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下一句 传承善不可失恶不可长
【光明论坛·温故】作者:孔新峰(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下一句 传承善不可失恶不可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下一句 传承善不可失恶不可长
【光明论坛·温故】
作者:孔新峰(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
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引用了《左传》中的“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一语,强调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同时强化监察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字面意思即“不可失去善,不可助长恶”,但其实际上蕴含着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德观,事关何为善、何为恶,如何存善去恶、扬善惩恶等重大政治伦理问题。
为准确理解名句的精准意涵,必须将其放到出处的上下文中考察。这句话出自《左传·隐公六年》,时为周桓王三年、鲁隐公六年,即公元前717年。当年五月庚申,郑国侵入陈国,势如破竹、虏俘无数。实际上,这场战争是可以避免的。此前,郑庄公曾向陈桓公抛出橄榄枝,希望两国缔结盟好,却被后者硬是拒掉。究其原因,乃是郑国与周天子交恶,陈国国力较为强盛,陈桓公深得周天子宠信,自然不会答应郑国的睦邻诉求。当然,陈国之内也有洞察时局之人向陈桓公进谏:“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您应该答应郑国的请求!”陈桓公回答说:“宋国和卫国才是陈国的心腹大患,郑国算个啥?”最终没有接受建议,失去弃怨结好的机遇,招致郑庄公大举入侵,使陈国元气大伤,埋下十年之后身死国乱的伏笔。
上述“国宝”,实际上也道出了“善不可失”的内在逻辑。对治国者而言,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一是“以仁为亲”,二是“与邻为善”。这种“国宝”论述,在“四书”《礼记·大学》篇中清晰可见:一是《大学》作者据《国语·楚语》故事,总结出:“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二是《大学》作者取《礼记·檀弓下》子犯(舅犯)对流亡在外的公子重耳的进言,总结出:“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在随后论述中,《大学》得出一个类似结论:“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即“仁人”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事佬,而是敢爱敢恨有棱角、爱憎分明守公道!“仁人”应“能爱人,能恶人”。爱当所爱,无怨无悔;憎当所憎,勿骄勿纵。《荀子·大略》旗帜鲜明地将“口能言之,身能行之”之人视为“国宝”,“口不能言,身能行之”之人视为“国器”,“口能言之,身不能行”之人视为“国用”,“口言善,身行恶”之人视为“国妖”,并指出当“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左传》中出现百余次“君子曰”“君子谓”“君子是以知”“君子以”“君子以为”的提法,意指德才兼备之时人对相关史事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价议论,遥启司马迁《史记》中的“太史公曰”。值得注意的是,“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一语正是出自紧接陈桓公史事的“君子曰”。“君子”指出,陈桓公就是不明白“善不可失,恶不可长”的反面典型。一个人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误而不思悔改,当犯错误成为习惯,自然积重难返祸不远矣!当然,这位“君子”紧接着引用了《书经·商书》和贤人周任的两段名言,形象地说明了“恶不可长”的内在逻辑。《商书》指出,恶会像野火一样蔓延开来,如果对恶的小火星不加察觉,最后难免葬身火山火海。周任则形象譬喻,指出治国者须学农夫,去杂草肥嘉禾,除恶务尽,“善者信矣”。“善者”一语双关,既指嘉禾,也指善人、善事、善政;“信”通“申”,是“伸张”的意思。要么“以草肥禾”,进而“良币驱逐劣币”“恶者痛善者快”,要么“以禾肥草”,进而“劣币驱逐良币”“善者痛恶者快”。政治生态的好坏,端赖政治家在特定制度背景之下就此做出的甄别与决断。
基于此,我们可对有关善恶的政德观念做一总结。一是从干部个体“修身”层面而言,要懂得“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道理:向善不容易,就恶很简单,但无论向善还是就恶,都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自我证成与自我复制趋势,终致善者愈善而恶者愈恶,长此以往则干部的人格境界就会出现霄壤之别。因此,应当坚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勿以善难而不为,勿以恶易而为之”。二是从干部群体管理层面,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监督而言,要贯彻“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原则: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相应地,所托非人所任非人,则有位无德、德不配位者也会生发一种自然而然的自我证成与自我复制趋势,最终导致“总是把坏人当好人用,经常把好人当坏人防”,干部整体素质将出现沦落之忧。负有干部选拔任用主要职责的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应当坚定地做到“亲贤臣,远小人”“能爱人,能恶人”。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在引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之后,还特别强调一方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另一方面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乱作为是恶,不作为亦是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弘扬政德、申明善恶,努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22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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