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限行查询(秦皇岛限行调整)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城区机动车限行通告》,
10月7日起,
新一轮尾号限行即将开始啦!
请收好您的限行日历哦!
限行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日7:00—19:00,
(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东港路(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内的道路通行,西环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至西环路段)、西部快速路除外;
北戴河区:禁止在海北路(不含)以东、山东堡路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驼峰路(不含)以南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新区:禁止在新沿海路(不含)以南区域道路通行。
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运汽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
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附:示意图
来源:秦皇岛公安 秦皇岛交警 秦皇岛新闻网
编 辑:段姣霞
核 稿:唐潇潇
投稿邮箱:qhdgong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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