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为于成龙写的墓志铭是什么(康熙能臣于成龙未完成的使命)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时年已经65岁的于成龙再次获高升,由直隶巡抚升任两江总督,授通议大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在此之前,康熙皇帝曾两次召见于成龙,面谕“尔为今时清官第一”。
两江总督掌管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军政大权,所管辖之地皆属当时大清国富裕地带,但是吏治较为腐败,此番于成龙是带着康熙皇帝整肃吏治的重要使命前往,而整肃两江吏治的突破口就是“去火耗”,可惜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凡两年,直至病逝,却未能完成使命。
那么,“去火耗”究竟是咋回事?为什么跟整顿吏治联系在一起呢?又是如何难倒大名鼎鼎的能臣干吏于成龙的呢?且听小编为你娓娓道来。
清朝国库所收的银圆宝
“火耗”就是当时地方各州县在收完赋税后,要把老百姓上交的碎银子熔炼后再铸成银锭,由于老百姓的的碎银子纯度质量不一,在熔炼铸锭的过程中一定出现损耗,因此,地方州县在收税的时就会以“火耗”为由,多向老百姓收一些赋税。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乱像呢?由于清初承明旧制,各级官吏的俸禄都比较低,像位极人臣的张廷玉年俸银才180两、禄米180斛,一个七品知县一年俸禄也不过45两。州县官员靠这点俸禄生活难以维计,便加收火耗,朝廷对此虽然清楚,也只能漠然处之。
朝廷的这种态度,长此以往,助长了地方州县官员的贪欲,他们以“火耗”之由,疯狂敛财,便有了“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这样老百姓赋税加重,到了康熙晚年尤甚,腐败漫延,民不聊生。
康熙亲政并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开始着手恢复国民经济,对地方官吏以“火耗”之由搜刮民财,欺压百姓,深恶痛绝。而借“火耗”敛财在两江尤其严重,时任江宁将军(两江地区八旗军最高统帅)赫里借皇亲之尊(是康熙的外甥),勾结地方官吏、江湖黑帮借“火耗”之由大肆敛财,民愤极大。康熙皇帝任命于成龙为两江总督,就是让借于成龙的威望和清廉去震慑赫里及一帮污吏,在两江地区率先推行“去火耗。”
电视剧《于成龙》剧照,于成龙为减轻推行“去火耗”阻力,审判并斩杀江宁将军赫里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四月,于成龙抵江宁,江南官吏望风改操,奢靡旧习为之大变。但也遭到江宁将军赫里的抵制,二人矛盾激化,于成龙先斩后奏,斩杀赫里,令朝野震惊。经此大变后,康熙“去火耗”的态度暧昧,就此搁浅,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三月,于成龙病逝,终为完成使命。
数十年之后,雍正即位,就从抓火耗归公开始,打击贪腐,改革税制,率先在山西试点试行,逐步在各省陆续推广并实施。从此,“火耗”正式纳入清朝政府的财政收入。“火耗归公”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致此,也算是了却于成龙的心愿。
收来的“火耗”银,雍正朝主要把它用在了三个地方,一是用以各级官员养廉支出,二是用来弥补各级政府的财政亏空,三是支付前两项开支如还有节余便作为各地政府的公用基金,用来修城筑堤等,也可用作各省间物资运转的费用。
火耗归公的好处,就是把征收火耗银公开化、合法化,变暗收为明收,变乱收为按规定征收率,从而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阻止了地方州县官员贪腐。同时也树立了中央权威,减弱了地方财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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