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受伤老师有什么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考情:这一部分主要考察单选题,内容是各种学生伤害事故由谁负责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未成年学生受伤老师有什么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

教师资格: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考点一: 学校责任事故的类型

中公讲师解析:一般情况下,学校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第九条。

第九条【学校责任】

第九款: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中公讲师解析:1.对象: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

2.具体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总而言之,是教职人员在职务行为中发生的不当行为。)

教师资格: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考点二: 学生或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的类型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

第二款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中公讲师解析:这里面的关键词是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所以如果题干里面如果有学校和老师角色的出现,注意他们有没有履行相应的告诫,纠正的义务,如果没有的话,也是要负责任的。

真题回顾:

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制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B )。

A.郑某及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中公讲师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年满10周岁就不是无民事能力人了,所以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只是未满十八周岁,是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个地方王某要承担责任。另外,老师未能及时制止,所以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这属于职务行为中行为不当,由学校负责,故选B。(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法总则》里面规定,未满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上是有所调整的。)

考点三: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公讲师解析:这个也叫第三方责任类型,也就是除了学校和学生及其监护人的第三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学校组织的,那么学校很有可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单独考察第三方责任可能性不是太大,一般会牵扯上学校责任。

真题回顾:

2012年下半年幼儿、小学真题某小学指派李老师带领学生到电影院看电影,由于入口处灯光暗淡,学生陈某在台阶上不慎摔倒,致使头部受到严重伤害,对于陈某所受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 )。

A.学校和电影院 B.李老师

C.学校 D.李老师和电影院

中公讲师解析:首先,电影院入口处昏暗导致学生摔倒,这是电影院基础设施没做好,所以电影院要负责任;另外老师带领小学生,没有照看好安全,属于职务行为,由学校负责。故选A。

未成年学生受伤老师有什么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

教师资格: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考点四:学校无责任事故类型

天灾、自杀自伤、学生自行……

中公讲师解析:并不是所有的学生上海事故都与学校有关的,有些情况是学校不需要负责任的,其中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实在无能为力的,比如自然灾害。另一类是学生不是在校期间上学自行自发的一些行为,不属于学校管辖范围内。

真题回顾:

2014年上半年小学教资真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C )。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中公讲师解析:学生的行为是在假期期间发生的,不属于学校管辖范围的行为,应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无责任,且不用赔偿。故选C。

考点五:教师个人责任事故类型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公讲师解析:这是学校教职人员的的个人行为,不是履行职务中应该做的。

真题回顾:

【2015年上-中学】放学后,几名学生到教师王某私自开设的学校附近的商店里,购买了过期食品,导致食物中毒。对这起事故应承担的主要责任的是( A )。

A.王某 B.学校 C.政府 D.家长

中公讲师解析:开商店是老师自己的行为,在这样的行为中犯错,属于个人责任,应由自己承担。故选A。

以上介绍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重要考点解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更多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备考资料,请查看湖北教师考试网(hu.zgjsks/)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