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宝违规罚款(易宝接连吃外汇局百万巨额罚单)
2022年开年,第三方支付持续严监管之势,但被罚重点主要在外汇领域。
1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开年以来,已有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银盛支付、拉卡拉支付、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支付”)等多家支付机构被披露罚单,其中汇付支付、易宝支付两家主要因为外汇业务踩上了红线,被罚金额均超400万元。
具体来看, 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更新外汇行政处罚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对易宝支付处以410.73万元罚款,处罚时限为2022年1月15日,易宝支付违法行为类型主要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八条;违法事实为“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外汇业务被罚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向易宝支付求证采访,对方回应记者称,“这一处罚为2017年跨境业务试点期间的进口业务,我司已于当年完成整改,并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处罚涉及的业务与现有业务无关,对现有业务无任何影响”。
无独有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同样更新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汇付支付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47万元,处罚时限为2022年1月15日。 处罚信息显示,汇付支付违法事实主要包括: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未按规定在合作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未按规定采集和报告相关信息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
对于此次被罚事件,北京商报记者同样向汇付支付进行采访,后者回应称:“上述违规事项于2020年例行检查中被发现,公司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照来看,易宝支付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而汇付支付则主要存在违规将外汇汇入境内等5宗违法事实。据我了解,不少处罚行为的披露都有一定的滞后性,可能实际发生的时间都会更早,也就是发生在市场情况相对复杂,竞争更加激烈之时。这也反映出了监管部门执法严格,违法必究的态度,良好的制度规范和梳理也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
“严监管仍在继续,从处罚金额来看,也能看出外汇监管持续高压。”王蓬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支付机构在外汇领域有多项红线需要注意,首先是要持牌经营,第二要在规定范围内合规展业,有真实业务场景,第三是一定要符合监管规定的展业三条底线,包括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做好尽职调查,第四是做好相关账户管理,比如支付机构不得开立海外外汇备付金账户等规定,第五是落实外汇管理制度和政策。”在他看来,支付机构应尽职核验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清晰地界定和规范监督和罚则。
公开信息显示,易宝支付成立于2003年,2011年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河南省、江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南省、浙江省以外的地区,可以在宁波市开展业务),2013年首批获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许可,布局并实施全球化战略,并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拓展海外市场。
汇付支付同样于2011年获发支付许可证,业务类型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贵州省、湖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海南省、青海省以外地区);2013年获发跨境支付业务许可,并在近年来重点布局SaaS、跨境业务,持续数字化转型。
针对前述机构后续合规与业务发展,王蓬博建议,机构后续应首要以合规为底线,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做盈利支撑;另外要看到监管对行业的扶持,比如贸易服务类型放宽到经常项,或为跨境支付机构拓展新盈利空间奠定基础;此外要积极落实相应的管理规定,做好业务相关调整以及内部流程控制梳理。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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