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税款征收措施的权限(税款征收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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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税款征收措施的权限(税款征收制度四)(1)

税款征收制度(四)

税款征收制度

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 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②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 扣缴税款

2.与税收保全关系:强制执行 不是税收保全的 必然结果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 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4.其他:

(1)先行告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 滞纳金必须 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3)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不会减少其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者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5.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强制措施的范围之内。

6.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应经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二、欠税清缴措施

1.限期缴税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2.严格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

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

①建立改制纳税人欠税的清缴制度;

②大额欠税处分财产报告制度;(欠缴税款数额在 5 万元以上

③扩大了阻止出境对象的范围;

④建立欠税公告制度;

⑤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促进税款征收措施的权限(税款征收制度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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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的有()。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冻结的存款以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为限

B采取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时,被 执行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执行

C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扣缴义务人

D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促进税款征收措施的权限(税款征收制度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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