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秦孝公即位时,秦国与东方诸侯大国相比,仍处于劣势。一河(黄河)一关(函谷关),是秦国险要的天然屏障,但河西之地仍在魏国控制之下,秦国东扩受到严重阻碍;秦国虽然经过献公的一系列改革,但封建制度很不完善,国力还不强,各诸侯大国仍把秦视为戎狄,甚至不与之会盟。这给21岁的孝公很大刺激,他认为秦国处在这样的地位,“丑莫大焉”,决心变法图强,“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1)

孝公“布惠,振孤寡”,以争取民心;“招战士,明功赏”,以增强军事实力;宣布“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以聚天下之英才;东围陕城,西讨戎族,斩“戎之獂王”,开疆拓土。孝公牛刀小试,国势渐强,以致于周天子也来“致胙”,表示祝贺。

在魏国不得志的商鞅,就是在尊官分土的强大诱惑下,怀着功名利禄之心,带着李悝的《法经》,从魏国来到秦国的,从此秦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商鞅变法的内容有:实行租税制,统一制度,整顿吏治,鼓励耕织,以及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土地私有,推行县制,制定严格的律令等,并强力推行新法。变法后的秦国,移风易俗,家给人足,兵革大强,国势日增,诸侯畏惧。

商鞅变法,对秦统一天下至关重要的制度是军功爵制。军功爵制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予以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使有功者显贵、光荣,无功者虽富裕而无显贵的身份。凡在战争中能斩敌人甲士一人,且取得其首级者,赐爵一级,并且还赐田一顷,宅九母。得一甲首者,若为官者可当五十石俸禄之官,得二甲首者可为百石之官,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斩敌一甲者,还可役使一人为自己的农奴,得到五个甲首者,可以“隶五家”。爵至九级五大夫,即可“税邑三百家”。七级公大夫,就可得到同县令相等的待遇。二十级爵位(彻侯)岁俸1000石粟米,约合现在的30750公斤,对应大将军之职。有爵者犯罪,可减轻处罚,既可“降爵赎罪”也可“以爵抵罪”。有爵者56岁即可免役,无爵者到60岁方可免役。有爵者,用爵位赎免身为奴婢的亲人。与无爵者相比,一级爵位甚至抵得上无爵者五年的戍边期和若干千钱。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2)

秦国军功爵制催生的虎狼之师,视死如归,勇猛异常,令敌人闻风丧胆,因此,秦军扫灭六国如风卷残云。

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规模宏大,栩栩如生,有两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其一,秦国的士兵没有一个人戴头盔,一些士兵戴的是麻布做成的小圆帽,更多的士兵则把长发盘在头上,挽成一个个发髻;而中级军吏头戴双板长冠,高级军吏头戴双尾鶡冠,也没有戴头盔的。其二,秦国的士兵们肚腹微凸,现代人称作“啤酒肚”“将军肚”。

在战场上生死拼杀的士兵,怎么可以不戴头盔这种个体防护器具呢?这毫无疑问会增大士兵伤亡的机会和比例。是秦国穷吗?秦国自商鞅变法起,国力日益强盛,士兵不戴头盔显然与穷无关。事实上,秦国结合玉器加工工艺制作的石质头盔和铠甲,设计理念先进,不仅注重外观美,而且更注重实战需要。以盔甲装备的军队的数量也庞大,号称“带甲十万”,军官穿鱼鳞甲,士兵穿石质甲胄,就连战马也配石铠甲。韩非子披露:秦人听说要打仗,就顿足赤膊、急不可待,兴奋得嗷嗷叫,根本就无所谓生死。司马迁在《史记》中也同样记载:战场上的秦军竟然袒胸赤膊,索性连仅有的铠甲也脱掉了。原来,秦国士兵打仗不戴头盔,是在军功爵制的刺激下,渴望多杀敌、不怕战死的表现。既然渴望多杀敌而不吝惜生命,那就不必头戴妨碍杀敌效果的头盔。秦国士兵打仗不戴头盔,甚至脱去铠甲,显示了其勇武和自信,无疑会从气势上压倒敌人。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3)

