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致胜因素学后感悟(赢得优势的心理博弈)
恰如《谈判:赢得优势的心理博弈》作者,心理学教授史蒂芬妮·德莫林所说,生活是由谈判组成的。
从童年到成年,从校园到职场,从家庭到社会,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了谈判需求的社会当中,甚至当我们压根不明白谈判一词的定义之前,我们就已经发生了谈判的行为。
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我们小时候或许会有这样的经历,为了得到奖励礼物,会和父母约定考试得一个好成绩,继而获得奖励。
从《谈判》一书中给出的定义来看,上述例子显然也属于谈判的范畴,尽管年幼的孩子在彼时甚至不知道谈判这两个字怎么写。尽管如此,谈判已经发生了,而且在此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所有人还将一次次经历各种谈判环境。毕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人是一种社会动物。而谈判则是达成社会性契约的一种有效方式。
基于此,我们有必要掌握谈判的技巧,以使自己在各种谈判中可以为自己获取到更多的利益。史蒂芬妮教授的这本《谈判》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的,书的副标题就已经道出了作者的目标:赢得优势。
史蒂芬妮还将她的心理学研究背景引入到了本书的话题讨论之中,将核心论点确立为“掌握谈判的过程和心理机制”。
掌握谈判的过程,这一点不难理解,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谈判情景的社会之中,因此掌握谈判能力有助于我们的个人发展——包括私人领域(家庭关系和友情关系)和工作领域(同事关系和上下级关系)。
至于谈判的心理机制,这是史蒂芬妮教授认为的“在谈判过程的所有阶段中占据根本地位的因素”,这一点在正文中我们会有明显的感悟。
在正式展开论述之前,史蒂芬妮首先和其他专业研究一样,先试图给“谈判”一词下一个定义。
这一点很重要,尽管我们所有人都能明白谈判的含义,但事实上每个人对于谈判的理解都存在偏差。因此《谈判》一书中说,虽然每个人对‘谈判’的含义都有各自的直观理解,但是科学概念和自发概念仅有部分重叠。
而《谈判》这本书作为一本理论性很强的科学读物,势必需要给“谈判”下一个科学定义。在综合其他学者的观点之后,史蒂芬妮给出了她对谈判的定义:
谈判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相互依赖的实体之间的一种讨论,其明显目的是解决感知到的利益分歧。
这一定义的理论性足够强,但通俗性则稍弱,不便于理解,在我看来,书中引用的另一个学者的定义或许更方便读者理解:每当我们不能独立实现目标时,谈判就是一个必要的人际决策过程。
上述两种定义说法不同,但关键理论是一致的,谈判的开展需要几个必要条件,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各方必须感知到分歧存在。
这里指的分歧是主观感知到的,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分歧是否存在,而是人们是否主观上感觉到了分歧。
如果是的话,谈判就有可能开展。史蒂芬妮在书中给出了三种谈判得以开展的情形:处理冲突,就有限的资源达成一致,或者创建新项目。
感知分歧是谈判的序幕,但还不够,因为除了谈判之外,还有许多解决冲突的其他办法,在书中作者史蒂芬妮认为,为了达成谈判,需要做到“知己知彼”,掌握双方的动机。
这一过程考验的是信息获取和信息处理的能力,但无论是获取还是处理信息,都是一个存在各种偏见的过程,要想在谈判中达成妥善的结果,我们需要克服偏见,避免它影响谈判过程中的决策。
对于客服偏见的方法,史蒂芬妮教授也利用她的心理学策略给出了两条建议:其一是必须激励个人克服这些偏见,也就是拥有动机;其二是必须具有足够的认知资源。
对于谈判过程中的战略和战术,《谈判》一书中讨论了强制、迁就、解决问题、妥协和回避五种分歧管理策略。
不同策略的采取,取决于谈判者采取的心态。
史蒂芬妮在书中强调,谈判是合作与竞争并存,且动机复杂。竞争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结果,而合作意味着以他人为中心。自我关注和关注他人的交织决定了上述五种冲突管理策略的使用。
除此之外,谈判过程还受情绪和性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此书中也各自展开了论述。
即便《谈判》一书细致地剖析了谈判的全过程,但我们无法要求每个人都成为谈判大师。对于不擅长谈判的人而言,找一个谈判高手可以成为一种备选,这是本书最后提到的一种情形——代理谈判。
除了代理谈判,复杂的谈判情形还包括多方谈判,这个过程或许需要结成联盟,这一点在书中也有详细的论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