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罗杰老了(罗杰的告别北美灰姑娘)
(小尘4x/图)
罗杰是我的好友埃里克斯的继父。说是继父,那只是法理上的身份。实际上,罗杰娶埃里克斯母亲的时候,埃里克斯早已是一双儿女的父亲了。对于埃里克斯,罗杰更像是一位亲切温暖而令他敬重的年长朋友。这种感觉,在罗杰最后向爱妻和亲人的那场告别中,火焰般地升华了。
“当时,我母亲完全没想到他会那样!罗杰震惊了我们当时所有在场的人。”埃里克斯跟我说起罗杰告别的情形时,脸上流露出我认识他近二十年来从未见过的庄重肃穆,那种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由衷的景仰与钦佩之情。
记得疫情暴发前两年,埃里克斯告诉我,他母亲和罗杰买了离我家不太远的新公寓,是在同一个单元门对门的两个单位,真正是“亲密有间”,也方便彼此的儿孙们在周末和假日来看望他们。疫情暴发后,因为隔离防疫规定,儿孙们不能像以往那样周末和节假日去探望他们,两位老人突然陷入失去天伦之乐的寂寞,好在埃里克斯的母亲有罗杰相伴,但终究没有了往日的那份大家庭的热闹。不久,罗杰病了,虽非染疫,却是要住院治疗的重症。而特殊时期的隔离政策,家人和朋友探望照料均受到限制。埃里克斯很是担心母亲独自照顾罗杰吃不消。他跟我电话里说起疫情对老人生活的影响,恼怒而无奈。
疫情暴发以来,“隔离”这个原本已躲在历史褶皱里的词语,或只是用于特定领域的专业术语,却高频率登场,成为几乎覆盖人类涉足的所有地区的全球化流行词语。同时,另一个原本颇具情感色彩的词语“告别”也成了常态,而日常里过度频繁使用,使之从庄严与感伤美的诗意跌落到世俗日常里的随意。那种“桃花潭水深千尺”的友人惜别之情,那种“长亭外古道边”的萧瑟悲情的离愁别绪,经过旷日持久的疫情碾压之后,徒剩美学层面的记忆。
“每天人都在死亡,而这只是开头。”疫情期间在自家庭院里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女诗人露易丝• 格吕克在她的诗里如是说。当死亡越来越成为稀松平常,人们对死亡变得越来越麻木、淡漠,对于死者的告别,也越来越匆忙、潦草。原本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正潜移默化地被消解和稀释。对此,我深感恐惧,恐惧其中的难以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时听到罗杰告别的故事,因为是自己身边的熟悉的人,特别震撼。在埃里克斯的讲述中,躺在病榻上浑身插满管子的罗杰和我初见的那个英国绅士罗杰,在我脑海里交替着淡出淡入。
十五年前,埃里克斯带着他的母亲和母亲的男友罗杰来到我在西温哥华新开的餐厅捧场。因罗杰的名字与我先生的英文名一样,一下子就记住了。罗杰高个儿,上身略微前倾,没有黑白电影里那种叼着雪茄的英国贵族的傲慢,倒是有一份身着长衫的中式老派先生的温良恭俭让。埃里克斯母亲则完全不是人们刻板印象中包着头巾的伊朗妇人,虽年过花甲,但绝对的风韵犹存。埃里克斯告诉我,母亲年轻时在美国读书,很时尚,满世界跑,为了看一场心仪的音乐会,说去就去,飞到巴黎,飞到伦敦……
没过多久,新婚的埃里克斯母亲和罗杰双双来餐厅吃晚饭。喜结连理的欢愉令他们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俩人的举止神态流露出的优雅和举案齐眉的互敬互爱,在一般中年夫妇之间早已被琐碎的日子磨损耗尽。那晚他们一进门,我注意到埃里克斯母亲涂了鲜红指甲油的双脚蹬着一双透明高跟凉鞋,和我当年度蜜月在香港买的一双凉鞋有点相似。埃里克斯母亲听我夸赞她的鞋,便说是在香港买的,并告知她和罗杰是刚刚从香港度蜜月回来。罗杰就在一旁颔首微笑,一只手温存地搭在矮自己半头的新娘肩上,俨然怜香惜玉的护花使者,令我几乎忘却了新娘是我好友的母亲,心底暗生女人的羡慕。
