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还得需要配偶本人吗(配偶或同户口直系亲属可代取公积金)
除了本人提取外,提取申请人配偶或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市民可于明年1月7日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意见建议。
市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 图片由惠州报业传媒集团东江图片社提供
手续
提取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对比原操作细则,此《操作细则》对提取范围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类,共分为住房消费类、销户提取类、其他提取类三大类12种情形。
《操作细则》针对12种情形列出了详细的提取条件和需要的材料,并分别作出了说明。市民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看。
在提取程序上,根据《操作细则》,除了本人提取外,提取申请人配偶或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委托提取时需要提取受托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与原操作细则一样,其他提取受托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要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证明材料。
便利
再次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银行卡
《操作细则》提到,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约定的本人结算账户,转账支付作为提取支付的唯一方式。提取申请人未设定绑定卡的,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银行储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办理绑定卡业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方便市民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再次办理提取时可不再提供银行储蓄(借记)卡,就能直接提取。此《操作细则》也把该便利政策写入其中。
《操作细则》指出,如已办理绑定卡业务无需变更绑定卡的,办理后续提取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绑定卡。此外,申请办理变更绑定卡的,需将原绑定卡作废,然后再进行新的绑定卡登记。
提醒
不良提取记录将纳入征信系统
《操作细则》指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其中,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可使用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种情形
可提公积金
◎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的
4、其他住房消费的(包括缴纳物业管理费、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费用等)
5、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
◎销户提取类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其他提取类
10、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市公积金管委会认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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