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和侗族起源(在先秦以前的文献中被称为)
侗族先民在先秦以前的文献中被称为“黔首”,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
侗族主要从事农业,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稻已有悠久的历史,
兼营林业,农林生产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侗族地区的万山丛岭中夹杂着许多当地称为“坝子”的盆地。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湖南省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
在侗语里,gaeml意思是指“用木条、树枝等作为障碍物进行设防、遮拦、隔离”,用作族称其本意是“生活在被大山阻隔,被森林遮盖的人们”。
明清以来,侗族被称为“僚人”、“侗僚”、“峒人”、“洞蛮”、“峒苗”或泛称为“苗”或“夷人”。
历史
史学界主要观点有四种:
一种认为侗族是土著民族,自古以来就劳动生息在这块土地上
第二种认为,侗族是从都柳江下游的梧州一带溯河而上迁徙到今日侗乡的,因为南部方言的侗族中都流传有“祖公上河”的迁徙歌谣;
第三种认为,侗族是从长江下游的温州一带经过洞庭湖沿沅江迁徙来的,因为北部方言的侗族中流传的“祖公进寨”歌有这样的传说;
第四种认为,侗族的主体成份是土著,融合了从外地迁来的其他民族成份。
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
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
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
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
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
春秋到秦汉,在这里活动的有“越人”、“黔中蛮”、“武陵蛮”;
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被侮称为“五溪蛮”或“蛮僚”,唐宋时又被侮称为“溪峒州蛮”。
古代的越人是一个庞大的族群,其内部分为若干个支系,这个族群到了南北朝时期都被称为“僚”。
到唐宋时期,僚人进一步分化出包括侗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
侗族形成为单一的民族,大概在隋唐时期。
唐代,侗族中的上层人物、酋长或首领开始归附于中央王朝。
唐王朝在“峒区”开始设立州郡,建立羁縻政权,任命当地的大姓首领为刺史。
当时在侗族地区设立的州郡有羁縻晃州(大体包括今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全境以及芷江和贵州天柱的一部分)、叙州潭阳郡(领龙标、潭阳、朗溪三县,包括今湖南的芷江、会同、靖州和贵州的锦屏、天柱、黎平东部)、思州宁夷郡(包括今贵州的岑巩、石阡、玉屏、三穗和镇远东部)、古州乐兴郡(包括今贵州的从江、榕江和黎平的西南部)、融州融水郡(包括今广西三江、融水和龙胜西北部)。
唐末五代时期,封建王朝衰落,侗族中的大姓土豪自称“峒主”,分管诚、徽二州,辖十个峒,今天的靖州、会同、芷江、绥宁、通道、黎平、锦屏、天柱等地均属“十峒”范围。
北宋时期,侗族的首领们先后归附封建王朝,向朝廷进贡地方特产,朝廷则让他们世袭土官。
980年,诚州十峒首领杨通宝向宋朝“纳土”。
1008年,首领向光普投宋,被封为古州(今新晃和玉屏境内)刺史。
大观二年(1108年),靖州西道杨再立献土地,周围三千余里,户四千五百,人一万一千。
宋代,在王朝势力能影响到的地区,“峒首”们也开始创立城池,比附王民,建立学堂。
元朝对侗族的统治沿袭了唐宋以来的“羁縻”政策。
1283年,元朝征服“九溪十八峒”,侗族地区的土官们大部分归附元朝,朝廷“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立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
明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命江阴侯吴良收服五开(今贵州黎平县)和古州(今贵州黎平西北和锦屏一带)等侗族地区,得到223峒,人口15000多人。
朱元璋对于归附的土官均原官授职。
1414年,明王朝设立黎平、新化二府,委任流官直接管辖土司,侗族地区出现“土流并治”的统治局面。
洪武十一年(1378年),黎平爆发了在吴勉领导下的侗族人民大起义,起义军直捣靖州,席卷侗族地区,古州一带的12个长官司皆支持吴勉。
起义军发展到二十万众,公推吴勉为“铲平王”。
随后起义军占领黔桂交界地带,威震湖广。
洪武十八年(1385年)八月,明朝令汤和为总兵,随同楚王朱祯领兵30万镇压。
上黄一战起义军失利,吴勉被俘就义。
明朝在侗族地区设置了大量的卫、所、屯、堡等军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侗族地区的封建统治。
洪武三十年(1397年),明朝在今锦屏县地设置铜鼓卫,屯军18000余名,圈占土地354顷,在锦屏上婆洞一带又爆发了林宽领导的农民大起义。
清初,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的统治仍然因袭明代的“土流并存”,但土司的实权已趋削弱,均受到流官的节制。
雍正年间,中央王朝对侗族地区的部分卫、所进行调整,加强了流官的控制。
1725年改五开卫和铜鼓卫隶属黎平府,1727年又改铜鼓卫为锦屏县,改五开卫为开泰县,改平溪卫为玉屏县,改清浪卫为青溪县。
1729年,黎平知府张广泗,“以金币贿生苗假道入省,因密记其道里、山川、险阻形势,陈清大帅购募通事,统兵剿抚,略定其地。”
平定了雷公山周围的苗侗地区后,在榕江和剑河分别增设古州厅和清江厅。
通过改土归流,侗族基本上被纳入了流官的统治范围。
乾隆二年(1737年),协办吏部尚书事务顾琮宋奏:“贵州于深山邃谷招募屯田,尽夺生苗衣食之地。目今残败之余,潜居岩穴,觅食维艰,待至秋成,必聚众催命为变,残杀掳掠,不可不予筹也。”
清末,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又爆发了姜映芳、姜芝灵、梁维干等领导的侗族农民大起义,起义持续了20年。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利用封建上层人物充当伪乡长、保长和甲长,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统治,再加上天灾,侗族人民的生活十分困苦。
1920年7月中旬,天柱县暴发瘟疫,城中病死300余人。
1925年,天柱大旱40余天,田土龟裂,粮食无收,继而水灾爆发,斗米价涨1200文,加之当年瘟疫流行,死者甚多。
1926年侗族地区发生灾荒,人们只好挖蕨根、吃野菜度日,饿死的人不计其数。
黎平岩寨共20余户,当年全部饿死。
侗族民间流传这样的歌谣:“提起丙寅年,两眼泪涟涟,饥荒加匪患,尸骨像杉山”。
1951年至1952年,侗族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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