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保险和终身保险有啥区别(关于两全保险你知道多少)
投保人都有一种矛盾心理:买了保险,却不希望能用到。可一旦出险,说明被保险人可能“出事”了,或生病或发生意外,甚至人没了。但是有一种保险,既保生又保死,即所谓的“两全”保险,兼具给付性和储蓄性,通俗理解就是:身故赔钱,没事养老。
什么是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
特点一,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特点二,它具有给付性和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任何一张两全保单中都会载明一个到期日,如果被保险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应将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两全保险的期满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龄,也可以是某一约定时期的结束日。这种类型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固定增值”新型两全险好不好?
近期,有保险公司推出兼顾人身保障与财富增值的两全保险。这种新型两全保险包含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大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根据给付保额、累计已交保费比例等计算身故保险金,并支付给受益人,合同终止;满期生存则100%给付累计已交保费,同时给付每年保费的固定增值部分。
“保费固定增值”是最大卖点,其本质就像是一份长期大额存款,投入和收益都是确定的,不确定的是赎回的时间。
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此类新型两全保险适合手头有一笔长期不用闲钱的投保人,如果对流动性有一定要求,将来可能会有突发支出,则不适合。因为此类两全险没有“减保取现”功能,如果中途退保,钱不能全部带走。
两全保险的业务种类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