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正确方法(王安石变法是一次极其糟糕的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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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志远
【作者简介】潘志远,安徽宣城人。作品散见《文苑》《青春美文》《作家村》《辽河》《作文新天地》等,收入《被照亮的世界》《中国网络文学精品年选》《中国人文地理散文精选集》,获行走天下全国美文大赛三等奖,出版《鸟鸣是一种修辞》《心灵的风景》《槐花正和衣而眠》。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散文诗笔会,中国好散文诗主持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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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一组王安石雕塑)
中国历史上有过许多变法,但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北宋时期王安石的熙宁新政了。不说别的,单革命领袖列宁一句“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之赞语,无疑给王安石戴上了一顶闪闪发光的冠冕。还有一些政治家、改革家的溢美之词,又为新政增添了沉甸甸的砝码。
记得年少时,我读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文中义正词严的词句,更树立了王安石改革家之崇高形象,使之耸立在我的心头,经久不摧。
直到新世纪之初,我读到更多的资料,无情的事实,终于动摇了我心中一直很神圣的王安石变法,也唤醒了我的理智,我不能不垒起另一个结论,即一次极其糟糕的变法。
在诸多古代文士和官吏中,王安石一直是我较崇拜的一位。因为他是中国封建社会里,唯一不愿让人抬轿的宰相,是拒奢拒纳妾的宰相,也是唯一死后没有任何遗产的宰相。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畏了。何况他还有让杨诚斋称作“早餐”的无数绝句,有让苏轼也不得不叹为“野老狐精”的《桂枝香•金陵怀古》,有让世人百读不厌的《游褒禅山记》,有千秋绝调的短论《读孟尝君传》。
王安石死后,他的政敌苏轼在敕文写道:“将以非常之大事,必生稀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王安石无论人格、文格,都是一个大写的儒者。可他的变法,只要稍知历史真相,稍有良知的人,绝不敢恭维之。
想当年,朝中老臣,暮气沉沉,畏事保守,不图革新,这实在是北宋王朝的莫大悲哀。而年富力强的王安石,曾任地方官多年,历经摔打,晓畅国政民情,独享天下大名三十余载。兼之他为人质朴节俭,好学慎思,深通经术,不嗜酒色财利,不以自身荣誉进退为意,端的是众望所归。早在数年前,他已上书仁宗,力陈“理财为先”的改革建言,无奈仁宗昏聩,一腔大志,遂成流水。
1068年,年仅20岁的宋神宗承继大统,这为王安石担纲变法带来了无限曙光。神宗自幼痛惜列祖列宗对北方敌国的屈膝退让,不满朝廷州县的萎靡不振,更焦心于国家财政日紧月蹙。他有意于富国强兵,以雪国耻,曾言“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而这正和王安石见解不谋而合。当王安石的万言变法书呈上龙案时,神宗双目为之放电,心为之怦动。他力排众议,擢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筹备变法。
一场期待已久的变法拉开序幕,很快轰轰烈烈地铺开。
可这是怎样一场变法啊,且让我们从“青苗法”和“市易法”入手,一睹其详吧。
青苗法旨在青黄不接之时,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此法王安石在地方为政期间,曾实验过,现在不过同比例放大,不想却南辕北辙了。因为大多数农民不识字,得花钱请书吏,再到衙门申请。不法书吏乘机作手脚,贪官污吏又层层盘剥。变法规定的二分利息,结果涨至35倍,农民宁愿避开官府,“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
而官吏又采取一刀切的贷钱措施,下指标,硬摊派,实行权利寻租,以至农民谈贷色变。而市易法也是为农民着想,拟收购农民手中滞销货物,但结果演变成专收紧俏物,衙门沦为赚钱机构,乃至全官经商,与民争利。一时汴京的水果、芝麻都成为官府刮钱之物,连市民挑水、提茶都要向官府交费,真是“食土之毛,莫得免焉”。
如此变法,自然遭到有识之士的责难。因此每次廊庙之会,都有一场辩论,辩论的中心就是新法,辩论的焦点就是王安石,王安石几乎成为众矢之的。而他却大言“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并以为托词,抱定“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之信念,执意于新法。
这使人想到历史上有些政治家光顾自己一逞抱负,变法变得快活,竟置老百姓生计于不顾,这样的政治家当世人已抱怨,后世人若还谢之,岂非怪事!一切改革只有功在当代,才能言利在千秋,反之,绝无功利可言。
变法舆论鼎沸,阻力日大,作为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应该反思,检索变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改进变法。可王安石却置若罔闻,居然实行大清洗政策,逐谏官,罢谏院,排中丞,贬御史。仅熙宁元年至四年,罢免了19位台谏,以至“台谏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规避百为,不敢居是职者”。
同时又专用“其亲爱之人”,如同党李定、薛昌朝、谢景温、吕惠卿等人。
而这些人中李定、吕惠卿之流就是典型的小人。李定后伙同舒檀制造了“乌台诗案”,将苏轼投进大狱,关押达120天,后开赦贬至湖北黄冈。吕惠卿更是以诬告刑讯为能事,很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新法之初,为了封堵百姓舆论,竟在首都设巡逻兵丁,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一时人心惶惶,冤狱遍野。
而最令王安石尴尬的是,他亲手提拔的城门官郑侠,却率先向他发难。他将自己无数次目睹的惨景绘成《流民图》。图上无数流民携儿牵女,身无完衣,四处啼饥号寒,口衔草根野果。许多人身披锁械,瓦负揭木,卖钱偿官,奄毙沟壑,累累不绝,而酷吏威逼,怒目追索。且附奏疏要求停止新法,延万姓垂死之命。并振言若新法废,十日不雨,乞斩臣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奏疏上达之日,神宗为之震惊,对新法也产生怀疑,禁不住责问起王安石来。
朝奏之事刚刚平息,东明县民因不堪知县贾蕃巧立名目的盘剥,纠集千余人进京上访,围住王安石府闹事。神宗迫于情势,只好宣布暂停新法,以平息舆论,宽慰民心。在新法暂停期间,吕惠卿等人挟私报复,将郑侠关进监狱迫害致死。次年王安石重新执政,继续推行新法,但终因遭到各方面反对和阻挠,王安石被罢相,退居江宁。
新政期间,国家财富已堆积如山,朝廷为之增设国库32座,后又添20座。用今天时髦的话说,叫国库银两飙升,王安石政绩开花。而这竟使“妇子皇皇,如在汤火之中,号泣呼天,无复生望”,无怪乎司马光当面诘责王安石“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农耕社会,一定时期内天下财富总额是恒定的,不在官家在民家。而变法之“理”,却把百姓钱财“理”进了官家口袋。如此变法,无异于强夺豪取。这使人想到当初变法指导思想的错误。
至此,王安石推行的新政,已不难理喻,是一场国富民穷的变法,也是一场尽失民心的变法。正如朱熹所言:“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孔明无申商之心,而用申商之术,蜀以治。王安石有申商之心,而无申商之术,宋以乱。”此后宋乱四起,北有宋江起义,南有方腊举事,西北边关又屡屡告急,朝政一派糜烂,内忧外患,宋厦难支。从1082年新法被废止,到1126年北宋灭亡,不足五十年,可见王安石苦心经营的新法,并没有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以民为本,这是一切变法的底线。我们今天许多改革,成败得失,若细细总结,也不外乎这四个字。王安石是一个大写的儒者,为变法而无视黎民黔首的灾难,笔者以为是这位执拗相公闪光人格中一个败笔,一个遗憾。愿一切有志于改革的政治家们,都能从这场极其糟糕的变法中,得到启迪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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