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对慢热的女生的看法(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会有什么表现)

男生对慢热的女生的看法(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会有什么表现)(1)

这是「怀左同学」的第1446篇原创

文/怀左

男生对慢热的女生的看法(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会有什么表现)(2)

特别喜欢一个人,会有哪些表现呢?

最近我重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书中的第三部分,方鸿渐喜欢唐晓芙的片段,可以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

有一次方鸿渐喝酒吐了,他脑海中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幸亏唐小姐今天不在”。当时我就想,这大概就是非常喜欢了吧。

今天,我带着大家捋一捋这个片段,看看喜欢到极致,是什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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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读《围城》,我们会觉得方鸿渐无能懦弱又敏感,其实跳出来看,方鸿渐本身的基础还是非常优质的。

他是留洋博士(虽然学历是假的,但最起码大学还不错)、爹是大乡绅(县里名人)、家庭经济条件还不错、高且帅气、朋友圈优质(辛楣直接能把他介绍到大学当教授)、心地善良……所以书中的几个女孩先后都对他有好感。

客观来讲,方只是缺乏历练,在社会上锻炼几年下来,绝对会比书中的表现要好很多。读者觉得他不行,只是站在了更高的维度,以更高的标准去看的。

事实是,现实中绝大多数人的条件,不如方。

方鸿渐第一次在苏家见到唐晓芙时,立刻就想在对方心上留下好印象。第一眼,就已动心,当唐晓芙称他为“同学老前辈”时,他提出了抗议:

“我们不幸生得太早,没福气跟你同时同学,这是恨事。你再叫我前辈,就是有意提醒我是老大过时的人,太残忍了!”

一半玩笑,一半真心。你别把我瞧老了,我还想和你一起玩呢。

唐晓芙的活泼,方鸿渐都看在眼里,原文是这样写的:

方鸿渐看唐小姐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

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卖弄,是男人的本性。

当得知唐的专业是政治之后,方开始东拉西扯,说女人原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虚虚实实,以退为进,这些政治手腕,女人生下来全有。

有趣的是,方的这番话后来都应验了,当他被三闾大学开除后,和他媳妇关系不好的范小姐,反而面带笑容给他们送别。当然这是后话,此处不再提。

唐晓芙不仅漂亮可爱,同时非常聪明,她知道方的表演口才,全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当场就点了出来,同时表示了感激。

后来唐晓芙坐车先走一步,屋里只剩方鸿渐和苏文纨两人相对时,空气相当尴尬,鸿渐还得竭力找话题,疏通让人窒息的空气。结果他想出来的话题是:你表妹人好像非常聪明。

好家伙,藏不住了。

这时候的苏文纨,对鸿渐有好感,当她明确向鸿渐示爱时,鸿渐的表现是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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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喜欢的人,恨不得和别人聊天时,每句话都带上;对于不喜欢的人,求你了,你少说两句吧。

离开苏家后,方的心里有两件小事,分别针对的就是苏和唐。第一,不应该碰苏的手,应该和她保持距离,既然不喜欢,就不要接近;第二,唐小姐好像有男朋友,真气死我了!尤其第二个想法,让他开始用手杖暴打路旁的树。

回家路上,他魂不守舍,满脑袋想的全是唐晓芙。

她有对象了吗?不会吧?

她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应该心里并没有男人。

下车时差点摔倒,左手擦破一层皮,涂药水时他想这是唐晓芙害的,将来要找她算账。想到这些,微笑从心里泡沫似的浮上脸,也忘了痛。

上头了,彻底沦陷。

02

第二天,还是在苏家,方对新来的沈氏夫妇并不感兴趣,别人还在应酬时,他在唐晓芙旁边坐下,低声问:“你方才什么都不吃,好像身体不舒服,现在好了没有?

特别在意一个人时,恨不得数清楚她喝了几口汤,每一点关心,都可以转化为聊天的内容。

当天鸿渐就表示要请客,邀请唐小姐和她的表姐苏文纨第二天一起吃饭。

“我知道我很大胆冒昧。你表姐说你朋友很多,我不配高攀,可是很想在你的朋友里凑个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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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人鸿渐情商低不会说话,这话可说得太溜了,我先在你这里凑个数,看看接下来有没有转正的机会。

接下来的更妙。

“别客气,我求你明天来。我想去吃,对自己没有好借口,借你们二位的名义,自己享受一下,你就体贴下情,答应了罢!”

唐晓芙答应之后,方再去找苏,表示了想请客。苏很开心,以为方要和她约会,单独请她一个人,害羞地问方:“就咱们两个人么?”

方:“不,还有你表妹。

苏文纨有点不开心:“哦,有她。你请她了没有?”(意思是,是你主动请她的,还是她厚着脸皮要来的?)

