兰克林坚定地选择了站在北美殖民地这一边。
在独立战争期间,富兰克林对三份伟大文件的最终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分别是《独立宣言》《美法同盟条约》和《英美和平条约》。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由第二届大陆会议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来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
宣言主要参考了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思想,宣言的作者是托马斯·杰斐逊,其它4人也参与了宣言的修改,他们分别是: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康涅狄格的商人罗杰·谢尔曼和纽约律师罗伯特·利文斯顿。
《美法同盟条约》于1778年初签订,是富兰克林通过长期谈判后取得的成果,通过联合法国来对抗英国,它为英美和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英美和约又称《美英凡尔赛和约》,于1783年9月3日签字换文。参与谈判的美国代表有:富兰克林、约翰·杰伊、约翰·亚当斯。《英美和约》的签订意味着英美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87年,已经81岁的富兰克林被选为宾西法尼亚州的代表参加美国制宪会议,他是担任大会主席的唯一人选;后来因为健康状况问题,他请另一名宾夕法尼亚州代表提名华盛顿担任主席。他是当时年龄最大的代表,比第二年长的代表大15岁,是其余代表平均年龄的两倍。富兰克林有时显得老态龙钟,发言有时也有点儿不知所云,而他的建议有时也令人困惑;但他仍然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建议。
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个极具可行性的妥协方案。下议院(众议院)的代表将根据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而参议院由“各州的议会将指定并派出数额相等的代表”。众议院负责税收和公共支出,参议院则负责批准高级政府官员的任命以及国家主权的有关事项。
这一设想源自康涅狄格州的谢尔曼和其他人,经富兰克林的修改和总结,成了一个很重要的方案。
他还反对给予总统对议会法案的否决权;反对汉密尔顿提出总统可以像君主一样连任终身。像往常一样,他给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说辞:
在自由政府中,所有的统治者都是仆人,而人民才是他们的主人和国王。因此,统治者重新回到人民当中并非是一种贬职,而是一种擢升”。
他还主张国会必须有权对总统进行弹劾。过去,在无法进行弹劾之时,公众推翻一个腐败的统治者的唯一方法就是暗杀,这不仅剥夺了他的生命,更剥夺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富兰克林还提出联邦法官应该由民众直接选举,而不是由总统或国会任命。当然,他最后没有获得成功。
他反对任何对投票权的财产限制,认为每个公民不论财产多寡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他同时还认为联邦官员应该无偿服务。当时他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会导致“精英统治”,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也没有反应过来:既然要让统治者做仆人,无偿服务不是更能防止腐败吗?
但如果官员都只能无偿服务的话,“所有的职位都可能为富人所独占,穷人和中产阶级则可能被排除在外,从而产生贵族专制。”
在制宪会议的闭幕式上,富兰克林发表了讲话,肯定了均衡各方权益所需要的“妥协”精神,面对“不完美“的宪法总结到:“我赞同这部宪法,因为我不指望它还能更好,因为我也不能肯定这不是最好的。”
在今天看来,正如富兰克林当时所说“不能肯定这不是最好的”。
至此,他是唯一在4份美国建国文件中都署上了自己名字的人:《独立宣言》《美法条约》《美英合约》和《宪法》。此外,他还为美国设计出了第一个联邦计划—1754年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各州和国家政府即根据此计划分享权力。而其于1775年所提议的《邦联条例》则更接近美国宪法。
从书中我们可看到,当时有三个遭受不平等的群体:妇女、黑人 和奴隶。而抵制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的运动要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有以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为标志的运动,才取得了比较大的突破;妇女平权运动则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持续到现在还在进行中,当然今天不只是美国,世界各地拥有现代文明的国家里妇女的地位都比以前有了大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很多性别不平等的地方。
在富兰克林所处的年代,他自己拥有过黑人奴隶,他的报纸也刊登过奴隶交易的广告,但他对黑人的观点是比较开明的,他并没有把他们当作财产,而是视为自己的老家人。甚至当他们刚到英国不久,其中一个黑奴逃走的时候,富兰克林都没有试图强迫其回来,尽管英国的法律允许这样。
因为他参与了以“先在费城继而在全北美殖民地为黑人儿童建立学校”为目的的组织,让他对黑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也在1763年访问了位于费城的黑人学校,之后他写了一封信反省自己之前的偏见。他认为:他们的理解力似乎不差,记忆力也不错,就教育的任何方面而言,他们和白人孩子相比没有差别。
后来,富兰克林还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废奴协会于1790年2月向国会递交了一份正式的废奴请愿书。他成为了北美殖民地最活跃的废奴主义者,一个从道德层面上谴责奴隶制,并帮助促进黑人权利的人。
结语:
阅读富兰克林的传记,就像在游戏中打怪升级,一个任务一个任务地完成,最后达到人生的美满。无论在商业、政治还是科学方面,他都取得了世人难以企及的成功;他就是青年人奋斗的榜样;作为美国建国的功臣,他的奋斗史更是“美国梦”的最鲜明体现。
如果说他的人生还有遗憾,那可能是不太美满的婚姻和父子关系;关于富兰克林对女人的态度,也许只能用“风流”和“好色”来形容;很难想象这竟然是“国父”的另一面。而父子之间的矛盾相对来说要更为普遍、更容易理解:较有思想的人的后代也较容易是有思想的个体,而两个有思想的同性个体很容易在面对相同问题时出现意见的分歧。
对于文中提到两本书: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富兰克林传》和他自己写的《富兰克林自传》,我觉得都写得挺好,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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