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

夏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中国学界很多年。

说它不存在,司马迁不同意。司马迁还辛辛苦苦给它排了世系,虽然我们读《史记·夏本纪》的时候会觉得奇怪,整个夏朝四百多年,司马迁就没有写多少正经事情,大约是史料缺乏之故。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1)

有了《夏商周断代工程》,似乎夏朝的存在已经铁板钉钉,但也无法摆脱一种有力的质疑:从年代和区域分布上判断,确实有一些陶器等文物能够归入夏年,但如果保守、慎重一些, 现今发现的甲骨文卜辞中,据说没有发现夏字,也没有任何一件文物上自名为夏,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铜爵和铜牌饰等等,尚无法完全断定为夏朝器物。因为著名的二里头遗址,很可能一直延续到了早商。二里头最有可能是夏,但不能完全定义为夏都,因为里面有早商文化。

夏代是不是还没有出现甲骨文这样比较系统的文字,是不是我们永远只能把夏的存在当做迷案,而难以证明其存在呢?

夏在哪里,夏又去了哪里?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2)

著名的二里头青铜爵

或许我们可以换一些角度,多挖掘一些线索。

张光直曾经提出一个很“有趣”的观点,说它有趣,是因为它来自张光直这么个著名的考古学家、美国科学院院士,偏偏这个观点学界都知道,却基本没有别人附和。

这个观点就是他在《中国青铜时代》中费了很大力气去论证的商王世系中“二组轮流执政”以及由之形成的昭穆制度。张光直认为,庙号在商王世系中有规则性。商王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命名,张光直认为十日为名的习俗是死后的庙主分类制度,这代表着商王室的二种执政组,一组以甲、乙庙号为代表,另一组以丁庙号为代表,两组轮流执政,并形成了“左昭右穆”的制度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3)

《中国青铜时代》插图

张光直的观点遭到“冷处理”,因为他的论证中确实有一些让人感到是“臆测”的地方。但他通过商王庙号注意到了王位继承中的特殊现象,试图从商王庙号对昭穆制进行解释,却让人钦佩其学术眼光。

商代是否存在两组轮流执政、王位在不同统治集团间轮流传递的现象,我认为在早期还是有的。

商代的继承制度一直很“迷”,明明在夏代的时候就已经父死子继了,司马迁写得清清楚楚:

“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

无论这个“子”是狭义上的“父子”之子,还是广义上的后辈下一代之子,夏代的王位是一代一代父传子传承下去的。为什么到了殷商时期,却出现了那么多的兄死弟及,使商王世系看起来那么“乱”呢?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4)

商王世系

在对商王世系进行分析前,我们首先要判断一下,商王的十干庙号,究竟是怎么来的。

目前流行的观点是李学勤等学者主张的选日说。即商王刚死去后,用占卜法选择日名。证据是《库方》985 1106卜辞,李学勤认为这是武乙为康丁选择日名,乙、辛二卜下均记,“有日”,故定康丁日名为丁。(《评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不过曹定云和刘一曼认为,这是为康丁选择葬日而非日名(《殷人卜葬与避复日》)。就我个人的看法,曹定云、刘一曼之说更合理。

商王的十干庙号之来源,张光直在《中国青铜时代》中总结出了次序、卜选、生日、死日等说法,实际上还有马承源提出的“冠礼和婚礼说”,朱凤瀚的“嫡庶制以日名说”。我更倾向于十干是族群身份的标志,这是王晖教授在《殷商十干氏族研究》中所持的观点,王晖已经有了比较丰富而清晰的论证,此处不再赘述。

既然十干是氏族之名,那么,这十干分别是什么族?以张光直所说,商王十干之中甲乙为一组的情况非常突出,商代王位基本以“甲乙——其他八干”轮流传递,那么,我们很自然地可以将商代的甲乙两族解释为王族,把商代政治组织形式解释为王族和大贵族轮流执政,商王世系就能基本说清了:

在商代初年,大乙之后本应为大丁(亦称太丁),但“太子太丁未立而卒”,这才传给了外丙和中壬这两个贵族。之后王位回传到王族的太甲,王族太甲传给大贵族大庚,大贵族大庚再回传给王族小甲……

一直到商代末年,都保持着甲乙两族与其他八族的王位轮流。乙族是王族还可以理解,因为商汤就是大乙,那么,甲凭什么能凌驾于乙之上?要知道,商代是以日干来祭祀的,甲排序在乙之前,就意味着甲族之人会最先受祭。

这就是我在这篇文章中想要表达的:

甲族,就是在甲骨文中始终找不到的那个“夏”。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5)

顾乃武曾经发表一篇论文,谈到商代甲骨文中可释读为“夏”的字形。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6)

王晖也曾经将一个甲骨文字符释读为(左夏右戍),这个字出现在《合集》34178等卜辞中:

于来甲辰酒(夏戍)?(《合集》34178)

于甲辰酒(夏戍)?/甲雨?/不口〔雨〕?(《屯南》52)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7)

《合集》34178

如果王晖将上图最后一字释为(夏戍),是否左半部分可以视为“夏”呢?王晖又说:“甲骨文中虽记载祭祀(夏戍)的干支之日很少,但这几条卜辞的祭日皆为甲日,以概率的角度看,(夏戍)盖为‘甲’氏之族。”——这是否意味着,“夏”与“甲”有所联系呢?

从字形看,这个“夏”字的头部,类似于臣字目,是一个典型的载日之鸟的形象。顾乃武释读为“夏”的那个字形,头部似乎也与其近似,顾乃武认为,甲骨文的“夏”字和“夏至”这一天有关。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夏”和“载日之鸟”究竟有什么关系?

