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助农兴农(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的功能)
- 以化肥为代表的农资价格暴涨而农民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补偿或者说补贴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种粮成本急剧上涨、种粮效益严重压缩的重要原因。农资涨价有其合理的部分,因为作为原来的天然气价格暴涨,而电力成本、人工成本以及物流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在这种背景下,农资价格不得不水涨船高。
- 而以化肥为代表的农资是农业生产必备的生产资料,这些生产资料应该如何流通才能让农民得到的价格最低、成本最小从而使其收益最大呢?借用现实生活中一句广告词:不要让中间商赚差价。因此,充分发挥供销社尤其是县级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者的功能,最大化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是解决农民生产中化肥等农资贵的重要途径。
- 通过县级供销社直接与生产厂商直接对接等方式,最大化降低出厂家、运输以及销售等费用,充分发挥县级农业生产规模效应,杜绝中间商赚差价。
- 现实生活中很多假肥料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部分销售商挂羊头、卖狗肉,充分利用农民对农资信息掌握不对称的优势,故意夸大农资功效,随意增加农资价格,从而损害农民的利益。而供销社是国家事业单位,具有“公办”性质,制假、贩假和卖假的几率应小得多。
- 化肥等农资在农民的生产投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是现金支出的主要需求,因为劳动力、土地现在除雇工和租地外,都可以自己靠家庭成员自己解决,而化肥农药等农资的需求需要现金,而农民又缺乏现金。因此,可以充分发挥供销社赊销的功能,降低农民的支出成本。在一定时期内,例如等农民销售完农产品后再予以结算。一旦农民又超时没有结清的,可以暂停其赊销资格并予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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