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信息一览表(足不出户就能申报租户信息)
晨报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
拿出手机登录“厦门百姓”APP,几分钟就能轻松搞定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采集,方便又快捷。昨日,厦门警方对外发布消息,呼吁全市信息采集责任人可通过“厦门百姓”APP上的自主申报系统,完成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的采集和申报。如果信息采集责任人存在虚报、伪造信息、不报送等情况,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现状]
自主申报系统使用率低
据警方介绍,目前,全市出租屋房东共24.1万人,出租房屋共132.5万间(套),这些出租房屋内住着290万名非本市户籍人员。
2月15日,《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施行,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住宿)或者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应进行信息采集。为了方便房东自主申报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今年3月,厦门警方在“厦门百姓”APP上研发了自主申报信息系统。但迄今为止,全市仅有7200名房东通过该系统采集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仅占全市房东总数的2.987%,共上报33.1万条信息。这与警方设定的至少60%的房东通过该系统采集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没有使用该系统的房东,都采用耗时又耗力的手工操作方法,即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信息登记在本子上,并联系社区民警和网格员,由他们回到单位后再录入系统中。
[操作]
信息采集注销均可完成
信息采集责任人如果使用自主申报信息系统,只要几个步骤就能足不出户搞定信息采集。
民警表示,信息采集责任人实名注册并登录“厦门百姓”APP后,进入自主申报界面,在界面上输入非本市户籍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方式、暂住原因和居住处所等信息,填写完后,即可提交至后台。届时,如果界面出现带有被采集人的照片等信息时,就表示采集程序已完成。当非本市户籍人员退租时,信息采集责任人也可在该系统上注销其暂住信息。整个采集和注销过程,信息采集责任人都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无需再联系网格员和社区民警。
[提醒]
不采集报送将面临处罚
信息采集责任人有哪几种?警方表示,《暂行办法》根据不同居住类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规定了九种信息采集责任人。其中,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留宿人员负责采集;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房屋中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采集;居住在出租房屋、借用房屋中的,由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中介服务机构负责采集;居住在自购(建)房中的,由购房人(建房人)负责采集;在学校或者培训机构住宿的,由学校或者培训机构负责采集;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及在医疗机构住宿陪护的,由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警方提醒,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的,由公安机关按未报送人数每人200元处以罚款;对虚假申报或伪造信息的,按照每人500元处以罚款;信息采集责任人和流动人口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抽查或社区服务机构核查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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