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戎默文似看山不喜平)

戎默

我们今天在论作文之法时,经常会引用一句古人成句“文似看山不喜平”,来说明文章须以曲折奇崛为胜这个道理。然而搜检该句出处,却不由让人心生疑窦。有说出自《随园诗话》卷一引清翁照(朗夫)句的,但《随园诗话》卷一所引,又与该句不甚相同:

吾乡陈星斋先生题画云:“秋似美人无碍瘦,山如好友不嫌多。”江阴翁徵士朗夫《尚湖晩步》云:“友如作画须求淡,山似论文不喜平。”二语同一风调。

则此句原当作“山似论文不喜平”。二句虽然句式与用语相似,但意思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一为论文,一为论景,一则以山喻文,一则以文喻山,意思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看来,这一古人成句,似是有人运用“夺胎换骨”之法化用而来。但此化用者为谁,则大部分记载皆语焉不详,多用“古人云”“前人说过”等语一笔带过。就算专门记录联语格言的工具书,也大都不详出处,如苏渊雷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绝妙好联赏析辞典》格言联“友如作画须求淡,文似看山不喜平”条,只说“此句化用清翁照《与友人寻山》诗‘友如作画须求淡,山似论文不喜平’”。梁申威主编的《绝妙对联450》则将对联归入“佚名”名下,说:“此联由旧诗之句改成。”略记其出处的,只有郭鑫铨《云南名胜楹联大观》,说是出自云南近代的大学者、喜作楹联的赵藩所题之书房联,认为是他化用了前人成句。这一化用,倒也十分顺理成章:题写书房联,自然要以教导读书为人之道为胜,此诗上句是讲交友之道的,与书房联倒算贴合,但下句写景,如非是面对大山、开窗见景的书斋,则“山似论文不喜平”这样的话就不那么贴切了,但稍一变化,作“文似看山不喜平”,就若合符契,符合书房联的标准了。如此,这番化用,倒是十分巧妙,颇有些黄山谷所谓“点铁成金”的功效的。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戎默文似看山不喜平)(1)

郭鑫铨《云南名胜楹联大观》(1998)

不过,赵藩喜作楹联,亦喜集他人成句或直接题写他人的联语,那此联的化用是否真的是赵藩所为,还是赵藩题写了前人的成句呢?《云南名胜楹联大观》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句联语的著作权,实际上还是一个谜。

谜底直到我读到了清人张曰斑所著《尊西诗话》方才解开,其卷上云:

有索写斋联者,余拈笔书翁朗夫《与友人寻山》句。次句误以“文”字起,自惊其误。品五弟曰:“原句寻山,兹系教学,改作‘文似看山不喜平’较切。”不觉击节,喜弟能起予也。

张曰斑为清嘉道间人,自然要比晚清近代的赵藩年代早些,此句的化用,当自张曰斑《尊西诗话》起,而这一“点铁成金”的化用,竟出自一个美丽的“失误”:乃曰斑为人题写书斋联,想写翁照的“友如作画须求淡,山似论文不喜平”两句,写到第二句时,竟先写了个“文”字,不觉大惊失误。但后来经“品五弟”提醒,与其涂改徒然造成不美观,或是推倒重写,倒不如改成“文似看山不喜平”,于书斋联也更为贴切了,坏事也成了好事。这位“品五弟”,在《尊西诗话》中也有记载,其卷下云:“品五名曰珂,号藴山,由明经司训莱州。”可以大略考知“品五弟”的姓名是张曰珂,字品五,号藴山。这样,“文似看山不喜平”“化用前人成句”的来龙去脉,大致可以明了了,而此联改编的著作权,自然当属张曰珂。

古人文字间至今无法明晰的问题自然还有许多。比如最近读到一篇张庭芳的《故中书令郑国公李峤〈杂咏百二十首〉序》,序云:

尝览尊德叙能,述古不作,窃所企慕。情发于中,顾有阙于慎言,诚见贻于尤悔者矣。然夫禁鸡虽谬,周鼠徒珍,犹遇兼金以答,岂独卢胡致哂?顷寻绎故中书令李郑公百二十咏,藻丽词清,调谐律雅,宏溢逾于灵运,密致掩于延年。特茂霜松,孤悬皓月,高标凛凛,千载仰其清芬;明镜亭亭,万象含其朗耀。味夫纯粹,罕测端倪。

初唐诗人李峤有一组咏物诗,因其题目皆一字,或称单题诗。这组诗或曾别本单行,以故有唐人张庭芳为之撰序,组诗后有抄本流入日本,由天瀑山人(林衡)刻入《佚存丛书》中,共一百二十首,前冠以张庭芳序,称《李峤杂咏百二十首》,又回流入中国,清人亦有翻刻。因其所据古抄本年代较早,文字与中国所辑《李峤集》多有不同,成为李峤别集的重要版本。而这篇张庭芳的序,也成为评价李峤诗的一篇重要材料,后人评李诗,多引用其“藻丽词清,调谐律雅”“宏溢逾于灵运,密致掩于延年”“特茂霜松,孤悬皓月,高标凛凛,千载仰其清芬;明镜亭亭,万象含其朗耀”等语。不过,该序开头的几句话,却有难以让人理解之处:“尝览尊德叙能,述古不作,窃所企慕。情发于中,顾有阙于慎言,诚见贻于尤悔者矣”意思大概还能理解:前贤有“述而不作”“言寡尤,行寡悔”之说,因此有情发于中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这些话,于是谨言慎行,不能不吐不快。但“禁鸡虽谬,周鼠徒珍,犹遇兼金以答,岂独卢胡致哂”,却就不大好理解了。从“禁鸡”“周鼠”“兼金”等词,可知其中应是用了典故,但所用典故到底为何,也没有那么明晰。因此,选录该文的一些注本,也都对这几句话说了什么,语焉不详。如肖占鹏主编《隋唐五代文艺理论汇编评注》一书选注该文,直接在此四句下注云:“以上四句所用之事不详。”这倒引起了我对这四句语意的兴趣,忍不住想要查考一番。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戎默文似看山不喜平)(2)

肖占鹏《隋唐五代文艺理论汇编评注》(2015)

其实,这四句所用之事,倒不是都“不详”的。其中的“兼金”即重金也,语见《孟子》;卢胡是笑声,“卢胡致哂”即讥笑出声的意思。前面所谓的“周鼠”,则让人想起了战国策里面的一个故事:

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人怀朴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

郑人把没有加工过的玉叫作“璞”,周人则把没有加工过的老鼠叫作“朴”,周人拿着鼠朴卖给郑人,郑人以为是玉璞,因二字同音,差点用高昂的价格买了便宜货,这似乎正合“犹遇兼金以见答”。那么,这几句话大概意思倒也能解释了:即“禁鸡”“周鼠”虽很可笑,不值什么钱,但还是有人想用重金购买,不全是被人讥笑的。如此,前面这段话的意思,也大略能够解释:我有一番肺腑之言(情发于中),本来考虑到前贤“述而不作”的格言,怕说出来遭到“寡尤寡悔”的批评,但前人的“禁鸡”“周鼠”也都有被高价购买的时候,也不是全为人讥讽批评的。这是张庭芳作序发言时的一个自谦自嘲的“帽子”,用以引出下面对李峤杂咏诗的评价。

但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禁鸡”到底是什么意思?按照语意,“禁鸡”也该是用了一个与“周鼠”相似,用重金买了便宜货的典故。但经过一番搜检,竟也毫无所得,难以索解。也许是张氏用事,太过晦涩,或是所用之事,年代太久,无法查考了吧?