胡厚宣和于省吾等大学者都指出,殷商时为鸟图腾,形成了普遍而浓厚的鸟崇拜。于省吾在《略论图腾与宗教起源和夏商图腾》(《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中认为《诗经·商颂》等文献记录和地下史料都能证明商代鸟图腾的存在,胡厚宣也曾发表《甲骨文所见商族鸟图腾的新证据》(《文物》,1977年第2期)中认为商人祖先王亥之亥从隹,隹即鸟,因此“王亥之亥而从鸟,乃商族以鸟为图腾之确证。”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8)

殷墟妇好墓出土的青铜鸮尊

在商代,鸟确实有着神圣的地位。青铜器上有大量的鸟纹,还有妇好青铜鸮尊这样生动的鸟造型器物,此外还有大量鸟形的玉雕,这都说明鸟(尤其是鸮等猛禽)在商代有着神圣性。那么,商代的鸟信仰又是从哪里来的?

这应该是夏朝信仰的延续。

就如同周王朝并没有立刻抛弃商代各项祭礼、而只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变形一样,夏朝与商朝间宗教意识的转换只能是和风细雨。周王朝大范围地保留了商朝宗教器物的形制和纹饰,鼎、爵、觚等青铜祭器的器型变化或被放弃,那是在西周中期之后。甚至于周王朝建立后,还利用了商代的宗教意识,声称“周之兴也,驚鷲鸣于岐山”(《国语·周语上》),“武王伐纣,观兵于孟津,有灰流于王屋,化为赤鸟,三足。”(《太平御览》引《尚书传》)。这是因为,政权的改换靠几场战争就能完成,但在巫风气息浓厚的夏商时期,神权在民心中的分量远远超过王权,改变宗教意识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只能在原有的框架内进行调整,不能改变它,就只好利用它。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殷商之人,本身有鸟信仰吗?恐怕并不强。

对巫术来说,牺牲与神灵直接相关,如果存在强烈的鸟信仰,在祭祀时就应该大量献上鸟类作为祭品。但是在卜辞中,以鸟为祭品的记录非常少,大量的祭品以牛来充当,在妇好墓曾发掘出四件玉牛和两件石牛,其中一个25厘米长的伏卧状石牛,牛颈下刻“司辛”二字,一般认为是殷王武丁为祭祀其配偶妇好而制。这样看来,在商代末年,牛的神圣性是远远超过鸟的。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9)

司辛石牛

此外,商代对卜骨的选择,也暗示出殷商对鸟信仰的态度:崇敬而冷淡。卜骨可以通天通神,是因为人们相信卜材之中有灵性。但是就现在的考古材料而言,似乎并未发展在商代大规模存在鸟骨卜,卜材绝大多数为龟甲和牛骨。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10)

商代刻辞卜骨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11)

商代宰丰骨匕,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这样看来,商代对于鸟信仰的态度是崇敬而不亲近,也不强调鸟所应具有的神圣性,甚至可以称得上敷衍。这只能解释为:

鸟信仰是继承而来的,不敢擅改,但也不愿强化。

从哪里继承来的?只能从夏朝。

殷人的高祖王亥,其身份有些奇怪。比如胡厚宣认为王亥之亥而从鸟,但王亥所做的事情却是“王亥作服牛”。在祭祀王亥时,殷人除了会选择具有普遍性的辛日(祭祀诸自然神、先公多用辛日)以外,还会用甲日:

今来甲戌酒王亥?(《合集14732》)

王亥看起来,和殷人之祖“帝俊”的出现方式很相近——为了强调商王血统的正统,而“造”出了一个满足夏代宗教意识的、与神鸟相关联的先祖,从而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殷人们获得了政权,建立了一个新的部落联盟。这个部落联盟固然以“大乙”商汤所在的乙族为王族,却也不得不吸纳还有相当大势力的夏族,甚至将夏族作为王族之中的“甲族”,与乙族同掌权力,在甲日享祭。

夏朝时期的鸟信仰被商代所继承,以使甲族和其他倾向甲族的氏族认可其统治权力。但夏朝毕竟已经成为过去,鸟信仰在商代就一直存在但被敷衍着。

夏朝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夏的存在方式的一种推测(12)

妇好玉凤,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乙族、丁族(伊尹所在的那个族)越来越占据优势地位,甲族逐渐式微,这就成了潘敏和孙全满所感到奇怪的:从天乙止于帝辛,庙号为“甲”的有6个,他们的共同点是:

(1)在他们统治期间(或曾经)“暴虐”,“乱德”,使“殷道衰”。

(2)他们大多不是直系继位于父或直系传位于子

(3)王位的取得似经过争夺,也许不合于当时的“例法”。(《商王庙号及商代谥法的推测》)

还要加上一个,在商代的“集合示名”祭祀中,对甲族有些“区别对待”:

乙未酒系品:上甲十、报乙三、报丙三、报丁三、示壬三、示癸三、大乙十、大丁十、大甲十、大庚七、小甲三、大戊十、仲丁十、亶甲三、祖乙十、祖辛十、祖丁十、阳甲三、父乙十;(《屯南》4050+《屯南补遗》244②)[1]

乙未酒系品:上甲十、报乙三、报丙三、报丁三、示壬三、示癸三、大乙十、大丁十、大甲十、大庚七、小甲三、[大戊]……亶[甲]三、祖乙……;(《合集》32384①)

祭祀甲族常常只有三牛,别的先王大多是十牛。大甲是十牛,可能与他受到了伊尹的警告之后变得贤明有关。《殷本纪》说:“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孟子·万章上》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可见他在政治斗争失败后倒向了乙族、丁族一方,才保住了十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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