作为能征善战的士兵,怎么会出现肚腹微凸的富态?一般来讲,作为士兵在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和频繁的战场厮杀环境中,是不容易形成如此体形的。事实上,秦国士兵训练有素,战场上的厮杀也是家常便饭,问题还是出在他们大碗喝酒上。秦国士兵在两军开战之前,一般都要喝酒,因为酒壮英雄胆嘛。酒至微醺,豪气胆量陡然升起,打起仗来就不惧生死。难怪古书会这样写道:微醺的秦国士兵科头跣足,袒胸露背,英勇无比,左手提着兵器,右胳膊下夹着敌人首级,疯狂地追杀自己的对手。六国的军队和秦军相比,就像婴儿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双方之战犹如千钧之力击于鸟卵之上……只要遇见了这样的虎狼之卒,那么,任何一支军队都无法幸存。

军功爵制极大地释放了人的欲望。据考古发现,秦狱吏“喜”用竹简记载了秦军攻打刑丘时发生在部队中的两起案件。在攻打邢丘的战斗中,士兵甲斩首了敌人一个首级。士兵乙企图杀死士兵甲,据首级为己有,却被第三个士兵发现,图谋不轨的士兵乙当场被捉拿归案。另外几枚竹简上说:两个士兵为了争抢一个首级而大动干戈。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4)

商鞅变法无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力度,都超迈前人。这固然与商鞅有彻底变法的勇气、意志和能力密不可分,但还有三个条件不可或缺:

其一,秦孝公奋发有为,鼎力支持变法。苏轼说:“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虽微商鞅,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虽不公允,但却说明孝公是一位有为之君。孝公非常信任和支持商鞅变法。秦国的变法虽然自公元前359年就开始了,但由于这期间商鞅仅系客卿身份,没有实权,商鞅的一切变法措施仍由孝公推行。到公元前356年,即商鞅入秦后三年,孝公拜商鞅为左庶长,将实权交给商鞅,这一年商鞅实施了大规模的改革。如此深刻的变法,尤其是严重触犯了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商鞅在秦孝公的强力支持下,制定变法之令,但新法在百姓中实行了一年,秦人到国都来投诉新法之非的数以千计。此情形于始可见,无足怪。因为“商君之变秦法也,撄万人之怒,排举国之说,势如此其逆也。” (苏轼:《思治论》)当是时,太子触犯了法令。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史记·商君列传》)要依法处置太子。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不可以对他施刑,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新法实行了四年,公子虔再次违犯约定,被处以劓刑,令天下震恐,宗贵切齿。《史记》曰: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战国策》评价商鞅变法:“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显然,没有秦孝公这个强大的后盾,商鞅变法只能流产,如此谁是统一天下者,很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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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秦国缺乏宗法制,中央高度集权。秦国不实行分封制,土地所有权集中于王室,并随着军事扩张,国土资源不断扩大,因此秦国在统一战争时期有足够的土地供给能力,保证军功爵制落到实处。而其他诸侯国,由于实行分封制,土地由国君、卿、大夫、士等层层下分,形成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一些奴隶主贵族还在“公田”之外大量开辟“私田”,并吸引逃亡的奴隶在私田上劳动。所以,其他诸侯国不可能有秦国那样的军功爵制,即使有此制度也无法落实。

其三,秦国情民风特殊,改革易于见成效。商鞅借鉴一些诸侯国家改革的经验,根据秦国的具体情况,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如鼓励耕战等在不少诸侯国也都实行过,但效果都不如秦国,秦国的成效特别显著。班固说:“秦人,其生民也狭阨,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阨,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商鞅变法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照搬照抄他国改革方案和办法,而是充分考虑秦国的特殊条件,厉行改革。

商鞅变法为什么能使秦国统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6)

战国末年的秦国是发展中国家,商鞅顺应各国竞相变法图强的潮流,致力于富国强兵以对抗东方发达国家的挑战,促进了秦国的强大和中国的统一;以“无功不受禄”摧毁了“世卿世禄”的血缘宗法制,以“有功者显荣”树立了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的荣辱观,其价值取向泽被甚远,深入人心。古人云: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商鞅变法,促进了秦国的崛起,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然而,可悲的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君,却因变法而身死家灭。中国历代改革家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改革涉及到了阶级关系的调整,严重触犯了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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