方:“请过他了,她答应来——来陪你。”

(事实是,我想请的是她,怕她不好意思,所以让你来凑个数)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没睡好,醒了四五次,全想的唐晓芙,感觉唐晓芙的脸就在他眼前,声音在他耳朵里。每次醒来,他都会把和唐晓芙说的一字一句,一举一动全都复习一遍,然后迷迷糊糊睡去,再醒来,继续复习。

留学时但凡有现在努力的三分之一,也不至于拿不到学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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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里,当狐狸接受了小王子的驯服,狐狸说:你每天最好相同时间来。比如,你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

此时的方鸿渐,完全接受了唐晓芙的驯服,他开始期待下班,每天穿衣打扮,会设想自己是唐晓芙,用唐的标准来审定他自己的仪表。脸上有皱纹,他不开心,熬夜有了黑眼圈,他当天就要下单买眼霜。

在心爱的女孩面前,想表现得尽善尽美。

其实女生是否很喜欢一个男生,从她的头发就可以看出来。

露出刘海,长发飘飘,是认真洗了头发,很重视对方;

扎起了马尾,表示是昨天洗的,咱关系还行;

丸子头或者戴上了帽子,表示至少三天没洗头发了,关系一般。

吃饭时苏没去,但关键人物唐晓芙去了,鸿渐特别开心,点了一桌子菜,话说得很到位。

“我吃这馆子是第一次,拿不稳什么菜最配胃口。多点两样,尝试的范围广些,这样不好吃,还有那一样,不致饿了你。”

看到了吧,鸿渐不是情商低,只是没遇到合适的人而已,在唐晓芙面前,时时刻刻都能妙语连珠。吃完饭,他更进一步,提出后天要去唐晓芙家拜访,并且获得了同意。

在唐家,聊到去国外留学时,方鸿渐没有端着,实话实话,直接表明留学生也没那么厉害,很多人其实没学到什么真本事,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同类人面前“增强了抵抗力”。

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非处不可。小孩子出过痧痘,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什么意思呢?

其实就是说去留学,不是为了多少学问,而是为了之后在同样留过学的人面前不怂,在普通本科生硕士生面前,还能高那么一截。

这也算是方鸿渐的大实话了,他讲到别人时,各种嘲讽,在唐面前,实话实说。

03

后来他们关系越来越好,见面次数增多,也开始相互写信。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方鸿渐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给他回了五六封。方的写信频率比我写文章频率要高多了,看来爱情可以让人变成写文机器。

写信还不是最快乐的,让方鸿渐开心到夜不能寐的,是他收到信时的喜悦。

他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

不得不说,钱钟书把喜欢一个人的激情全写出来了,细腻又生动。我看书时都担心方鸿渐这样下去把身体搞坏,天天熬夜,醒一会睡一会的,昼夜颠倒。

真心喜欢一个人,单单想到对方的一些话,笑容就会挂上嘴角。半夜醒来,再想一遍,甜甜睡去。

这个阶段的方鸿渐,放整本书里,也是最有激情的阶段。刚开始两天写一封信,后来变成了日更,每天带个小本子,把他看到的想到的一切事情和感受,全部记录下来。

随便想到一句话,他立马就写下来;哪怕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

今天干了很多活,伸个懒腰,你听见我的哈欠了吗?

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

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纸上全写满了。

……

幸亏当时没有微信,不然那还了得,我估计方一天能发上百个“在吗?忙什么呢?”

光写信还不够,方鸿渐还想约唐晓芙见面,最开始是几天见一面,后来恨不得天天见面,刻刻见面,最好是不分开,粘在一起。

在喜欢的人面前,再优秀的人也会自卑。鸿渐感觉自己在道义上有些懦弱,担心唐小姐看破了他品格上的弱点。

辛楣请客时,鸿渐喝多,吐得上气不接下气,可他第一时间想的,却是亏得唐小姐不在这里。

可记得他后来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基本都衣冠不整头发不洗,假如同行之中有唐晓芙,想来他每天都是精致的男孩。

他每天最担心的,就是怕在唐的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小心翼翼,只是为了让唐也喜欢他。后来他拒绝苏文纨后,苏因为恼怒,对唐说了一些鸿渐的坏话,当唐质问他时,他泪如雨下。

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

“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了。”

其实唐小姐在等着他解释,也许用心哄一哄就好了,但这一幕,终于没能发生,他们也就此错过。

你可以说方鸿渐不懂女孩,可以说他情商低,也可以说他太笨,但他绝对是真心的。跳出来看,也是因为钱钟书不给他们安排一个好结果吧,故意要拆散这对人,假如稍微给个机会,比如第二天去解释了,两人也就好了。

但是没有,作者没能给安排,也许这就是最真实的人生遗憾。

当然,也许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即便他们真在一起,步入了婚姻殿堂,生活还是会过得一地鸡毛。唐晓芙结婚后会变成孙柔嘉,方鸿渐也不会再那么痴迷,他们会经常吵架,也会被身边的亲友影响情绪。

激情推动的喜欢,是一种非常态,确实很美,但不真实。

什么是真实?

其实就是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是我们吵架、哪怕说了狠话以后,缓了缓再次和好;是面对生活压力时,两个人互相鼓励,一起慢慢扛;是感情与生活融合,一边努力工作,一边经营家庭。说到底,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追逐的时候会忘我,得到以后还得认真过日子。

咋,两个人抱一起就不用吃喝了?还是说两个人黏在一起就什么都不用管了?

说实话,相比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激情之美,我更喜欢看《围城》最后方孙结婚后的一地鸡毛,因为那部分,更真实。

激情消散,才能显出爱情的本真。

给我们,多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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