正要放弃之时,突然想起宋人那个“乾为金,坤亦为金”的笑话,难道是我“恐是看了麻沙本也”?于是便重新查核原文,但参考了《佚存丛书》本、《正觉楼丛书》本《李峤杂咏》、《全唐文》所收该序,甚至是今人整理的《全唐文新编》,以及今人书中选录、引用该序(如《唐才子传笺证》等),此处皆作“禁鸡”,一无异文。

但既然已向异文的方向考虑,自然又想到此虽暂无版本的依据,是否会是传刻时的误字?况且“禁鸡”对“周鼠”,虽“鸡”“鼠”二字动物作对,较为工整,但以“禁”对“周”,却只能说是宽对,毫无工整可言的,如此又为何要用一个晦涩的典故?倘“禁”字处亦如“周”,为一国名,就工整了。而“禁”字与国名中的“楚”字字形相近,古籍刻本中倒是经常互讹的,“禁鸡”会不会是“楚鸡”之讹呢?查考之下,疑问便似涣然冰释了。《太平广记》卷四六一引《笑林》: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凤凰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

周人诓骗路人,路人结果以凤凰的价格买到了一只山鸡,此事正与“周鼠”之事相类,上下语意也由此贯通,且“楚鸡”“周鼠”,二者相对,亦工整无比。则此句中的“禁鸡”当为“楚鸡”之讹,似乎大有可能。

不过,倘要将此讹误坐实,似乎还缺了点什么。古籍整理校勘中,讹误的订正,虽可用“理校法”,但陈垣先生《校勘学释例》中也说,理校是“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将怀疑直接当成结论,始终是有些危险的。此处若要进行严谨地校勘,也只能在校勘记中说“禁疑作楚”罢了,不可贸然改字,因为缺少版本的依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但这一遗憾,竟终究得到了弥补,经友人提醒,上海古籍出版社曾影印出版过一种《日藏古抄李峤咏物诗注》,所用底本乃日本庆应义塾藏的古抄本咏物诗注,此本虽用的是有注的李峤《咏物诗》,与上举诸刻本的源头或许不同,但这个版本成书较早也较完整,完整地保留了这篇张庭芳的《故中书令郑国公李峤〈杂咏百二十首〉序》。翻检之下,大喜过望,因为该序此句正作“然夫楚鸡虽谬”!自此,“禁鸡”为“楚鸡”之讹的怀疑,便可铸成铁案了。

但高兴之余,又不免有些担心,因为我的老师寂潮先生曾经和我说过他的一个怀疑: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中有许多考证经典讹字的例子,皆云疑某字讹为某字,再举旁证证明此讹,最后说见一古本,正作某字,坐实他的推测。实际是先得古本,再与通行本对校,得出异文,再以异文倒推其中证据。文章是倒写的:如此既有古本作为铁证,又能见出他们高明的考证手段。(先生曾记与徐声越先生的对话,与我听闻的类似:“我读王念孙的《读书杂志》和俞樾的《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对先生说:‘他们的本事我也会的。他们实际上是拿类书、古本与通行本对校,发现类书、古本中有比通行本更为通顺、合理的异文时,便改从异文,而写出来时却颠倒一个次序,说什么他认为某段文字中某字不可通,当作某字,字讹之故或是与篆隶形近所致,或是涉上下文而然,某类书、某古本中正作某字云云。’先生笑着说:‘是啊,老辈都说王石臞、俞曲园他们是倒读书的,这个秘密不意也给你窥破了。’”见《蓬山舟影·徐言》)如今看到了《日藏古抄李峤咏物诗注》异文的证据,恐怕也有人要怀疑我也是先得古本,后为推论了的吧。不过,似乎考证文之道,本就该如作侦探小说一般,须排比证据的出场顺序:由最初的怀疑入手,再举出种种蛛丝马迹(旁证),最后以一个关键证据一锤定音。如此方能引人入胜。如一开始便抛出关键证据,凶手一望便知,那恐怕整篇小说都令人索然无味了。丝丝入扣,一波三折,“文似看山不喜平”,今人还是古人,小说还是考证,道理都是一样的。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戎默文似看山不喜平)(3)

刘永翔《蓬山舟影》(2004)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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