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经验笔记(学习笔记三十)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历史上的土地制度,赋税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学习经验笔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学习经验笔记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历史上的土地制度,赋税制度。
1.土地制度:世界上各个民族都经历过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社会阶段。在这个社会,土地属于公社所有。公社成员们共同耕种,也共同享有劳动所得。汉族也经历过,在黄帝,尧舜禹时期,土地属于公社所有。到后来,氏族里有了家庭,土地被划成平均大小的小块,分给各个家庭耕种,但土地仍归公社共同所有。
土地制度的第一个变化,是由公社公有制变为国王(天子)、贵族所有制。国王、贵族是由氏族公社时期各个氏族部落大小酋长发展来的。随着贫富分化和阶级的分化,那些酋长们就把氏族中土地窃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这个阶段是西周和春秋时期。
土地制度的第二个变化,是在春秋战国之际,由周天子、贵族、诸侯土地所有制变为一般地主或者农民小生产者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可以买卖。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就是这次变化的标志。这种土地制度一直延续了几千年。这期间,大部分土地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除了地主阶级之外,历代统治者的国家政府和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
2.赋税制度:远古以来,原始公社就有一种老习惯,比如公社成员把十分之一交给公社做公用开支。进入阶级社会后,国家也把这种习惯继承了下来。
春秋战国之际,土地私有制进一步确立,赋税制度也发生改变。田亩的租税分裂为田租和田税。田租是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田税是土地所有者向国家交纳的赋税。
战国时期,七国分立,赋税制度发展变化情况相当复杂,难以细说。到两汉时期,定型为一种租赋徭役制度。“租”是田税,战国时十分之一,两汉时三十税一。“赋”是人头税,有“算赋”,有“口赋”,成年人出“算赋”,小孩出“口赋”。徭役包括兵役和力役。汉代人民,从21岁到56岁,每人每年要向政府出一个月的役,称为“更”。不能“践更”(出役)的,要出钱,称作“更赋”。
到魏晋南北朝和隋时,变为“户调制”。意思是以户为单位,按户来征收的制度。户调征收的是布、帛、丝、麻。曹魏时,田租还在户调之外,是按亩征收。晋以后,田租也合并在户调中,按户征收。
唐朝出现了小的变动,为“租庸调制”。租庸调制改为以丁为征收单位,力役可以折收“庸”。“庸”为实物,役一日折绢布三尺。不管哪种都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唐中叶,均田制被破坏,“两税法”出而代替租庸调制。
“两税法”的内容是户税和地税,按每家资产多少来征收户税,按田亩多少征收地税。每年的税,分为夏秋两季征收。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征收的税主要以钱为主。从唐到宋,两税中依户而收的资产税分化出商税、间架税,资产也就逐渐集中于土地。两税蜕变成二税。二税一半为收钱,一半为谷物。
明朝时实行了“一条鞭”新税法。这个意思是一切的赋税按地亩来征收,一概征收银。
到清康熙、雍正年间又出现了“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
这就是历史上我国的土地和赋税制度,并不包括近现代的制度。希望大家读后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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