后来,从埃里克斯口中得知,罗杰四岁的时候随父母从伦敦移民来到加拿大,就在西温哥华定居下来。别看如今这里是什么高尚住宅区啦,富人区啦,其实当年很荒芜,没几栋房子,通往市中心的狮门桥还没有呢,往来就靠摆渡船。罗杰说他小时候西温的道路每逢雨天,一脚踩下去就没到膝盖。他是跟着这个城市一起长大的,看着他父母那辈人在这块土地上从一无所有走过来的。就说罗杰家所在的西温哥华山上的英属区,顾名思义就是“英国人的居住地”。上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爱尔兰酿酒商健力士家族以七万五千加元买下这片4700英亩英属区土地。当年曾有规定不准有色人种进入,并且写入法律的。如今,英属区的屋主多半已是亚洲富豪移民了。但尽管如此,本地的欧洲后裔与亚裔的联姻还是鲜见的,像罗杰和埃里克斯母亲这样的英国人和伊朗人结合的夫妇,我在餐厅服务客人的十来年里,还不曾见过第二对。
回到埃里克斯讲述的病榻上的罗杰。当躺在医院的罗杰脱离了生命危险后,医生告诉他,他将不再有生活自理能力,他的余生的日子需要一直受人照料。罗杰得知这一对他余生的医学判决后,平静地请求妻子把双方的儿孙们召集到他床边,说他要当众宣布一个决定,而埃里克斯的母亲并不知道丈夫决定了什么,只是遵从他的旨意。当亲人们到齐后,罗杰以微弱的声音发出让现场的亲人听来振聋发聩的每一个字。首先他感激陪伴了他十几年的妻子给予他的快乐和幸福,他希望自己的存在也是对方快乐幸福的所在,然而,他深感遗憾今后的自己无法再给予对方快乐和幸福,反而将成为麻烦和拖累。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妻子继续享受她应该有的人生快乐,而不是将余生消耗在一个不能自理的病人身上,他也不愿意自己给晚辈们添忧。所以,他决定向亲人告别!罗杰言毕,毅然拉掉插在身上的所有管子——那些维持他生命的管子。埃里克斯的母亲猝不及防,和所有在场的人一样惊呆了!
我听着埃里克斯的讲述,一阵颤栗,泪水即刻模糊了双眼。
He is a real man,a great man!(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埃里克斯说这话时的神情陷在他的思绪里,他的目光在现实以外。而我则想到英属区诸多豪宅里的新主人们,希望自己成为的或喜欢被人视为的那种叫作“贵族”的人,他们究竟该是怎样的人呢?罗杰是英裔,自然让我想到英国的贵族,而英国贵族文化的精髓则是绅士风度。
曾看到网上有一个关于英国绅士的段子,说的是美国总统华盛顿搞不明白在英国为何官员可以叫绅士,医生、律师、商人,甚至没工作的人也可叫绅士。华盛顿就派秘书去打听打听,这绅士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快,秘书回来报告说:“查到了,绅士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的人。”19世纪英国主教约翰•亨利•纽曼给绅士的定义就是:一个不给别人痛苦和麻烦的人。细想一下,要做到不给别人痛苦和麻烦,那可不仅仅是优雅外表和社交礼仪层面的表现,而是包含着独立、尊严和牺牲精神的高贵人格。罗杰向妻子和儿孙们的告别,不正是体现了这种高贵的人格吗?他完美地践约了一个真正的绅士所具有的品格与行为准则。
古罗马哲人塞涅卡曾警示自己的读者:“不知道如何死的人,便不知如何生”,这与中国儒家的“未知生,焉知死”不谋而合。英国则有句谚语:“It takes three generations to make a gentleman。”意思是,培养一个绅士需三代的努力!而罗杰以死的抉择,呈现了生命的高贵,拯救了“告别”的意义,使一个日渐空洞和随意的词语恢复了应有的重量和庄严。
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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