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需要的基础设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怎么配置)
湖里区翔鹭花城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屋(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垃圾分类需要的基础设施?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垃圾分类需要的基础设施
湖里区翔鹭花城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屋。(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可回收物收运车在接驳点收运可回收物。 (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用什么标志来指代?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装什么垃圾?垃圾分类投放点要怎么设置?新建住宅垃圾分类收集房要怎么建?最新规范来了!
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并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设施设备设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本报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李文林
更明确
分类垃圾桶有对应颜色,不能五花八门
根据《导则》,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法,分别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采用不同的标志图形符号来指代。
垃圾桶的外观颜色不能五花八门,须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分别设置对应的颜色。桶身外观颜色:可回收物采用宝石蓝色;厨余垃圾采用绿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垃圾桶身正面(桶盖)应醒目地印有对应类别的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套的收集容器、相应的指示标志、投放指引等设施设备和附属配件,由生活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维护。
按照《导则》,我市遵循“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大分流”指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垃圾、绿化植物废弃物、医疗垃圾等垃圾实施专项分流收集收运处理;“小分类”指生活垃圾按照资源化程度和性质按照“四分类”收运,玻璃、陶瓷应单独设置专用收集桶,并集中收运。
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医疗废物、绿化植物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新要求
新建住宅区应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
《导则》对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新建住宅区应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单座垃圾分类收集房占地面积不小于15 平方米,且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现有住宅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应满足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投放容器,容器应密闭,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点、垃圾亭。
《导则》还明确了住宅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农村地区等各类场所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设备配置,如住宅区以小区/网格为单位配齐四分类桶,投放点至少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分类垃圾桶需标明属地,设置在水、电、路接入方便,且便于分类投放、接驳清运的位置。
新规定
垃圾桶在接驳点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导则》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及作业要求也做了具体规定。如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车身需喷涂收运垃圾类别标志及对应的颜色,车辆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滤)液滴漏等功能。
根据《导则》,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以错峰直运为主、非错峰直运为辅,农村因地制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直运。原则上收运时段应避开早晚交通高峰及垃圾投放高峰这两个时段,实行错峰收运。
分类垃圾桶应整齐摆放在“生活垃圾接驳点”标识区域,无垃圾满溢盖不严及垃圾落地现象,且垃圾桶在生活垃圾接驳点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生活垃圾分类种类
可回收物
定义:指废弃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举例: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籍、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钢、铁、铜、铝、易拉罐等金属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啤酒瓶及其他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塑料瓶、饮料瓶、硬塑料制品等)、未污染的纺织品、电子产品、纸塑铝复合包装(牛奶盒)等。
厨余垃圾
定义:指废弃的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举例: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鱼刺、内脏等。
有害垃圾
定义:指废弃的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举例: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过期药品、杀虫剂、胶片及相纸、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
定义: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举例:卫生纸、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烟头、灰尘等。
备注:各种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可参照绿海鸥厦门垃圾分类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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