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校园申报通知(爱阅读的同学家庭)
光明区书香系列
评选活动招募啦!
全民阅读,书香致远。为巩固书香城市建设,扎实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引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新风尚,光明区图书馆在第二十三届深圳读书月来临之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书香企业、书香家庭、书香校园、阅读之星”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评选时间
2022年10月15日-10月25日
推荐评选数量
全区拟评选
3个“书香企业”
5个“书香家庭”
2个“书香校园”
3个“阅读之星”
推荐评选通道
参评单位请对照标准自主申报,将电子版报名材料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评审组邮箱:zchx2020@vip.163.com并注明参选类别及联系方式。
推荐评选标准
书香企业
评选标准:
1.企业办理集体借书证,集体借书达到500册以上;
2.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全司职工读书活动;
3.企业定期举办特色展览活动;
4.企业有经费采购图书,订购期刊;
5.企业提供不少于800字的企业阅读报告,介绍企业职工阅读情况,企业介绍等。
加分项:
1.园区内建设图书馆(读者阅览区、电子阅览区),且馆内藏书达到一定数量;
2.企业向社会,图书馆进行爱心捐赠图书(册)或捐赠用于购书的资金。
请扫码下载“书香企业”申请表
书香家庭
评选标准:
1.家庭成员办理深圳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以家庭为单位,有两人办理即可);
2.家庭成员全年人均借阅量达到50册以上,家庭成员须为三口之家或以上;
3.有良好的读书环境,读书空间陈设展示,以家庭房产面积计算陈列书的面积,及藏书数量,最小展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陈列书籍不低于200册,需提供展列照片;
4.家庭成员热爱阅读,积极参与图书馆各类公益活动,活动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期间,根据活动签到表进行统计;
5.提供不少于800字的阅读报告及家庭成员阅读介绍;
6.在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期间参加图书馆线上线下比赛(如征文、书脸秀等活动)获奖;
7.家庭阅读投入,每年有一定资金用于购书,订阅报刊杂志及书籍。
加分项:
1.家庭藏有特别书籍、古典类书籍、绝版书籍,家庭祖传下来的族谱(册);
2.家庭成员在报刊或者杂志上发表作品;
3.家庭成员在有关阅读方面能学以致用,学有所获,有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博客等,取得良好的读书效果(篇)。
请扫码下载“书香家庭”申请表
书香校园
评选标准:
1.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
2.班级设有读书角、读书廊;校园设有读书橱窗,并经常进行更新;
3.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和课室的显著位置;
4.校园成立教师、学生读书活动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读书活动;
5.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
6.学校每年对购买书籍有具体经费投入。
加分项:
1.图书馆利用率高,日均流量达到在校生数的1/30以上;
2.学校藏书人均拥有量小学不少于15本,初中不少于25本,高中不少于35本;
3.教师、学生积极参与阅读活动,养成了自主阅读的好习惯,撰写过读书笔记、阅读批示等;
4.在校学生、老师在专门的阅读刊物上有发表文章。
请扫码下载“书香校园”申请表
阅读之星
评选标准:
1.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向学校图书室、年级图书角借阅书籍不少于8次;
2.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每学期至少阅读完 5本课外书或阅读量达相应年龄段字数以上;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读书活动,并表现优异;
4.在阅读中积极独立思考,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有阅读笔记整理和书写习惯;
5.珍惜爱护书籍,对看过的书能保存得当。
加分项:
1.在校内外读书活动中荣获过奖项,不限校级、区级、省市国家级荣誉;
2.拥有自己的小书屋或小书架,藏书量不低于30本;
3.能背诵古诗文达到年段标准;
4.在报刊、杂志、自媒体等平台上发表过作品。
请扫码下载“阅读之星”申请表
推荐评选程序
1.线上报名
根据推荐表格报名资料,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将符合要求积极响应的企业、家庭、校园、个人,纳入复审名单,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时间安排:2022年10月15日-10月25日
2.专家评审
专家结合初选结果及推荐表,证明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最终评审,评出获奖的3个书香企业、5个书香家庭单位、2个书香校园、3个阅读之星。
时间安排:2022年10月27日
END
内容来源:光明区文化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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