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生的经典动作(制造惨案震惊澳门)
相信有不少朋友都曾经看过或者听过一部由黄秋生主演的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虽然这是一部带着明显限制级的片子,但黄秋生却因为这部片子,荣膺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演员,这或许足以证明,这部片子的质量还是很高的。
当然,质量高的一方面,是主创团队技术水平高,而另一方面,则是这部片子的原型事件本身就透露着满满的诡异与恐怖。不止饭店前老板一家人神秘失踪,甚至坊间还曾经传出风声,说老板失踪之后,他家店里卖的叉烧包开始变成了人肉的,这听起来确实殊为恐怖。
而我们今天的主角,就是连杀十人,犯下了这一起恐怖案件的嫌疑犯,黄志恒。
有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们刚刚在形容黄志恒的时候,用了“嫌疑犯”这个词。通常,只有那些被怀疑有罪,但是法院还没有进行宣判的人才会被称为嫌疑犯。而黄志恒的杀人案件是1985年发生的,难道他到现在还没能被定罪而逍遥法外吗?
显然,这并不可能。他至今仍被称为嫌犯的原因,是还没等开庭,他就在监狱里用易拉罐的拉环自杀了。
自杀之前,他甚至还写下了自白书,想来证明他本身的无罪。
那么说,这黄志恒究竟是何许人也,他又为什么会被怀疑,犯下了如此滔天大案呢?
这个故事还要从1985年的8月开始。
事件发生的地点在澳门路环黑沙海滩附近。有游客在大海里发现了一些类似人类遗骸的东西。澳门并不算大,所以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实地勘验,他们发现,游客发现的确实是属于人体的残骸。
而且在接下来的五天之内,还是在同一片海滩,又陆续有残骸被人发现,总计共有11件,经过警方的鉴定,这些肢体可能分属四个、或者四个以上不同的人。
警方也曾经怀疑过,这会不会是有游客在鲨鱼嘴里丧生。
但是这些残骸的切口都非常整齐,并不像是鲨鱼所为,更像是被人杀害之后再抛尸。为此,澳门警方还特意向大陆警方的痕迹鉴定专家寻求了帮助。
不过,虽然有两岸专家联手破案,但是单单凭借一些已经在海水里泡了几天,已经高度腐烂的残骸,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不能确定——说得更严重一点,甚至连这些人是否还在人世,都需要打一个问号。
在没有新的线索出现之前,这起案件就只能这样搁置下来。
而新线索的出现,则要等到发现残骸八个月之后。
1986年的四月,警方接到了一封来信,署名是八仙饭店店主郑林的兄弟。这位郑先生在信里说,自己的哥哥郑林,嫂子岑惠仪,以及他们一家总计十口人,都在1985年的8月之后,就完全失去了联络。
在看到之前发现的遗骸之后,他越来越觉得哥哥一家有可能已经遇害,恳请警方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调查。
而除此之外,他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在郑林失踪之后,他的八仙饭店被一个名叫黄志恒的人接收了。
在这之前,警方一直都是在整个澳门寻找线索,这无异于是是大海捞针。这次有了郑先生的来信,终于可以算得上是有的放矢了。
警方很快就对之前发现的残骸重新进行了检测。
而成果自然是喜人的,他们发现了一枚不甚清晰的指纹,这指纹与被郑先生报告失踪的,岑惠仪的姨妈陈丽珍的指纹一模一样!
