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

四川民族地区学校学生在开展活动。汤勇 供图

今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教育目标、主要任务、教育内容、实施途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部署落实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也是学校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各族学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纲要》全面部署了围绕增强“五个认同”,有针对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时代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多个场合,提出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形式,加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特别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各族青少年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根植各族青少年的心灵深处。

《纲要》开宗明义指出,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完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长效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纲要》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纲要》对统筹推进各学段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强调各学段教育要以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为载体,展示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和现实。小学阶段从初步感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文化多样性和交融性、中华民族形象和中华文化共享符号,到了解各族同胞血脉相连、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中学阶段主要通过讲述各民族共同开发祖国锦绣河山、共同缔造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四共”故事,增强学生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大学阶段重点是引导学生认识到“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深化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强化“五个认同”,坚定大学生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

《纲要》要求创新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式,促进各族学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未来。国际教育经验表明,青少年只有学会与他人沟通、多参加集体活动,才能成长为健康的社会人。同时,学校教育是青少年认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而成为一名合格公民的重要途径。在我国,56个民族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各族学生只有加深交流,相互学习彼此的优点和长处,才能增进了解,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因此,《纲要》强调,要加强学科融入、专题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等方式,确保各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目标落实到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强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民汉合校,引导学校开展混班教学,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这就顺应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特点。

这些部署为各族学生实现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必要条件。相信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纲要》的这些部署,必将极大促进校园各族学生既做得了同窗好友,更能成为知心朋友,促进各族学生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更深远的是让各族同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理念根植各族青少年的内心深处。

《纲要》充分体现了全面渗透、精耕细作的教育特点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基础工程,需要精耕细作,虚功实做,润物无声,协同推进,久久为功。《纲要》从指导思想到组织实施,全面体现了这些特点。

第一,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要做“细”。针对过去我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粗放问题,《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改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水漫灌”的粗放式方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措施。要分解教学任务、细化教学目标。《纲要》指出,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各学段不得少于12课时,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具体的更高目标。同时,各地各学校应通过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班级或个人评比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展示教学成果。要细化教学内容,《纲要》明确提出,针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涉及政治、艺术、语文、体育等学科内容,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挖掘相关资源,整合相关学科知识,形成科学的授课框架。比如,在语文课上刚讲授了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艺术课上就可以要求学生描绘自己心中的黄河,从而强化教学效果。要细化奖惩标准,《纲要》提出,各地各学校应划定合理、可量化的奖惩标准,并根据标准采取相应的手段,奖惩相应的机构或个人,并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奖惩标准,保障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常态化科学化发展。

第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要做“实”。针对过去我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纲要》明确提出,要将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以实践印证理论、深化理论,并将深化学习的理论反过来指导实践,从而促进各族学生自觉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中。这就要求,一方面,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知行结合教育,既要重视各族学生的课本学习,又要引导各族学生多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的现实案例佐证课本知识的真实性,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各族学生心中更好地发芽生长。另一方面,学校要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等组织,积极开展各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以活动为纽带,让各族学生在共同营造的愉快氛围中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第三,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要做“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项全领域工作,涉及统战、民委、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等党政部门,也涉及社会组织、家庭、企业等不同主体。针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存在片面化的问题,《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全领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协同机制,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合力。从领导组织机制看,要建立党委领导的、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党组织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战、民委、教育、宣传等多部门要划定责任清单,规范职责任务,同时,要引导社会组织、家庭、企业等主体充分参与进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承担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多主体间要做到信息互通、活动互联、交流互动,保障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从工作机制看,要建立跨地域校际间的协同教育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各级学校可以依托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教育对口支援机制,也可以运用互联网工具来强化交流合作,从而突破地域限制,共同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手拉手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切实铸牢各族学生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之,《纲要》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全局,聚焦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特点,通过各学段层层递进的教育教学,引领各族青少年深刻认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引导各族青少年自觉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根植各族青少年的内心深处,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化在各族青少年的血液中。

可以说,《纲要》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政策要求提供了路径和方案。相信《纲要》的颁布,对于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精准落实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策部署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作者沈桂萍,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1年第11期)

作者:沈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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