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法》的规定范围内,而个人独资企业则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
二者有区别具体如下:
一、股东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因此,在公司登记的营业执照中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二、承担的 责任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并非是越大越好,认缴的出资额越高,则意味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越高。认缴的金额只要够用就好。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仅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名称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名称会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会为***企业、***工作室、***工坊等。
四、缴纳的所得税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在《企业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内,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人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其个人所得税在部分地区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缴纳,相对来说更加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享受递延纳税的优惠,也就是说公司只有在分红的时候,其股东才会按照税法的规定来征税,其中自然人股东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法人股东可以享受免税的规定。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分红则不涉及股东的纳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先分后税”的方式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有所得就需要纳税,这和分红无关,但是纳税后的所得就是完税后的所得了,实际上是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少了一道税的。
五、投资主体不同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并没有限制的规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投资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均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六、审计的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并不要求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七、章程的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制定公司章程;而个人独资企业则不需要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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