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猎杀珍稀动物团伙认罪(勉县两兄弟猎杀保护动物)
毛冠鹿
弟弟上山猎杀野生动物,哥哥负责销售,就这样,汉中勉县张家河镇的闫氏兄弟俩,“靠山吃山”,在近一年多时间里,非法收售猎杀野生动物红腹锦鸡、苍鹰、毛冠鹿、大王蛇等野生动物90余只(件)。
西鬣羚
三个冰柜塞满野生动物尸体及肉块
2014年12月初,勉县茶店镇大营村村民党某驾驶农用车帮助邻村上山拉柴火,刚进林不远处就突然发现一只死去的“野羊”(后被鉴定为华西鬣羚),仔细一看,野羊的脖子上有钢丝套,分明是人为所致,看样子可能死亡三四天了。
第二天一早,党某开上车,带上刀具、针织袋来到林中,将那野物劈成四块带回家。去掉皮毛之后,发现野物肉依然色泽鲜活,先是把内脏掏出来喂狗,再是把头让妻子炖在锅里。妻子说村子里有人在收购这种东西,干脆把剩下的卖掉。便连忙打听买主,将剩下的三条腿和肉卖给了张家河镇罗营村的闫某,获利800元。
当年12月17日,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张家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张家河镇罗营村村民闫某收购、贩卖野生动物,闫某刚收购了茶店镇大营村村民党某自己弄来的野物,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苍鹰
在嫌疑人闫某家,警方发现两个大冰柜,里面全是肉块。再一深入翻腾,里面全是疑似豪猪等多种疑似野生动物尸体。在另一间卧室民警又发现了第三个冰柜,掀开盖子,还是一些肉块,而且肉块体更大些。
不到半个小时间,民警在闫某家中搜出三个存放疑似野生动物死体的冰柜,并查获大量疑似野生动物死体。
第二天,勉县林业局野对疑似野生动物活体、尸体及其制品逐一进行辨认。确认有国家2级野生保护动物10只;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36只(件);一般性野生保护动物44只(件)。 经鉴定,其中5件未能鉴别的动物肢体为华西鬣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物种)。
红腹锦鸡
兄弟合伙猎杀销售野生动物
民警随即进行询问闫某录。闫某说都是别人弄的,为了保护农作物自己也在山上猎捕,自己猎捕的主要是野猪。至于那个“别人”是谁,闫某一直不愿交代。
民警调查发现,闫某的弟弟闫某某日复一日都在林区出没,久而久之,很清楚山林里哪有野鸡、哪红腹锦鸡(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等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回家告诉哥哥说:深林里锦鸡多得很,弄回来给你换烟钱。于是,闫某某就千方百计去抓捕野鸡、锦鸡,还学会了安套子,套回来让哥哥闫某去卖。
大王蛇
闫某说,自己没什么技术,也没什么来钱之路,为了供娃上学,维持家庭生活,于是就想出了“依山靠山”的门路,做这种违法行为都快一年了。
近日,闫某被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四名涉案的党某、闫某某、赵某、刘某等人也于4月7日被勉县公安局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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