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

**法院**公司与被告1、被告2、被告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案号为(2022)**号,原告代理人发表代理词如下:,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

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法院

**公司与被告1、被告2、被告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案号为(2022)**号,原告代理人发表代理词如下:

一、原告向三被告及材料商共支付**元,扣减被告2、被告3转回的*元,原告实际支付**元,高于合同约定的**元。

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款是包工包料的价格。2021年*月*日,原告与三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双方约定在原有包干协议**元基础上,额外增加*元工程款,共计**元整”。

原告就案涉装饰装修工程向三被告及代三被告向材料供应商支付的款项共计**元。其中:原告向被告1支付装修款**元、向被告2支付装修款**元、向被告3支付装修款**元、代三被告向供应商支付**元材料款。

2021年*月*日被告2转回给原告*元、2021年*月*日被告3转回给原告*元,共计**元,该部分款项由于装修急需用钱,双方口头约定,由原告先行垫支,待原告从公司账户支付给被告1后,再由被告2、被告3转回给原告。该**元从原告支付的**元中扣减后,原告就案涉装饰装修工程实际向三被告及代三被告向材料供应商共支付了**元,高于合同约定的**元。

原告实际支付的款项**元高于合同约定的**元,主要是因为,原告按约支付了装修款,三被告却未支付材料款导致供应商多次到原告办公场所堵门,原告被迫又垫付供应商材料款。

二、原告将三被告未施工完毕的工程交由案外人施工,又支付**元。

三被告的完工时间从一开始约定的*月*日,由于三被告无法按期完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到2021年*月*日。但三被告仍然严重拖延工期,到了2021年*月中下旬,经多次协商,三被告均不再出面解决施工等实际问题。

原告之前办公室已于2021年*月底退租,员工无处办公,施工过程中,原告一直向三被告强调这一点,要求按照约定在*月*日前装修完毕,原告搬入办公,三被告也多次口头承诺*月*日前完工。三被告未能在变更后的时间完工,再一次违约,且经原告多次要求仍不再施工。

原告不得已将三被告未完工的剩余工程交由案外人**继续装修,并因此又支付装修款**元。

**于2021年*月*日入场继续施工,于2021年*月*日施工完毕退场。

三、案涉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无需特殊资质,原告与被告1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与三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1辩称合同无效,未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其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

原告对被告1的质证意见、庭审意见、辩论意见中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及其意见均不予认可。被告1称原告与被告2、被告3串通签订无效合同,纯属无稽之谈,完全不尊重事实。被告1的公章怎么盖的?且被告1庭审时自认其在本案中收取挂靠费,也证明了其主观上签订合同的意愿、客观上签订合同的事实。

案外人**的继续施工部分即三被告未施工完毕部分工程量。从时间上看,原告于2021年*月底多次联系三被告继续施工被拒绝后,原告*月初才联系*8施工;从合同内容上看,**继续施工部分即三被告未施工完毕部分;从逻辑上看,原告一直要求三被告于*月*日前装修完毕以便原告进场办公,原告没有必要事实上也没有新增工程量。

相反,原告多次催促进度,三被告却从未通知原告进行任何验收,被告2庭审时认为施工进度至90%根本不属实。

四、关于原告的各项诉请金额。

……

五、关于三被告的关系以及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

代理人认为,本案应适用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三被告属于共同承揽人,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吴建军与北京瑞祥佳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纠纷一案【案号:(2015)鲁民提字第498号】,亦为租赁商铺的装修。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涉案装修施工合同不应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

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涉纠纷,从合同签订主体看,被告1与原告签订了《***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其后,三被告与原告共同签订了《补充协议》。从合同收款主体看,三被告均收取了原告款项。故三被告应认定为共同承揽人,依法应对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退一步讲,三被告的关系,如被认定为被告1庭审时主张的挂靠关系,即被告1是被挂靠人,被告2、被告3是被挂靠人。在挂靠关系中,被告2、被告3与原告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而被告1与原告之间存在名义合同关系。从事实合同关系看,应当由被告2、被告3承担合同责任;从名义合同关系来看,应当由被告1承担合同责任。因而,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对法律的理解,无论是挂靠人被告2、被告3,还是被挂靠人被告1,各自均有独立完整承担合同义务的责任。应由被告2、被告3承担直接责任,被告1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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