虽然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线索被发现,但是警方已经基本可以确定,那些残骸就是来自失踪的郑林一家。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警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嫌疑很大的黄志恒进行抓捕,而是一边把黄志恒秘密监视起来,一边去进行了其他的调查。
一个给八仙饭店供货的商贩说反应,在1985年的8月4号,八仙饭店就已经宣布歇业,而等他去郑林家拜访的时候,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开了门,说郑林一家已经离开了。
在掌握了这一条线索之后,警方觉得黄志恒的嫌疑又增加了。
1986年9月28号,监视黄志恒的警员发现他似乎要带着家人离开澳门,警方立刻采取行动,对黄志恒进行了抓捕。
而直到这时,警方才发现,之前郑林一家的全部产业,包括饭店和房子都已经被黄志恒接收了。
对此,黄志恒的解释是,郑林、岑惠仪之前算是还不错的朋友,经常一起赌博。但是他们夫妻俩运气不好,技术也很烂,经常输钱,久而久之就欠下了他高达60多万元的赌债。后来他们实在无力偿还,只能把在澳门的产业全数抵押给黄志恒,然后就带着一家去了别处。之后的情况,他则一概不知。
从面相来看,黄志恒并不很像一个凶残的杀人犯。但显然,办案不能凭借这种玄学的方法。
不管是要给黄志恒定罪,还是要让他脱罪,都需要证据来证明他有罪或者无罪。
而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却并不能证明他有罪。如果从非常严格的角度来说,警方甚至不能证明郑林一家已经遇害。
这对黄志恒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他坚称自己无罪,那么按照当时澳门的审理方式,还真有可能得以脱罪。
但是神奇的是,在经过了警方的盘问之后,黄志恒竟然在1986年的10月4号选择自杀。这一次他的自杀并未成功,最后被医生抢救了过来。
而他似乎是并没有放弃自杀。在当年的12月4号,他又用被磨得非常锋利的易拉罐拉环割了腕。这一次他成功地告别了人世。
但在这时候,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还没有被调查清楚,而不管黄志恒是有罪还是无罪,随着他的自杀,都变成了死无对证。
更加令人感到迷惑的是,他在自杀之前,曾经给报社寄出了一份自白书。自白书里写到,他被警方连续审问之后依然没有承认自己有罪,他在之前,虽然在香港确实有过一些不法行为,但是这时候已经痛改前非,决定和妻子儿女一起平静生活,安享晚年。
同时他还说,自己虽然自杀了,但还是放心不下妻子和儿子,想让记者们帮他脱罪的同时,也帮他照顾好妻子。
这样一封书信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多少有些矫揉造作的成分在里面,如果说得再难听一点,那就属于是故意卖惨。
不过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还是能引起不少人的共鸣的。
但是就在自白书开始传播的时候,黄志恒曾经的狱友却告诉了大家一个更加劲爆的消息:早在10月份,黄志恒就曾经在一次私人谈话中,告诉了他整个事情的经过。
狱友说,这些人确实都是黄志恒杀的,而起因也正像大家推测的那样,是因为赌债。
郑林和岑惠仪两个人确实经常和黄志恒一起赌博,他们的技术和运气确实不咋样。
有一次,黄志恒只用了2000块的本钱,就赢了他们十几万元。
因为都是一起玩的朋友,所以黄志恒就没有要求他们尽快还债。但是这一天天的一直拖着,又不给利息,这黄志恒就有些不能接受了。
好在,郑林已经说了,要把手下的八仙饭店转交给黄志恒抵债。
但是黄志恒好几次前去找郑林要求交割,郑林都因为各种原因拒绝了。等到黄志恒再去的时候,郑林甚至说,之前借的钱没有借条,所以不还了。
这让黄志恒的心态彻底失衡,他抄起手边的酒瓶子,对着桌子就砸了下去,同时还劫持了郑林的小儿子,用锋利的玻璃碴抵住他的脖子,威胁郑林一家。
刚开始,为了保护儿子的安全,大家都不敢妄动,只能按照郑林的意思,互相捆绑了起来。但是没想到,岑惠仪还是害怕郑林伤害自己的儿子,冲上前去想和黄志恒进行搏斗。没想到,黄志恒将啤酒瓶子甩了出去,正好命中了岑惠仪的颈部,岑惠仪当场失去了意识。
看到自己杀了人,黄志恒选择一不做二不休,将郑林一家全数杀害,然后抛尸。在干完这一些活之后,他甚至还像没事人一样,接手了八仙饭店和郑林的其他产业,安然生活了一年。
狱友的陈述细节非常丰富,而且和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没有冲突的地方。
但是一方面,这是在黄志恒自杀之后才说出来的,基本上可以算是死无对证。
另一方面,这份口供也和黄志恒的自白书背道而驰。警方没有理由去相信任何一个。
这起案件,也就变成了一起无头案。虽然到后来警方也发现了郑林一家的尸骨,但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却已经离开了人世。
不过虽然这案件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果,但是这并不影响群众们对此津津乐道。虽然在警方发现了郑林一家的遗骨之后,人肉叉烧包的传言也就不攻自破了,但是文艺工作者们还是以此为原型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剧。
不知道大家对这起事件有什么看法,您觉得黄志恒是否真的是杀害了郑林一家的凶手呢?
欢迎在下方留言,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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