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踩死六个月婴儿判了几年(把亲孙女活活踩死的凶手)

《重男轻女》:把亲孙女活活踩死的凶手,居然只判了十年

10岁女孩踩死六个月婴儿判了几年(把亲孙女活活踩死的凶手)(1)

《人民法院报》去年曾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一位妇女因为渴望抱一个孙子,借着"二胎政策"督促儿子和儿媳生二胎,并许诺会送一套房子;结婚由于儿媳生的是个女孩,妇女难以接受事实,在楼梯转角处通过用脚踩踏女婴头部和身上的方式将仅出生4天的孙女虐杀;当这名妇女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后,儿子儿媳同亲家表示对其谅解,邻里多人联名请求对其从宽处罚。

可悲的是,现如今社会上仍存在着重男轻女思想。更可悲的是,这些被重男轻女思想残害的人,变成了维护自己仇敌的凶手。她们因这一思想遭受了不公平的对待,遭受了冷笑和白眼,不去想要反抗抵制这一观念,反而热烈地拥护它,并积极地帮助它残害更多的人。其愚昧程度远胜过“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人。我又仿佛看见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闰土,他受封建制度的压迫,不再是以前那个聪慧活泼的少年,而成为了一个木讷、愚昧的行尸,然而仍心甘情愿唤儿时玩伴“老爷”、告诫自己孩子等级之分。先生实为大家,他所批判的东西直到现在依然存在。

在城市,情况是否有所不同呢?事实上,大城市的很多家庭的确不像部分农村家庭一样把“重男轻女”写在脸上,而且因为日益水涨船高的房价等外部因素影响,生儿子给家庭带来的压力更大。但至少在心理认知与行为选择上,还是不一样的。比如,很多女孩不被期望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却被期望找个“好”女婿,她们从农村版的“招弟”变成了大城市的“招婿”;家长普遍认为养女孩更操心,男孩则相对省事;一胎是儿子的要二胎的少,是女儿的更倾向于再生一个。

10岁女孩踩死六个月婴儿判了几年(把亲孙女活活踩死的凶手)(2)

有一位妈妈这样说:“有女儿是里子暖和,有儿子是面子好看。”可怕的是,重男轻女的往往是女人自己。她们习惯了幼年时被忽视被轻视,莫名其妙的,在成长后把这种轻视转嫁给下一代的女儿。

可怕的是,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至少一半是女孩。本就缺少父母的关爱,面对农村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被忽视的留守的女童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整个中国,过去一年差不多平均每天都有一起性侵儿童事件被公开。相比之下,男孩儿们总是被“青睐”的,如果有机会跟父母一起去城市生活,被带在身边的往往也都是男孩们。

其实,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国人心中从未消失,只是在特定的时期,每对夫妇只让要一个娃,人们无奈做出的被动选择。你看罗尔的视频:“我不卖房救女儿,是因为那套房是要留个儿子的。”女儿的生命和儿子的房子,毋庸置疑的抉择竟然被扭曲倒置!你看江苏南通事件的发展:全家人和邻居都在为奶奶求情,而把亲孙女活活踩死的凶手,竟然只判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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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历史现实”上的重男轻女,老天爷也看不惯了。当年是“男儿户趾高气扬,女儿户垂头丧气”,现在呢?似乎,老天爷要来惩罚一下男儿户而来补偿一下女儿户,所以这才有了一些地方的“天价彩礼”,这才有了“婆媳地位大逆转,媳妇都得供着,婆婆得陪着小心”可见,“女尊男卑”是对“重男轻女”的报复!家有男儿,累倒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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