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签订的主要内容(南京条约内容折射出的思想)
说起中国签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大家都知道。只要初中毕业的都知道是《南京条约》,下面给大家说下内容。1.赔款2100万银元2.割香港岛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4.协定关税。其实后来还有个《虎门条约》里面规定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意思就是治外法权,英国人在中国只守英国法律和英国法庭的约束。如果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条约的内容个个都危害极大。司法主权、领土主权、关税主权哪一个不是要命的。但道光政府和当时的人是怎么想的呢?
他们觉得这些条款最痛心的不是三大主权受到损害,而是五大通商口岸。这是为什么?清朝顺治皇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乾隆只留下个广州十三行作为唯一一个通商口岸,而这一个就让晚清政府觉得难于管制,现在再加四个,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横行天下了,包括许多文人认为后来外来侵略越来越严重就是一个五口通商。割让土地当然也是中国人不容忍受的,也应该不能忍受,但香港岛在哪,北京一开始都不知道,反对的只是割地而已。关税主权被破坏,这对于中国的自然经济破坏极大,也是后来导致中国的资产阶级先天畸形后天营养的罪魁祸首,但当时的晚清人并未意识到它的危害性,反而觉得这是非常省事的方法,认为把关税写在条约上可以省去争执,而且认为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之一就是广东科苛捐杂税太多,还有就是协定的关税比以前我们自己国家订的关税还要高一点点,反而很得意,感觉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治外法权他们的想法就更让人哭笑不得,认为这是让夷人管夷人,省了许多事。
从上述这些就可以看出道光年间的中国人完全不懂国际公法和国际形势,该争的不争,该放弃不应该放弃的,想想当时的中国人就觉得可怕。这些思想都是由于闭关锁国导致自己的无知,无知的人才盲目自信。
真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打开国门拥抱世界的中国!
参考资料《中国近代史》蒋廷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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