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迅和王志的对唱(阿迅朱迅我因为恋父)
《阿迅》:朱迅,我因为恋父,嫁给了王志
朱迅很喜欢称自己为阿迅,或者说是喜欢别人这样来称呼她,亲切而温馨,我姑且也这样来称呼。虽然是自传,但阿迅更多的时候在我看来是写成长,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人和事。从家庭开始写自己童年的百无禁忌与好奇心,所以疯狂和大胆的演绎了在那个年代是非常出格的摇滚女孩,而就在这条路上起飞之时又义无反顾的去了日本留学,并且一去就是十年。
这里面有多少心酸阿迅大致写了一些,在我看来十不足一,但依然能感觉到那种艰难与惨淡,还有孤独。虽然有姐姐的相伴,也有自己性格里的坚持,让阿迅一步一步从洗厕所到洗碗工再到主持人,踏踏实实的走好了每一步,除了敬佩还是敬佩。期间还附录了很多那时候的照片,真的惊艳,那种大气的知性的美透过照片穿越时光让我目不转睛,更值得说的是每张照片所透露出的眼神,坚毅与自信。
我知道阿迅是通过中央台的《正大综艺》,记得是王雪纯某天突然换成了阿迅,开始的时候是不适应的其实,但慢慢的发现她有自己的节奏和风格,也许用风风火火来形容一个主持人不太好,但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这本自传里阿迅详细的说了这段故事,包括怎样竞争和脱颖而出。接下来就是重点了,《正大综艺》里阿迅突然之间仿佛找到了一种独属于自己的节奏,并且任何人都模仿不来,上天入海,进沙漠吻鳄鱼,“朱大胆儿”的外号也不胫而走,那个时候我在荧幕前瞠目结舌,主持人做到如此程度,任何人都说不出指责的话,只有叹服。
朱迅在书中毫不掩饰的说出了自己嫁王志的原因,是因为恋父,所以嫁他,期间二人相知相识相恋的原因阿迅都有说,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那三个问题,很好回答,也不好回答,所以当阿迅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千山万水我也嫁你,这才是我所知道的“朱大胆儿”!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两个人的事,其他人的说法与看法,理他作甚!
王志,一个很丑的男人,大家都说他的孩子不太会受人欢迎,如果遗传没有变异的话,但是我却从本书中看到了王志的自信,丑只是外貌,美才是内在,我们从书中的一幅照片就看到了王志不同于凡的的地方,虽然他口口声声说到自己只是一个凡人,但是凡人也是有其山花烂漫之时,书中的那十八字简直是对全天下男人最大的肯定:有才而性缓,定属人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这不仅仅是站在女人的角度,站在一个成功女人角度去思考伴侣,而是说明了天下人,斯美有加的道理。 明明可以靠颜值,却有才华,是天妒英才的前奏,人生不完美才是常态,朱讯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华有才华,这二者得而兼之,一定是前途阳光,但是事实上,她也有灰姑娘的时候,也要独自面对生活的不公与欺骗,只是她有颗坚韧的心,让其从容面对一切挑战与挫折。
作为主持人,在聚光灯下,她很知性,但是生活中不可以总在舞台上,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也正是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模糊状态,使朱讯一刻也不敢放纵,她上有老、下有小,也需要以奋斗去创造自己的名声,过程是艰辛的,目标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尽管这不是一本励志书籍,但是周讯内心的强大,真的不是三言二语可以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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