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返还天然气初装费(先交天然气初装费才能收楼)

2022年3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首次发布违反消费公平典型案例,呼吁社会共同维护消费公平。

开发商返还天然气初装费(先交天然气初装费才能收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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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6个案例是“开发商强制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开发商返还天然气初装费(先交天然气初装费才能收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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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消委会披露的消息,云浮市罗定市西城都荟小区强制要求业主不管使用天然气与否,均需先交天然气初装费2800元才准许收楼。对小区开发商这一行为,大部分业主觉得不公平不合理,遂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这确实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最核心的原因是业主买房的时候,支付的购房款已经包括了天然气初装费,开发商再收已经是重复收费了。

换个角度说,天然气初装费已经打入了房子的成本,已经在房价中体现,再收就不公平也不合理。

根据广东省消委会披露的消息,云浮罗定市消委会接诉后,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马上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与开发商威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调解,投诉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承诺将收取的天然气报装费如数抵交物业管理费,且不再向未收楼的业主收取该项费用。

广东省消委会也在点评中提到:

原广东省物价局早在1999年就制定了《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包括管道燃气预埋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

2006年更是出台以停止收取初装费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意见,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费用。

本案开发商没有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仍然在房价之外向业主收取高昂的燃气初装费,属于不公平不合理收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需要说明的是,不仅开发商不能再收,燃气公司也不能再收。

不能再收的原因都一样:已经收过的费用不能收。

这个道理本身很简单,但是实务中由于不同名目、不同渠道在收,有些项目就有了重复收费的可能。

比如上文说的初装费,也有的地方收开户费或安装费(实际上可能和初装费一样或者类似),应该纳入工程安装成本,很多地区已经打入房价了,用大白话讲其实就是收过了。因为用户在买房的时候等于支付对价了,如果再向用户收安装费,就不合理。

但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或者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子本身没有安装管道燃气,之前买房的成本就不包含安装成本,这种情况下收取安装费是合理的。

还有一些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也是如此,例如: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

因为这些项目已经在气价体现了,等于用户支付气费的时候付过这些成本了,就不应该单独再收,否则都是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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