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代的常识(背诵干货第10课)
1、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民国时代的常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民国时代的常识
中华民国的建立1、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2、1912年,宣统帝下诏退位,清朝260年的统治结束。
3、1912年,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4、1912年,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临时政府迁往北京,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5、1912年,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6、内容:
国家性质: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人民权利:
国民不分种族,宗教信仰一律平等。
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
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并负责其责任,司法独立等。
性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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