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

2021年1月22日16时许,南宁地铁突发侵限事件,某施工单位现场开展勘察施工时,直径为9厘米的钻头击穿了地铁隧道,侵入隧道98厘米,与当时正在运营的列车发生擦碰。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1)

某地铁线路上方违规施工钻头侵入限界。

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该线路下行区间行车中断1小时52分钟,严重阻碍了市民出行,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2)

无独有偶,2020年7月23日早上,广州地铁地保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越秀区环市东路犀牛北街某楼加建电梯间及连廊工程违规进行钻探施工。工作人员到场时钻探深度已达8米,而该处正好在六号线运营隧道上方,幸被地铁地保办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否则六号线隧道将很可能在运营时间内被钻穿,将会引发车毁人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

地铁隧道被打穿,基坑施工导致地铁结构变形超标,违规渣土和绿化加载导致地铁结构产生严重病害,高架区段异物侵限导致地铁停运……

近几年,全国范围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屡次发生外部违规施工危及地铁结构安全的事故,地铁运营安全遭受严重威胁。与此同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这个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概念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城市轨道交通

让市民的出行越来越便利

交通出行,安全第一

为保障其运营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

划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3)

那么,啥是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

这个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

保护区内作业有哪些规定?

来来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在线路上运行必须确保沿线周边环境安全,沿线周边环境内的各种活动不得对轨道交通运行安全造成威胁,这个空间称作保护区。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4)

合肥地铁保护区标识。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5)

济南轨道交通保护区界。

所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都有保护区吗?

是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划定保护区,运营期间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有关作业要按程序征求运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开通初期运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保护区平面图,并在具备条件的保护区设置提示或者警示标志。

各地轨道交通保护区的范围略有不同,一般在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中予以确定。

什么作业会影响保护区的安全?需要提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沟通协调吗?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6)

某市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

《规定》第三十条要求,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

》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取土、采石、采砂、疏浚河道;

》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

》电焊、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利进入保护区范围内的作业现场巡查吗?是否有处罚权限?

城市轨道交通环线最新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也有)(7)

某市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保护区现场巡查。

《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运营单位有权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消除妨害;逾期未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保护区安全防控有哪些要点?

Ø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运营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查许可程序;

Ø加强对穿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新建工程、地下空间利用等项目的技术论证、风险评估,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Ø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和巡查队伍,及时报告查处违规行为;

Ø加大打击安全保护区非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Ø加大保护区安全宣传、违法作业案例警示教育。

策划 | 常亮

来源: 交通运输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